乡村绿化实施方案

|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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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绿化实施方案(篇1)

美丽乡村建设是改善人居环境、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经济全面发展、提升我镇整体形象的重要举措。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部署,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践行群众路线、加快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按照“实现干净整洁、完善基础设施、保持田园风光、绿化村落庭院、突出特色文化”的要求,全力做好“环境治理、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四项重点工作,提升环境质量,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村级经济全面快速发展。

总体目标:通过美丽乡村建设,使村卫生设施得到完善,卫生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背街小巷常年保持干净整洁,形成长效保洁及垃圾处理机制,彻底解决“脏、乱、差”问题。建设绿色乡村,进村路和主巷道有绿化景观,道路、房前屋后、渠道两旁全部绿化,并全面实施硬化、亮化工程,实现环境优美、生态文明、公共服务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美丽新农村建设。

基本原则:坚持以民为本,有效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环境;坚持示范带动,用先进典型带动整体工作开展;坚持长效管理,推动村级环境卫生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坚持全民参与,形成政府主抓、村干部包组、群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任务

村美丽乡村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四项重点工作:

(一)环境治理

1、切实抓好卫生整治工作。按照“清运垃圾、铲除杂草、挪走柴堆、清扫路面、刷白树木、拆除临建”的要求,彻底清理各类积存垃圾、背街小巷及门前“三堆”,拆除乱搭乱建、临时建筑、消灭所有卫生死角,使村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2、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加强对保洁队伍的管理,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进一步落实背街小巷保洁责任路段,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日产日清”。村内各小组配备2名保洁员,负责日常保洁工作,村保洁员优先从低保户、特困户中聘用。保洁员工资主要通过村级“一事一议”筹资方式解决。

建筑垃圾由建房户自行清运到指定填埋场,不得和生活垃圾混倒。

3、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制定环境卫生村规民约、落实保洁及垃圾处理制度、切实提升村级卫生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民居改造

1、引导现有住宅改造提升。尊重群众意愿,突出人文历史、主导产业,按照“一村一格局”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设施,降低改造成本,对建筑物屋顶、门窗、墙体进行统一设计和建设,形成格调一致的景观风格,尤其要对进村路和主巷道进行改造,为群众营造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

2、稳步推进新民居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对村内年久失修及影响村容的房屋,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进行翻新重建。

3、加强文化历史遗迹保护工作。对村牌楼进行刷新,精心保护修缮横阵文化遗址,努力把历史文化元素保护好。

(三)基础设施配套

1、实施硬化、亮化和排水工程。对村内未硬化的巷道,全面进行硬化、亮化,建设排水设施,并逐步向__老城巷道延伸。

2、实施农村改灶工程。加快调整农村能源使用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推广秸秆还田,鼓励使用液化气、电磁灶等,逐步解决柴草做饭、烟熏火燎的问题。

3、实施农村改厕工程。全面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实现村内无一例旱厕。按照“三统一”(统一规划布局、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验收)的标准,加快双瓮式改厕、水冲式卫生厕所或沼气厕所的建设,每年有计划地进行实施,整村推进,争取在两年内基本达标。

(四)公共服务设施提升

1、加强村民活动中心建设。在已有的办公活动场所的基础上,计划在进村路北、高速夫水出口南建设集办公、村务公开、信息服务、文化娱乐、健身于一体的群众活动中心,使之成为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同时要在广场西南角安装大型LED显示屏,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2、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按照“五个一”(一个文化活动中心、一处文体广场、一所农家书屋、一面文化墙、一支农民文艺队伍)的要求,大力开展农村文化建设,丰富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3、加强农村医疗和教育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村合作医疗标准化卫生室监管水平,建设标准化横阵幼儿园,不断改善辖区居民就医、上学条件。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从20__年7月开始至20__年7月结束,共两年。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启动阶段。(7月)

通过黑板报、墙体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群众的主体意识,充分激发群众主动性、创造性,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使群众自觉地投身到美丽乡村建设中,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9月)

8月底前,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卫生大整治”活动,各组清理巷道“三堆”、门前杂物、巷内积存垃圾,全面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

