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供销社是否等于走老路

|金梅

供销社全称为“供销合作社”,其前身是合作社。所谓“合作”,就是在生产力不发达、物资匮乏的年代,松散的个体劳动者进行互助的组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重建供销社是否等于走老路,供大家参考,快来一起看看吧!

重建供销社是否等于走老路

重建供销社是否等于走老路

现在的供销社已经不是过去的概念

1日,中新经纬实地探访北京市团结湖供销便民服务中心,正在购买生鲜产品的王阿姨称,这里的水果蔬菜都比较新鲜,有时还有特价,已经成为了她近期买菜的不二之选。

中新经纬观察到,该处供销便民中心除生鲜农产品外,还有理发、手机维修等便民服务,并设有助力乡村振兴专柜。

北京市团结湖供销便民服务中心 来源:中新经纬 牛博 摄

供销社曾是60后、70后等一代人的儿时回忆,作为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曾关乎每个家庭的吃穿用度。布匹、搪瓷盆、油盐等日用品摆放在柜台一角,凭票供应,逢年过节总是排着长长的队。

在中国已有近百年历史的供销社,最早可追溯至1922年。历经百年时光,供销社经历了哪些变革?

1922年7月,根据中共二大的相关决议,“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建立,这是最早的合作社。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性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立。此后,供销社在曲折中快速发展,又逐渐沉寂。直到1982年,在机构改革中,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三次与商业部合并,但保留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牌子,设立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保留了省以下供销合作社的独立组织系统。

20世纪90年代开始,供销社合作社开始了市场化艰难转型。1995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恢复成立,推行以市场化为特征、扭亏增盈为目标的改革。在政策的支持和市场化机制倒逼下,供销合作社逐步构建起以企业为龙头、以连锁经营为主要业态的遍布城乡的经营网络。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产品流通,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和转型升级带来契机。此后,供销合作社多次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方面。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就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全面部署,明确提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健全农产品产销稳定衔接机制。2021年,再次明确提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并自当年7月开始,在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北、西南选择若干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省级试点单位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工作。

自2013年的深化改革以来,供销社的恢复重建在湖北、宁夏、陕西等各地都取得了较快发展。以湖北为例,截至2021年底,全省基层社(即供销合作社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总数达1373个,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目前,湖北基层社社员达到45.2万人,其中,农民社员人数5年增长5倍多,由2016年5.15万人增至2021年33.3万人。

如今的供销社和过去的供销社究竟有何区别?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武长海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大众需要正确理解今天的供销社。供销社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作为国有机构的一种保留至今,但经过这么多年,“虽然从名称上还是供销社,但已经完全不是过去的概念了。”

武长海指出,当前的供销社没有过去那么强的行政属性,已成为了公司制,“将现在的供销社和计划经济联系起来是一种误解。现在更多是类似日本的农业协会,相当于村民的自助组织,为农民科学种植提供产销服务等。”

供销社如何助力乡村振兴

对于急需发展机会的广大农村地区,供销社将会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整合资源的作用,通过联合土地、农资、金融和营销等众多领域,实现产销对接,农民生产的产品直接提供给供销社,之后供销社再以相对合理的价格出售给消费者,这样不仅能够减去中间环节,减少信息差、减少资源浪费,也有利于稳住农产品价格。

在农产品转变成农商品方面。许多农民所种植的农作物难以实现标准化,就很难制作成高附加值商品。而在当地供销社的帮扶下,可通过实现标准化来推进贸易,保证渠道畅通,顺利连接发达地区,随后可持续产出高毛利产品。

并且考虑到会出现农民因缺乏指导而随意种植农作物的现象,供销社可以进行实地帮助,帮助农民实现利润最大化。

值得一提的是,供销社除了自己做电商助农销售,各地供销社大多会与当地的相关部门合作,对当地有需要的居民进行电商培训,让他们学会自己做电商。

在成本方面。通常情况下农产品成本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等,而从农药化肥到终端,平均毛利高达70%,但很多农民对此知之甚少。如果供销社能够以相对合理的价格销售农资,或将大幅降低农产品的成本和价格,并且质量也有保障。

供销社无需追求利润最大化,只需要保证合理利润。这对于国家来说,能够在各种环境下稳住粮食供销,实现保供

供销社的作用

其一,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优化城乡资源配置。

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而城乡融合发展的核心在于促进城乡生产要素的顺畅配置与自由流动。供销社拥有覆盖城乡的流通网络,是城乡经济的毛细血管,亦是距离农村市场和农民群众最近的终端。

未来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基层供销社可以继续发挥其纽带作用,通过一系列改革以及对于自身经营网络的改造升级,一方面可以有效拓展农副产品市场,进一步助力农产品上行,另一方面则可以在推动工业品下行的同时,吸引城市设备、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的下乡,从而实现城乡要素更加合理的优化配置,赋能乡村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致富,这也符合共同富裕的发展基调。

其二,迎合农户切实诉求,重构农村经营网络。

供销社直接面对农村市场,对于农户的真实境况更为了解。为此,供销社应当顺应农户的切实诉求,在指导农业生产、丰富日用品供给、回收处理可再生资源、供应生产资料等传统业务的基础上,不断扩宽业务范围,加快优化现有经营系统,在深入的市场调研基础上,了解农户消费偏好,重新调整产品供应与服务供给。

同时,供销社还可以针对农村市场信息闭塞等问题,构建相应的网络信息共享平台,时刻追踪市场动向,动态发布市场信息,指导农业生产。此外,还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打通“最后一公里”,以此来激发农村市场的消费潜力。

其三,更好地保供稳价,惠及民生。

当前农资成本已成为农民种地中成本最大的一部分,大体在60%以上,如果供销社可以以相对合理的价格出售农资或者提供低息贷款,那么对于降低农民种地成本、增加农民收入来说必然具有重要意义。再如,依托于国有背景的供销系统,可以在最大程度上维持猪肉和粮食的供应与价格稳定,并防止资本对于我国农业和畜牧业的控制。

此外,水果等很多农产品流通到市场终端的售价都不便宜,然而农民的收入却并没有得到实质性提升,根本原因在于中间流通环节的冗长而导致的成本增加,其中一部分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使然。倘若借助于供销系统的力量,农民生产的农产品直供供销社,供销社再以合理的价格卖给广大消费者,由此即可省去大量中间环节的流通成本,这对于农产品的产销对接、平抑价格而言同样极为重要。

其四,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本质上是要打破垄断和地方保护等壁垒,对于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进行约束,通过打破各种壁垒与自我小循环来促进“国内大循环”,进而推动国内产业链、供应链的进一步畅通,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供给与需求更高层次和更加良性的动态平衡,继而让各类市场要素都能得到更加高效的运转。

针对目前国内部分地区的市场仍存在的分割性、封闭性、垄断性等弊端,可以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优势,利用其与农民群体之间紧密交往的便利,通过一系列举措将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紧密连接,破除供需信息壁垒,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带来的负面影响。

此外,一旦遇上疫情冲击或是战争等极端情况,借助于供销社系统联合合作的优势,便可及时整合好各类资源,统一调配好各项供给,对于保障农村居民生活、稳定经济运行而言亦是意义重大。从这个角度讲,供销社还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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