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的规章制度

|育祥

推文网小编精心整理养老院的规章制度,希望这份养老院的规章制度优秀10篇能够帮助大家,给予大家在写作上的思路。更多养老院的规章制度资料,在搜索框搜索

养老院的规章制度篇1

全院人员必须做到:

一、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水平。

二、相信科学,反对搞迷信活动。

三、团结互相,反对拨弄是非。

四、做到走亲访友先请假,反对无帮出去。

五、锻炼身体,积极参加院内组织的文体活动。

六、严格遵守医疗制度,反对随便就诊。

七、搞好个人环境卫生,保持衣着整洁。

八、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一切所用物品。

九、发扬民主、检举坏人坏事。

十、发挥技能,积极参加集体生产劳动。

请假销假制度

一、敬老院必须建立请假销假制度,敬老院所有人员外出必须办理请假销假手续,手续齐备。

二、院长因事外出一天的,必须向民政助理员请假,超过一天以上的,向镇政府分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委托副院长主持敬老院工作;副院长、其他工作人员因事外出,必须向院长请假,并履行移交接手续。

三、敬老院院民外出活动,必须向院长请假,短时间内外出散步或购买物品的,院长必须安排人员外出带队,回院后清点人数,发现情况要立即处理并报告镇民政助理员和镇政府分管领导。

四、院民要走亲访友的,必须有亲属前来敬老院办理交接手续后才能离院,在约定时间内,如果来人未将院民送交敬老院,院长必须跟踪走访了解情况,发现情况要及时向镇政府和民政部门报告,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五、院民离院和归院必须有请假和销假,本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请假条要经过批准,手续完备,记录在案。

工作考勤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照作息,不迟到早退,有事先请假,事假经院长批准,病假有医疗证明。

二、建立工作人员、考勤人员登记簿,缺勤时间八小时为一天,上班时擅自离院给予通报批评或扣发工资。

三、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老人急病,及时送医疗治疗,晚上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杜绝外事故发生。

四、年终总结时,对于执行好的同志,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于执行差的同志,除扣发缺勤工资外并减去部分奖金。

养老院的规章制度篇2

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为了__市__养老院的稳定建设和正确发展,特制定此管理。

院长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领导全院工作,规范本养老院管理,努力把养老院建设成娱乐健康化,园林化,生活高档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文明窗口单位。

二、制订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规划和年度,逐项抓好落实;并配合区、市政府或分管领导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

三、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员工认真学习国家的政策法规,时事,他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管理,遵纪守法。

四、坚持民主管理,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会议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信任,相互理解,切实安排好老人生活。

五、搞好院户挂钩,坚持定期走访。积极组织老人参与伙食,内务,卫生等方面的管理,抓好院内各项规章的落实,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尽职尽力。

六、积极稳妥地发展院办经济实体,不断增强养老院的经济实力,努力改善院内设施,提高院民的生活水平。

七、严格财务审批,管理好院内各项财务收支。

八、组织对工作人员和院民的考评评比工作,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九、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养老院内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工作人员责任制

一、服从院领导分工,热爱本职工作,熟练掌握各项专业技能,树立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的。

二、自觉遵守院内规章制度,不擅离职守,有事请假。

三、认真做好老人的日常服务,对病员要按等级标准落实护理工作;做到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文明待人,周到服务。

四、协助院领导及时调解老人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鼓励老人以院为家,做老人的贴心人。

五、负责室外、公共区域及办公区的清洁卫生,做到卫生天天打扫,内务日日整理,东西摆放整齐统一,保持院容整洁美观。

六、协助老人搞好个人卫生,经常为老人洗晒衣被,督促帮助老人洗澡、理发、梳头、剪指甲,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促进老人身心健康。

七、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搞好换季衣被等物品的收发保管,以及防火、防盗工作。管好、用好各种电器设备。

老人守则

一、积极参加院内的各项活动,自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做到以院为家。

二、尊重工作服务人员,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搞好团结,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争做文明老人。

三、保持和维护整洁卫生,不随便吐痰、不乱丢杂物,生活用品摆放要服从院里统一规定。

四、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赌博、酗酒,不得漫骂冲撞工作人员,讲文明、讲礼貌。

五、积极参加院内力所能及的劳动,自觉锻炼身体,促进身体健康。

养老院的规章制度篇3

一、预防火灾事故

1、建立消防组织,配齐消防器材,经常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

2、加强易燃、易爆物资的管理。

3、使用取暖设备和燃气灶具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4、电源线路、用电设备应经常检修。不得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二、预防淹亡事故