9月底前,召开__村美丽乡村卫生大整治情况通报会,对各组整改不到位的地方,提出整改措施,直至达标;选定合理地点建设垃圾填埋场,建立长效保洁队伍,制定村卫生管理及垃圾收集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第三阶段:全面建设阶段(10月—12月)按照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开展“环境治理、民居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四项创建工作。20__年年底前,完成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形成长效规范管理机制,各项创建任务基本达到标准。组织召开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镇建设工作全面铺开。

年底前,村各项重点建设基本完成,要达到日常管理不断提升,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第四阶段:全面提升,实现目标。(1月—7月)对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进行查漏补缺,并提出整改方案,积极整改,不断完善。确保两年目标中的四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实现环境优美、生态文明、公共服务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美丽新。

四、工作措施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综合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__村两委会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职责分工,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资金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乡村绿化实施方案(篇2)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城中村改造工作健康发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改造范围

城市(县城)规划建设区域内的所有城中村。城市规划区外的旧村改造参照本意见执行。

二、工作思路和原则

政府主导:坚持县政府主导,乡镇政府负责,村委会实施。准备改造的城中村必须在乡镇政府组织下,依法履行村民主程序,经乡镇政府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并在乡镇政府组织监督下由村委会实施。在县政府批准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实施与村民签订协议、补偿安置、腾空和拆除房屋、圈地和动土施工等行为。

村民自愿:实行“两轮征询”。第一轮征询村民改造意愿,同意改造户须达到95%以上;第二轮征询城中村改造方案,同意户须达到95%以上。两个方案必须依法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和全体村民表决通过,乡镇有关人员要现场监督并出具证明。村民回迁区域的土地可以划拨或出让的方式供地,由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征求村民意见研究选择。

优先回迁:优先建设回迁楼,确保被征收人及时回迁。村委会要有足够的资金保障,工作启动前,补偿安置回迁房建设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以确保拆迁和回迁的顺利进行。

稳中求改:妥善处理稳定与改造发展的关系,将维护稳定放在首位,对存有重大稳定隐患的村,短期内不能处理解决的,不得进行改造。

改造准入条件: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至少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满足条件并经县征收办审查通过后,方可参与城中村改造项目。

1、具有相应资质,没有不良诚信记录。坚持企业资质与出让地块的规划建筑面积协调一致的原则,确定开发企业准入条件:改造建设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内,意向开发企业应具有Ⅳ级或暂定级资质;在10到15万平方米的应具有Ⅲ级资质,15到25万平方米的应具有Ⅱ级资质,25万平方米以上应具有Ⅰ级资质。

2、具有成功实施城中村改造或房地产开发的经验,并提供成功范例等相关资料证明。

3、具有相应的资金保证,专款专用。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将5000万元一次性打入与乡镇政府设立的账户,实行乡镇政府、村委会、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三方共管,作为村民补偿、安置等方面的先期投入,以及回迁房和集体设施建设。

三、工作程序

(一)改造程序

1、村申请

(1)村两委人员签字同意的会议记录;提出异议的人员及其原因。

(2)95%以上村民代表签字同意的会议记录;

(3)95%以上住户签字同意的征求意见的会议材料。

(4)未签字户的材料(内容包括:户数、比例、原因、处理方案、姓名及电话等)。

(5)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

2、乡镇预审

(1)乡镇党政联席会议人员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的会议记录;

(2)提出异议的人员及其原因;

(3)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

3、县征收办审查

县征收办联合相关部门对乡镇和村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进村入户、座谈征询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其可行性。审查意见报县政府批准。

(二)制定改造方案

县政府批准改造审查后,意向改造城中村在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科学制定改造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城中村改造项目名称、项目四至位置、占地面积、房屋调查表、村庄现状图。

2、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3、城中村改造方案(包括建筑容积率、高度、密度、绿化面积及配建水、电、暖、排水、燃气、道路、通信、信报箱、垃圾中转站等市政公用配套设施)。

4、经济效益测算和分析。

5、存在问题的解决预案。

6、村集体资产保障方案。

7、渣土处置方案。

8、建设和回迁方案。明确回迁楼的占地位置、楼号、总套数、总建筑面积户型分布,并标示在规划总平面图上。

改造方案经县征收办联合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可行后,由乡镇政府监督村委会征询村民意见,召开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由乡镇政府报县政府审定。

