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的读后感版

|吉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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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的读后感版精选篇1

我的毕业论文将有很大一部分是对于社会现象的描述,很有一种社会学中社会素描的感觉,所以这两天闲着的时候就再次翻了翻费孝通的《乡土中国》,熏陶一下。

这本书真是书如其名,写得十分接地气!甚至连作者自己的小情绪都刻画的十分到位:他被疏散在乡下的时候,同事有些孩子被送进了乡村的学校,这些孩子各方面表现得都比乡下的孩子好,因此老师也总夸奖这些教授的孩子们。他自己听到这种恭维时心中感到窃喜,心想穷教授别的已经全被剥夺了,但好在他们还有别人所望尘莫及的遗传。但是当有一天他看到小学生们捉蚱蜢的场景时,之前的骄傲又一扫而光了,因为那些被老师夸奖的聪明孩子却屡屡失败,反倒是乡下的孩子们反应灵敏,一扑一个准。

这段话他想表达的意思就是我们生活在不同的环境中接触到的资源是不一样的,教授的孩子每天到处都能看到书籍,因此拥有易于识字的环境;而乡下孩子每天都在跟泥土打交道,自然对捉蚱蜢这件事情很在行。

我读到这里的时候内心也是一阵窃喜的,因为像费孝通这种名家都会存在跟人比较的心态:会为自己被夸奖感到十足的优越感,也会为自己某些方面不如别人而感到失落。真是个耿直boy,不掩饰、不做作、坦诚。我想他那句流传甚广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也多多少少是基于上面的感悟吧。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版精选篇2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代表著作。此书详细地记述了中国乡村的种种事项。

作者首先从语言———乡村与城市的一大差异开始。在生活中,语言看似是必不可少的一样工具,但是在乡村,几乎很少有新增的常住人口。彼此熟识,语言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归有光在《项脊轩记》中写道,他日常接触的总是那些人,久而久之,就可以用脚声来辨别来者。“贵姓大名”是因为不熟悉才用的词。熟悉的人大可不必如此,足声、声气、甚至气味,都可以是足够的“报名”。

许多人说乡下人“愚”,无非是城里的物事他们没见过而已,绝非与智力相关。而我们去到向下,见到狗吠不免惊慌,未必不会被耻笑为“无见识奴”罢。

但这绝不是阻止推行文字下乡的借口。在现代化过程中,我们已经开始抛离乡土社会,文字是现代化的工具。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我而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传的情、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版精选篇3

“书是良药,可以医愚”。不同类型的书带给我们不同的阅读体验和感受。通过对《乡土中国》这本书的学习与阅读,我得到了不少启发。

首先是阅读方法方面。在此之前,课外的读物大多是小说,而《乡土中国》这种的学术著作是第一次接触。打开目录,一些生僻的词出现在我眼前:“长老统治”“文字下乡”“无讼”······再随便翻开其中一页,都是些枯燥、艰涩难懂的词,很让人抵触。

在开始的几章中,经常会发生前几段要读好几遍才跟得上文章思路的现象。但随着不断地深入,我渐渐地找到了方法:每一章的开头和结尾需要特别留意,因为这些地方往往会提出概念或作出结论;抓住关键词,圈画下来,排列在一起,就如同有了一张阅读的“线路图”;画思维导图,可以帮助梳理文章脉络。这些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锻炼了我提取、归纳信息的能力,让我理清文章思路,加深对内容的理解。

再者是文章的内容方面。作者从权力结构、社会规范、伦理道德、家庭制度、礼法等方面向我们展示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深刻地揭示了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在这些观点里,我印象最深的是《差序格局》和《血缘和地缘》。

《差序格局》中提到了自我主义,以己为中心,向外扩大的圈子就是我们的人际圈。作者形象地用石子投入湖面荡起的涟漪来形容,它的界限并不是很清楚,亲疏关系的远近会对它产生影响;作者还指出圈子的大小是依势而定的,真可谓是一语破的。

《血缘和地缘》主要围绕着“人情”展开。在这个充满人情的社会中,真正的商业是无法进行的,文中的例子:只有到十里之外的街市,人们才能自然地以“陌生人”的身份出现,才会认真的讲价、买卖。这是土地上该有的规则,人们一代代的遵守着。

这些现象都是真实的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而费孝通先生却能将它上升到学术方面,这与他亲身下乡观察实践,不断总结思考有必然的联系,费先生的格物致知精神让我多了几分敬佩之情。

读书的过程如登山。前面是数不尽的台阶,但只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走,顶峰之处再首来时路,我们的成就感与满足感是无法比拟的,那时一定会不由自主地感慨:读书是一件幸福的事!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版精选篇4

乡土中国,讲的是咱们中国最基础的乡土文化,是每一个乡土中人所熟知的却未能构念出来的东西。很多东西说的恰到好处。也许大家,才有这种魄力,对自己的研究和看法可以用自己新造的词汇、概念进行解释。整本书行文逻辑缜密,从家到社群,个人到家族,行为到权力,都有着一整套的逻辑体系和行文脉络。不得不说,此书值得阅读。尽管里面对乡土中国解读有的部分在现在来看是不完全贴切的。但是,瑕不掩瑜,其中的核心思想,其所提出的差序格局、长老权力等一系列新的概念,都让人耳目一新、醍醐灌顶。

老师在评此书时,提到一点是他觉得作者有点“偏袒”、“护短”的异味。我整篇读来,觉得并不是这样。作者对于每一处所谓“护短”都有给出明确的、令人信服的论证或解释,并且在关键出表明自己的态度(不反对文字下乡),从一个学者的角度提出自己的思考,这没问题。

这里我要说的是作者对于有些概念或问题的解释有点牵强的感觉,所举的例子也有不甚恰当之处。也许是我才疏学浅,没能明白先生的准确意图。这一评价尚作保留。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版精选篇5

读《乡土中国》时,一幅幅父老乡亲们在田地辛勤劳动的画面,以及父母亲田间劳作的背影就像电影一样,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小时候经常跟着父母去田里播种玉米、收割小麦、秋天切谷子。印象最深的就是五月天割麦。他们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靠天”来形容是最恰当不过了。尤其在打麦场上排队等候,一个村一台机器,五月天抢收,人们在酷热的天气下汗流浃背。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神话故事开始,土就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神之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是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

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它就会生长。你不种它,它也会生长。在农村生活不用怎么花钱。空气是清新的,阳光是明媚的,水是山底泉水,清澈透明。吃的东西都是绿色食品。粮食蔬菜家家户户都可以种;田地里有桃树、梨树,核桃树、柿子树、果树、酸枣树等。做饭的柴火有玉米棒、松树枝等。过年过节的时候,买点儿糖块儿,穿点儿新衣服,吃顿饺子就过去了。农村生活简单朴素,让人清心。

现在的城里人,他们不用整日与土为伴。他们把农村的乡下人叫做土包子、乡巴佬。如果没有乡里人在土里辛勤劳作,又何以供给他们粮食?这些所谓的城里人又何以为生呢?城里人笑乡里人,但他们能离开乡里人吗?

我们往上数三代祖辈们是不是都是农民?是不是都是乡下人?在我们祖祖辈辈们心中,“土”确实是他们的名根子,是他们活下去的出路,而且世世代代都在重复这样的路。但也正是所谓的“土”,养活了我们一代又一代的子孙。

不管时光怎样变迁,社会如何飞速发展,土地依然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宝物,是我们生命的根基。

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人们美好生活后莫忘身后故土,那才是我们生命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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