严禁工作人员和供养老人到江、河、水库、水塘、水渠等处游泳、洗澡、捕鱼。

三、预防触电和雷击事故

1、按规定安装避雷设施,有专人管理,经常检修。

2、严禁私接电线和擅自使用电炉。

3、雷雨时,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得在大树、电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者逗留。

四、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1、严禁采购和食用发霉变质、污染的食物,不得食用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植物,严禁食用病死的家禽、家畜。

2、制做油荤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制做凉拌食品应当严格消毒,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剩菜剩饭应当妥善保管,食用前仔细检查,充分加热。

3、食品储藏处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霉烂变质,严禁将有毒物品与食品存放在一起。

4、水井、蓄水池应当加盖加锁,防止污染和不法分子投毒。

五、预防煤气中毒事故

1、使用燃气灶前应当认真检查和试烧;使用过程中应当经常检查,发现漏气,及时修理。

2、查铺时应当认真检查室内通风情况。

六、预防中暑事故

1、炎热季节,敬老院应当制定合理的外出活动安排,适当控制供养老人的活动量,尽量缩短在烈日下的活动时间。

2、暑期每天供应饮用水和适量淡盐水。

3、室内注意通风。

七、预防冻伤事故

1、在严寒季节来临之前,应当准备御寒的被装和防冻药品。

2、注意保持衣、帽、鞋、袜、手套的干燥和清洁,注意手、脚、耳、鼻的保护。

八、严防智残和患有老年痴呆的供养老人走失。

1、为全体供养老人佩戴写有照片、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卡片,以便供养老人走失后的查找工作。

2、对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定的'老人有约束保护措施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措施

3、敬老院要根据本院实际,针对可能发生的其它事故采取相应措施。

九、预防偷盗事件发生

1、门卫、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防止失窃。

2、院领导要做好院内全体人民的思想工作和采取一定措施,避免内部失窃现象的发生。

3、若发生失窃,要即时报警,根据损失情况,追究责任。

养老院的规章制度篇4

制度:

保持所有消防安全设备都处于良好的工作秩序并按照使用的法规检查这些设备。

流程:

1、管理者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保存一份所有消防安全设备的检查、测试和认证清单。

2、关于适用法规的问题和要求的说明应该询问消防队长。与当地消防队长或消防部门的其他代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3、在预防性维护记录上记载所有如下要求的检查、测试和认证(见维修制度和流程手册上的预防性维修部分)。

烟雾探测器/消防警报系统:

4、确保烟雾和一氧化碳警报器是否安装正确并每月按计划进行测试。

5、确保消防警报系统测试每年进行一次,也可视个人或公司要求增加次数。

6、当一个具备资质的公司进行所需的系统测试时,公司应该向相应机构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在行政管理文档里保存一份检查文书副本。该服务应载入预防性维修记录。

7、在检查中发现消防警报系统和烟雾探测器的的任何问题应立即修复。进行系统检查的签约公司亦可负责必要的维修。或者,找专业的个人或公司及时进行维修。

消防洒水系统:

8、确保消防洒水系统由专业的公司或个人至少一年检查一次。将检查文件副本保存在行政管理文档中,并在预防性维修记录上记载检查情况。

9、如果消防洒水系统出现任何问题,立即进行必要的修理。

灭火器:

10、维修人员应确保将充满干粉的灭火器放置在所有指定位置并按照当地消防法规在灭火器上贴上标签。

11、所有灭火器必须每年由专业公司进行测试和认证,或按照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进行。进行检查的公司需向有关部门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在预防性维修记录上记载所有灭火器检查情况。

12、在发现有坏掉的灭火器后应尽快修理或更换。

安全出口标:

13、必须定时对安全出口标志进行检查以确保照明灯箱得到了妥善的修理且没有坏掉的灯泡。

养老院的规章制度篇5

一、养老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厨房的炊具和公共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购进物品要登记造册,损坏和消耗的物品需经院长同意方可报损。

2、安排好食谱,讲究干湿相济,荤素搭配,按时就餐。

3、做好防火、防盗、防腐工作,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炊事员的`烹调技术,提高烹饪水平。