乡村绿化实施方案(篇3)

一、总体目标

以“生态村”建设为基础,整合提升各村(社区)和村庄的主要通道、水体、山体及庭院的绿化美化效果,提升村庄绿化率,增加以森林景观为重要内容的景观亮点,建立健全乡村生态保护体系,保障乡村生态安全。实现20__年美丽乡村初见成效,20__年所有行政村绿化美化,20__年所有村庄自然生态环境大提升,即达到“1年见成效、3年绿满园、6年大提升”的目标,全面提升乡村庭院道路绿化美化、村庄景观生态化水平,形成以森林为主体的城乡一体化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共建共享。

各村(社区居)委会是活动开展的责任主体,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尊重群众意愿,并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群众大力植树护绿、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家园,做到建设依靠群众、建设成果全民共享。

(二)科学规划、合理实施、生态优先。

要依据原有森林资源,遵循自然发展规律,立足各地实际,区别对待,按照分类科学、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突出以乔木为主,常绿、花色优良乡土阔叶树种相结合,人工绿化景观与自然景观相结合,以绿化、美化为重点,提升乡村整体景观,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三)长远规划、统筹结合、持续发展。

要纵向与横向规划合理,综合考虑,在目标设置、布局安排、项目计划、树种选择等各个环节都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村创建、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创建、古树名木保护等规划紧密联系。既要考虑当前建设需要,也要考虑长远发展需求,做到可持续发展。对古树名木、风水树及其原有周边林木,要通过合理整治、抚育管护等措施,逐步将其打造为集科研、健身、休闲为一体乡村森林公园,使活动村村有亮点、有特色。

三、建设内容

结合新一轮绿化惠阳大行动、国家生态村和省级新农村示范片的创建,统筹整合现有各项工程中的生态绿化资源,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农村绿化美化新模式,建设路有树、街有景、四季常青、花果飘香的村居生态环境,提升乡村绿化覆盖率,中心村村民居住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60%以上,打造以森林为自然主体的村庄景观,全面推进公园下乡、森林围村,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态质量。

(一)推进乡村公园化。

充分利用乡村现有道路、农户庭院、大树古树和公共绿地等绿化资源,添乔加花,增绿添景,整合打造各具特色的乡村绿地系统,建设乡村小公园、小广场,推进“树木花草上路进乡入村到农家小院”,实现乡村“单一绿化”向“景观美化”转变,做到“庭院美、村容美、生态美、生活美、乡风美”,创建开放型生态游憩乡村。

(二)全面提升村庄绿量。

结合街道、村实际情况和特色,围绕村庄居民聚居点,营造绿化带和风景林,重点突出水源涵养林建设,优化村庄周边的森林景观,提高生态效益,多方面打造以森林为主体的绿色生态景观。

1、建设乡村带状绿色景观。采取新造、补植、封育等措施对乡村主要通道、河流、沟渠两侧的绿化进行改造提升,形成带状绿色景观。

2、营造成片乡村风景林。在乡村公共场所、村庄空置地、房前屋后、农户庭院、村旁山地村(组)文化广场、村镇主要出入口等相对集中连片的绿地,根据自然生态条件,选择生态效益好、景观效果美,具有一定主题色彩的乡土树种为主体树种,开展营造或林相改造,打造主体鲜明又符合乡村整体风貌的成片景观林。

3、建设水源涵养林。在已规划用于水源涵养林建设的土地和现有水源涵养林的基础上,优先对村庄可视范围、村庄饮用水源集水范围内的水源涵养林进行整治改造,选择种植根量多、根域广、林冠层郁闭度高、林内枯枝落叶丰富的树种,适当增加伴生树种和灌木,形成混交复层林,全面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生态功能。

四、活动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

于20__年4月底前,成立领导机构,并结合我街道实际,制订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全街道“绿满家园”工作动员大会,明确工作目标与重点,落实工作责任,结合生态村创建工作安排进行全面部署,充分做好活动全面开展的各项准备。

(二)建设推进阶段。

从20__年起,按照惠阳区每年要高标准建设20个市级森林村庄的任务要求(持续3年,共60个)。在此基础上,同步推进其余生态村森林村庄的建设工作。各村(社区居)委会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大人力、财力投入力度,力争在每年区对我街道的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确保该项活动打造成建设新一轮绿化秋长的特色品牌。

(三)巩固提升阶段。

该项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村要持续推进,结合实际落实管理保护,常抓不懈,巩固提升活动成果,提高农村居民的幸福指数。

五、责任分工

由街道林业站牵头,负责加强与区林业部门、区各相关部门和各村的沟通协调,与国家生态区和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创建充分结合,扎实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市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由林业站负责衔接好区发改部门,外经办配合。

负责做好市级森林村庄建设的立项工作。

(二)由财贸办负责衔接好区财政部门。

负责将市级森林村庄建设的区级配套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按规定及时拨付。

(三)由林业站负责衔接好区林业部门。

负责市级森林村庄建设的组织实施,协调镇村落实建设用地,抓好规划设计,协调种苗供应,提供技术保障等服务。

(四)由农办负责衔接好区农业部门。

负责协调省级新农村示范片相关村庄绿化美化具体规划设计,将该项活动与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创建相结合,统筹推进;负责做好农田林网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由水利会负责衔接好区水务部门。

负责水库、农村水利工程设施范围内的绿化和水土保持的指导工作。

(六)由规划建设办负责衔接好区住建部门。

负责村庄整体规划和农村庭院绿化规划的指导工作。

(七)由环保办负责衔接好区环保部门。

负责将活动与创建国家生态区有机结合,做好已被授予生态村及正在创建生态村的村庄绿化美化衔接工作。

(八)由规划建设办负责衔接好区交通运输、公路部门。

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美化工作。

(九)街道。

每年须完成2个示范点建设。同时,各村每年配合,向区林业部门提供2~3个行政村作为市级森林村庄建设的候选村,落实建设用地,经林业部门现场踏查遴选后列入当年市级森林村庄建设范围;负责做好当地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工程无障碍施工,并落实专人,加强幼树抚育和日常管护,确保绿化成效。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农林水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等工作。各村要明确工作目标与责任,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形成村(社区居)委会书记亲自抓、负总责,街道、村互相配合,合力共建的工作态势,确保乡村绿化美化工作稳步有力推进。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

植树造林,绿化家园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各村及各有关单位要层层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植树造林和乡村绿化美化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群众、乡贤、企业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引导他们以多种形式(出力、出钱、出物或参与管护等)参与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绿化美化,齐手共建美好家园”的活动氛围,全面推进我街道生态文明建设。

(三)合理规划,稳步推进。

坚持生态优先、便利优先、适用优先,将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基础设施规划有机衔接、相互配套,通过合理规划、整合优化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效果。遵循少花钱,多办事原则,绿色植被要全覆盖可绿化用地,四旁绿化(村旁、宅旁、水旁、路旁)苗木全部采用优质乡土阔叶树苗,原则上不使用昂贵大苗。街道林业站要加强技术指导,对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进行全面跟踪检查,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的经验做法,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四)多方筹资,加大投入。

活动资金按“三三四”比例筹措,即市出资30%、区出资30%、镇村出资40%,区财政和街道办事处将按比例全额配套。各村要树立责任意识,充分利用好这次机会,统筹兼顾,筹集建设资金,开展植树和抚育管护工作,确保该项活动顺利开展。

(五)督促检查,注重实效。

街道办每季度对活动督办1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组(由林业站、纪监办、党政办组成活动督查组)每月1次对各村开展专项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以实际效果和群众意见为评价依据,对效果明显、群众满意的村庄进行宣传推广,对效果差的及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该项活动落到实处,效果明显。

(六)强化管护,保障成效。

植树造林“三分种,七分管”,种植是基础,后续管理是关键。以村为单位建立管护责任制,将管护工作列为常态化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加强抚育施肥和除草松土,做到管护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管护责任到位,提高乡村绿化美化的管护水平,巩固发展建设成果,坚决杜绝“年年种树不见树”现象的发生,做到种一棵成活一棵,造林一片成林一片。

乡村绿化实施方案(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的决策部署,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_,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美为核心,以深化和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程和现代农村社区建设为载体,着力推进“农村生态经济体系、生态人居体系、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环境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带动城乡经济一体化快速发展,整体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