5、每周拟定食谱并根据食谱采购粮食,油、肉、菜等原料。

6、确保不出现采购霉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按时给院民开饭。

7、自觉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脱岗。

8、拟定的食谱,尽量适应老年人的口味。

9、成立膳食委员会,由院民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膳食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意见,改进膳食

二、养老院食堂卫生安全要求

1、食堂人员和参与饮食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时体检,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2、严格执行食堂有关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房、厨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3、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受污染的食品原料,严格把关,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养老院的规章制度篇6

1、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对绿化区、公共场所老人公寓、厕所的卫生由专人负责,院民住房内外卫生由院民自己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卫生由护理人员负责。

2、保持居住环境整洁、舒适,增强老人身体健康。每位院民要自觉维护敬老院室内外卫生,保持院内整洁、卫生、舒适。院民房间要通风、无异味、无明显灰尘、污迹和蜘蛛网,窗明地净,衣物摆放整齐;公共场所、绿化区做到无纸屑、烟头、杂物、垃圾等;水沟、下水道要保持畅通、清洁。

3、室外要明确卫生区三天打扫一次,每个区的环境卫生要明确专人负责。室内环境卫生由院民自行打扫,门窗要经常擦拭干净,生活用品要放置有序。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一周一小评、一月一初评、一季一大评的卫生评比制度。

4、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5、室内垃圾实行袋装化,一律送往统一指定的垃圾池,不准随意堆放。

6、搞好食堂卫生,严防病从口入,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7、对院民进行定期体检,建立院民健康档案。医务室必须备有常用药品。

8、组织院民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有益院民身心健康的娱乐,严禁赌博行为。

9、定期给老人和护理人员讲授有关心理护理、饮食护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见疾病的护理等有关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环境卫生制度

1.“讲究卫生”既是全体工作人员的职责,也是全体院民职责,造就一个花园式的敬老院是我们的目标。

2.工作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包干区完成自己的卫生工作,包干区由院务管理委员会制定。

3.要求包干区内每天打扫一次卫生。每天在各自的工作领域内用扫帚、拖把或布条拖一次,做到不留污渣灰尘。

4.对供寄养人员的衣褥、鞋袜、床上用品做到无油渍,衣物清爽、干净、督促他们勤洗脚、勤洗头、勤剪指甲、勤晒被、勤擦身、勤开窗。

5.不随地吐痰,不随便乱丢果壳、瓜皮、纸屑、不随便乱倒剩饭,不随便乱解大小便,各房间内的便桶每天按指定地点倾倒,冲洗。

6.各自的食用餐具要洗涤干净,食用食品、水果等要妥善放好,不能同有害物品混放一起,时间不宜存放过长,不准吃过期霉烂变质的食品。

7.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裤。

食堂餐厅管理制度

1、厨房的炊具和公共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进出物品要登记造册,损坏和消耗的物品需经院长同意方可报损。

2、食堂的库存,如大米、食油、调料等存放在保管室内养老院,指定专人保管,进出库要登记并做到帐物相符。

3、保持食堂卫生整洁,生熟物品和餐具分开。

4、安排好食谱,讲究干湿相济,荤素搭配,按时就餐。

5、每天三餐按时供应,开饭时间保持半小时,每天保障院民的热水供应。

6、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根据五保对象的饮食特点或医嘱安排好伙食。

7、做好卫生和消毒工作,保持食堂内清洁卫生,做好防蝇、防鼠、防霉变,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

8、保护食堂财产,加强成本核算,减少损失和浪费。

9、坚持公开办事制度,伙食费用每月结算公布。

10、工作人员、来客到食堂用膳应交伙食费。

11、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由老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膳食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意见,改进膳食。

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按时检查身体,厨房内不准吸烟,洗涤间和厨房周围无卫生死角。污水桶,每餐清倒一次,不留弃物。下水道保持畅通。

2.严格做到生、熟菜分装、分存,用具分开使用,工作人员操作生熟食品时必须清洗、消毒双手及案板、刀具等工具。

3.严格做到食具消毒,做到一清、二刷、三冲、四消毒,餐具达到干净光洁。

4.购入食品原料要保持鲜活。严禁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5.购入的包装食品和食品辅料、调味品等,必须要有产品说明书,应标明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规格、配方、主要成分、食用或使用方法等,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或保存期食品。

6.食堂所有采购进来的菜肴(自种自养)及辅料等,都必须有二名值班监督员(值班监督员由院民产生)验收,由经办人当场填好清单,并有经办人、验收员、食堂收货员共同签字后报院长审核。

7.对个别院民自备生菜者,食堂可以代为烧制。

8.食堂每周制订一份菜单,经院务会议讨论同意,后严格执行,并要上墙公布(包括品种、数量、配置)。

9.食堂工作人员要多专研业务知识,搭配好主辅食品荤素菜等,要菜肴多样化、多品种,并针对个人进食喜好记好档案。

10.严格按时间开饭。

财务管理制度

1、敬老院种、养、加工及所有经营收入,有关部门捐款捐物,上级民政部门、政府的拨款、财产转让、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均应入帐。

2、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均需报院长审批,重大支出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上级批准。

3、支出凭证(除老人生活费开支发票外)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和领导签字,财会人员方可报帐。

4、严禁挪用公款,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将公款借给或变相借给个人。

5、院里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要登记造册,其它财产要有财产清查表并列入移交。

6、财会人员应妥善管好敬老院的款、物等,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单位库存现金原则不能超过200元。出现公款被盗应由出纳赔偿。

7、财会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政政策,正确履行《会计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为院理好财,当好家。

8、院长在财务开支审批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五保金只能用于院民生活,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

9、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业务来往中绝不允许受贿、收礼送礼、收取回扣和馈赠。

10、院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改进工作和生活作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养老院的规章制度篇7

一、总则

1、遵守劳动纪律。早8:30按时上班,一切清扫和换理服装都要在8:20之前结束,按时下班。不迟到、不早退,遵守请销假制度。

2、遵守业务纪律,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各项操作规程,严禁在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勇于揭发在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现象。

3、所有人员应保守公司商业机密,更不得以泄露公司机密换取个人利益。

4、按单位要求着装,工作时间不得穿奇装异服。

5、工作要认真负责,要有强烈的责任心。

6、团结同事,服从安排。在单位不可大声喧哗,手机改为振动模式。

7、自觉爱护办公文具、用品、交通工具、电脑及其它机器设备。

8、要尊重客户,不怠慢、顶撞。对待客户询问解释要详细、耐心,不可与客户争吵。

二、仪容着装与修饰的要求:

1、仪容、着装与修饰应充分体现担保中心员工良好的职业素养,本着整洁、得体、利落、大方的原则,努力塑造担保中心员工统一、和谐、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仪容修饰:女性保持头发清洁整齐,要求选择舒适、雅观的发型,不烫重发,不染怪异颜色的头发,头饰应简洁大方。并不宜过多。男性保持头发清洁、梳理整齐,不要蓬松杂乱,头发不可触及耳朵或衣领,不可烫发或染怪异颜色的.头发。

2、指甲要经常保持清洁,不准留长指甲,不准涂透明色以外的色彩鲜艳的指甲油。女性员工上班时间要求化工作日妆,化妆要以自然、健康、清新为主。不涂特殊颜色(如褐色、土色、紫色等)口红,如有要求,要涂统一颜色的口红。香水要清新、淡雅,不可过浓、过重;眼影、眼线、睫毛液不可过重。饰物不可过多,三件以下为宜。

3、着装保持衣服清洁、整齐,如有领结要系戴端正;衬衣颜色为白色,并要求有领子;衬衣下摆要系在裙(裤)内;衣服或裙装要熨烫平整。女员工着裙装时一定要穿长筒袜,颜色以肉色为主。女鞋颜色以黑色、棕色为主;禁止穿拖鞋、松糕鞋;鞋跟的高度以6公分为上限;夏天穿凉鞋必须穿长筒袜或短袜;冬季穿毛衣应以黑、蓝、咖啡色、灰色、米色等颜色为主,禁穿艳色等。男性衬衫颜色一律为白色,袖口和领口要保持清洁,夏天要每天更换;衬衫下摆应掖在长裤内,衬衣衣领不得翻在西装上衣衣领外,衬衣有衣扣都应系上;领带要系结端正,颜色不可太花哨。