二、目标任务

按照乡总体规划,各示范村结合自身的区位优势、产业特点、人文资源、经济发展水平,按照“重点推进、打造精品”的要求,从抓点连线到成片,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__年重点建设余庄村示范村,成为生态经济发展、村容村貌整洁、生态环境优美、资源节约利用、公共服务健全、生态文化繁荣的美丽乡村,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建设内容

1、积极实施“农村生态经济推进工程”。一是培育一个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发展“一村一品”面积500亩以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90%以上;示范点推行畜禽生态养殖模式,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达80%以上。二是示范村加大农家乐的培育力度,规范和提升农家乐特色点的经营管理水平,培育农家乐经营户1-2户;农家乐经营户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农家乐集中村要按照村域统一处理模式,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所有经营户要全面推行油烟净化处理设备。

2、积极实施“农村生态人居环境建设工程”。一是推进农村人口集聚,完成中心村培育建设年度任务,鼓励高层平面式安置,推进农民新村建设,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采取村庄整理、建新拆旧、适当给予经济补偿等办法,推动自然村落整合和农村居民点缩减,提高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和农村土地节约集约使用的水平,集中居住农户达到100户以上。二是推进民居房改造,完成示范村住房改造3户,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清理工作,盘活农村闲置住宅、废弃住宅;大力整治私搭乱建住宅等,鼓励农户利用空闲地、荒地荒坡建房,鼓励村级组织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开展新农村建设。三是推进农村节能节材,畜禽养殖场(户)沼气利用技术普遍推广,农村路灯太阳能供电、太阳能热水器等太阳能综合利用进村入户。四是推进基础设施配套,推进农村联网道路、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泵站和中低产田改造等工程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力开展塘坝扩挖、沟河清淤等工程建设。按照农村新社区的要求,统筹建设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健全农村文化、体育、卫生、培训、托老、通讯等公共服务。

3、积极实施“农村生态文化培育工程”。一是开展宣传教育,把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作为深化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家庭等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开辟生态文明橱窗等生态文化阵地,运用村级文化教育场所,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态文明知识的宣传、培训活动,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二是转变生活方式,开展绿色家庭评比等群众性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倡导积极健康的精神文化生活。三是促进乡村社会和谐。坚持美丽乡村建设与基层组织建设并重,加强农村社会和谐化管理,全面推行“村民理事会”等基层经验,调节农村多种利益关系,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4、积极实施“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工程”。一是建设农村环保设施,开展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村道硬化等项目建设,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整治覆盖面要占全村的70%以上,其中垃圾收集要全域覆盖。二是推进连线成片整治,按照“多村统一规划、联合整治、城乡联动、区域一体化建设”的要求,编制农村区域性路网、林网、管网、垃圾收集处理网、污水治理网的一体化建设规划,分步开展沿路、沿河、沿库区、沿景区的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结合,共同推进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风景线。三是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围绕改善农村环境的生态质量和景观面貌,协助开展村庄绿化,形成道路河道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公园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村庄绿化格局。加大农村景观林行动的力度,村庄绿化率平均值达到20%以上。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召开协调会,落实工作措施,通报工作情况。要在项目安排、财力分配、组织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优先保证美丽乡村建设的需要;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层层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工作到岗、责任到人,形成党政领导重点联系、综合部门统筹协调、主管部门具体指导的整体推进格局。

2、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美丽乡村建设要充分体现政府积极主导、群众自主参与、社会多方支持的共建共享原则。设立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用于美丽乡村的创建工作。乡财政逐年增加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并通过村级集体经济的壮大、农民收入的提升,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可能性。二是建立“整体规划、资源统筹、分步实施”的建设机制。要高起点、高标准制定美丽乡村建设的整体规划,根据“既有个性亮点、又有区域特色”的规划原则,依据我乡的地域特点和产业分布,以“产业发展”规划、“交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为重点,编制具有本地特色的“美丽乡村”整体规划。要整合现有的各类资源,向重点村、重点镇乡、示范带集中投入,逐步扩大建设面、提高精品率,有序推进,亮点连线成片,逐步实现美丽乡村的全覆盖。三是建立“产业优先、一村一品、打造精品”的发展机制。美丽乡村建设的最终目标是通过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实现广大农村的全面发展和农村群众的共同富裕。工作关键点和难点是农村产业的发展,因此要把农村产业发展作为美丽乡村规划和建设的出发点和着力点。要根据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原则,对农村产业发展进行规划,发展区域特色产业,打造精品产业,全面提升产业层次。