4、员工的坐立行要求:坐姿端正,双腿不要摇晃不定或无意识地抖动。站立时要端庄大方,双肩端平,腹前背部要挺直。行走时抬头平视,收腹挺胸。多人同行时,不要一字排开,不可大声说笑,不可勾肩搭背。

三、工作用语:

1、礼貌用语:员工之间或对客户应使用“您好”、“对不起”、“请稍候”、“没关系”、“请”、“谢谢”、“再见”、“欢迎再来”等礼貌用语,不准使用“不知道”、“等一会”、“不归我管”、“有意见找领导去”等生硬或不礼貌用语。工作时间内,称呼领导应称职位;员工之间可以直呼其名。

2、通话处理:工作时间,电话铃响三声之内必须接起,如果超过三声,应向对方致歉“对不起,您久等了”接外线电话时应主动先说“您好,__担保”,接内线电话时应主动先说“您好,我是__X”,要求吐字清晰,声音亲切,音量适中;通话时要专心致志,不可同时处理其他事物并要求认真作好电话记录与对方核实确认后通知有关人员;找人时,电话听筒应扣放在桌面,以免对方从电话中听到嘈杂之音;要等对方挂断电话后方可挂断电话;通话时不准使用免提键;杜绝非本人电话不接的不良现象。

养老院的规章制度篇8

工作人员规章制度

1、凡在我院工作的职员,一律要求穿戴整洁、行为端庄。

2、言行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粗语脏话。

3、工作态度要热情、体贴、积极肯干、吃苦耐劳。

4、同情善待老人,奉献爱心,日常生活中能处处尊敬老人,对老人要轻言细语,如有辱骂、激怒老人者一律辞退。

5、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服从和遵守我院一切工作制度,并要服从负责人的安排。

6、工作人员不得乱带外人在我院逗留和住宿。

7、爱护院里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8、值班的护理员,如有因失职而造成老人发生意外者,需视情节轻重,追究其应负的责任。

9、工作时间要准时上班,如临时有事不能上班者,要打电话通知,便于安排人员代班。

10、所有工作人员要勤俭节约,不得随意打私人电话(工作业务除外),并注意水、电、煤气节约使用。

护理员岗位职责

1、面带笑容,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护理举止得体。

2、穿戴护理工作服上班,对老人的护理均按护理流程进行,操作要规范到位。

3、保持工作认真的态度,不怕脏,不怕累,不怕麻烦。

4、照顾老人要周到,对每一个老人的护理要充满爱心。

5、工作期间不准离岗,老人呼叫要及时回应,不得辱骂老人,不得顶撞家属,不在工作时间干私活。

6、保持老人身体、衣服、床上用品及室内清洁整齐。

7、不准收老人及家属红包及物品,违者必究。

8、对来访客人及老人家属要热情接待,反应情况要客观实际。

9、实行全天24小时护理制,每十分钟巡视一次。

10、所有工作人员要勤俭节约,不得随意打私人电话(工作业务除外),并注意水、电、煤气节约使用。

11、不拿院里的公共财物回家,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12、不允许与本院老人或同事勾心斗角或不团结和争吵。

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对绿化区、公共场所老人公寓、厕所的卫生由专人负责,院民住房内外卫生由院民自己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卫生由护理人员负责。

2、保持居住环境整洁、舒适,增强老人身体健康。每位院民要自觉维护敬老院室内外卫生,保持院内整洁、卫生、舒适。院民房间要通风、无异味、无明显灰尘、污迹和蜘蛛网,窗明地净,衣物摆放整齐;公共场所、绿化区做到无纸屑、烟头、杂物、垃圾等;水沟、下水道要保持畅通、清洁。

3、室外要明确卫生区三天打扫一次,每个区的环境卫生要明确专人负责。室内环境卫生由院民自行打扫,门窗要经常擦拭干净,生活用品要放置有序。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一周一小评、一月一初评、一季一大评的卫生评比制度。

4、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5、室内垃圾实行袋装化,一律送往统一指定的垃圾池,不准随意堆放。

6、搞好食堂卫生,严防病从口入,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7、对院民进行定期体检,建立院民健康档案。医务室必须备有常用药品。

8、组织院民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有益院民身心健康的娱乐,严禁赌博行为。

9、定期给老人和护理人员讲授有关心理护理、饮食护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见疾病的护理等有关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环境卫生制度