3、加强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营造浓厚氛围,形成整体合力。要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强化信息服务,发展共建共享的农业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建立从基地建设到产品流通到旅游服务等多环节全覆盖的网络管理体系,及时收集发布供求信息。

4、加强监督考核。把美好乡村建设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制定“美好乡村”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使各项工作目标具体化和责任化。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督查。年终由领导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兑现奖补资金。对“美好乡村”建设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先进村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乡村绿化实施方案(篇5)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城中村改造工作健康发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改造范围

城市(县城)规划建设区域内的所有城中村。城市规划区外的旧村改造参照本意见执行。

二、工作思路和原则

政府主导:坚持县政府主导,乡镇政府负责,村委会实施。准备改造的城中村必须在乡镇政府组织下,依法履行村民主程序,经乡镇政府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并在乡镇政府组织监督下由村委会实施。在县政府批准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实施与村民签订协议、补偿安置、腾空和拆除房屋、圈地和动土施工等行为。

村民自愿:实行“两轮征询”。第一轮征询村民改造意愿,同意改造户须达到95%以上;第二轮征询城中村改造方案,同意户须达到95%以上。两个方案必须依法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和全体村民表决通过,乡镇有关人员要现场监督并出具证明。村民回迁区域的土地可以划拨或出让的方式供地,由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征求村民意见研究选择。

优先回迁:优先建设回迁楼,确保被征收人及时回迁。村委会要有足够的资金保障,工作启动前,补偿安置回迁房建设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以确保拆迁和回迁的顺利进行。

稳中求改:妥善处理稳定与改造发展的关系,将维护稳定放在首位,对存有重大稳定隐患的村,短期内不能处理解决的,不得进行改造。

改造准入条件: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至少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满足条件并经县征收办审查通过后,方可参与城中村改造项目。

1、具有相应资质,没有不良诚信记录。坚持企业资质与出让地块的规划建筑面积协调一致的原则,确定开发企业准入条件:改造建设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内,意向开发企业应具有Ⅳ级或暂定级资质;在10到15万平方米的应具有Ⅲ级资质,15到25万平方米的应具有Ⅱ级资质,25万平方米以上应具有Ⅰ级资质。

2、具有成功实施城中村改造或房地产开发的经验,并提供成功范例等相关资料证明。

3、具有相应的资金保证,专款专用。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将5000万元一次性打入与乡镇政府设立的账户,实行乡镇政府、村委会、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三方共管,作为村民补偿、安置等方面的先期投入,以及回迁房和集体设施建设。

三、工作程序

(一)改造程序

1、村申请

(1)村两委人员签字同意的会议记录;提出异议的人员及其原因。

(2)95%以上村民代表签字同意的会议记录;

(3)95%以上住户签字同意的征求意见的会议材料。

(4)未签字户的材料(内容包括:户数、比例、原因、处理方案、姓名及电话等)。

(5)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

2、乡镇预审

(1)乡镇党政联席会议人员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的会议记录;

(2)提出异议的人员及其原因;

(3)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

3、县征收办审查

县征收办联合相关部门对乡镇和村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进村入户、座谈征询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其可行性。审查意见报县政府批准。

(二)制定改造方案

县政府批准改造审查后,意向改造城中村在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科学制定改造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城中村改造项目名称、项目四至位置、占地面积、房屋调查表、村庄现状图。

2、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3、城中村改造方案(包括建筑容积率、高度、密度、绿化面积及配建水、电、暖、排水、燃气、道路、通信、信报箱、垃圾中转站等市政公用配套设施)。

4、经济效益测算和分析。

5、存在问题的解决预案。

6、村集体资产保障方案。

7、渣土处置方案。

8、建设和回迁方案。明确回迁楼的占地位置、楼号、总套数、总建筑面积户型分布,并标示在规划总平面图上。

改造方案经县征收办联合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可行后,由乡镇政府监督村委会征询村民意见,召开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由乡镇政府报县政府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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