1.“讲究卫生”既是全体工作人员的职责,也是全体院民职责,造就一个花园式的敬老院是我们的目标。

2.工作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包干区完成自己的卫生工作,包干区由院务管理委员会制定。 3.要求包干区内每天打扫一次卫生。每天在各自的工作领域内用扫帚、拖把或布条拖一次,做到不留污渣灰尘。

4.对供寄养人员的衣褥、鞋袜、床上用品做到无油渍,衣物清爽、干净、督促他们勤洗脚、勤洗头、勤剪指甲、勤晒被、勤擦身、勤开窗。

5.不随地吐痰,不随便乱丢果壳、瓜皮、纸屑、不随便乱倒剩饭,不随便乱解大小便,各房间内的便桶每天按指定地点倾倒,冲洗。

6.各自的食用餐具要洗涤干净,食用食品、水果等要妥善放好,不能同有害物品混放一起,时间不宜存放过长,不准吃过期霉烂变质的食品。

7.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裤。

养老院的规章制度篇9

一、上下班考勤制度

1、上下班实行签到(退)考勤制度。全体工作人员须自觉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溜号、脱岗。办公室负责审核、抽查,出勤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考核。

2、超过上班时间5分钟为迟到(30分钟以内),迟到一次扣款5元。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为旷工半天,超过一小时为旷工一天,每旷工半天扣除当天半天工资外另扣款10元,旷工一天扣除当天工资外另扣款20元。连续旷工累计超过3天或迟到累计10次,由办公室上报民政局并予以辞退。

3、早退按本制度第2条标准执行。

4、办公室进行抽查,对上班(值班)时间离岗、脱岗1小时(含1小时)以上而又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按旷工1天处理,依次类推。

5、因公事本人无法按时签到,应事先告知办公室人员,由办公室专人代签,其他人一律不能代签。

二、请休假制度

一)、请假规定

1、病假、事假任何工作人员因病、事请假必须具备请假条,半天的经办公室批准,1天以上的经院长批准。管理人员请假3天以上,报经民政局分管领导批准,工作人员请假一周,须经院长批准。病假2天以上的必须具备相关医院的正规证明。请假条和医院证明必须交办公室存档作为考核依据,否则当旷工论处。

2、婚假、产假等应提前一周报相关领导批准,假条交办公室存档作为考核为依据。

3、工作人员轮休不可连续2天以上。

4、一切假期期满,均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按时上班,不得擅自延长假期。

二)、各类假期的'相关规定及政策待遇

1、病假:病假期间按每天20元扣发,请假3天以上(含第3天)与交通费和年终奖实行挂钩,每天扣款20元,当月结算。住院按每天3元扣发。病假超过一个月的应及时上报民政局备案;因公伤病假或住院视为出勤。病假扣款按实际情况酌情执行。

2、事假:事假每天扣30元,请假3天以上(含第3天)与交通费和年终奖实行挂钩,每天扣款20元,当月结算。事假超过一周的上报民政局处理备案。

3、其它假期按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执行。

养老院的规章制度篇10

第一条为加强敬老院的文明管理,保障住院老人的物质文化生活,增进老人的身心健康,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街道兴办的敬老院(敬老楼,下同)是基层集体福利事业单位。敬老院实行养老与康乐相结合和勤俭办院的原则。

乡(镇)、街道的敬老院,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领导,并接受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三条敬老院收养的对象是:

(一)农村五保户(含孤儿),城镇无生活依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老人;

(二)城乡孤老烈属、孤老退伍红军、孤老复员军人。

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者,不得吸收入院。

第四条老人入院坚持本人自愿的原则,由本人向敬老院提出申请,经当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审核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入院。

第五条老人入院后,其原有财产仍属本人所有,可由本人保管或委托亲友、敬老院代管。老人去世后,其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敬老院应办好伙食,保证饮用开水和洗澡热水的供应。

第七条敬老院应健全老人生活护理制度和卫生工作制度,搞好老人的个人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对患病老人应及时治疗。

有条件的敬老院应设医疗室,尚未具备条件的,应与附近医院建立联系,做好老人的疾病防治和定期保健体检工作,建立老人健康档案。

第八条敬老院应组织老人参加一些有益的学习活动,使老人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团结友爱,自觉遵纪守法,执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敬老院应经常开展文娱活动,活跃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逢年过节和老人生日,可举行节俭和有益的慰问、祝寿活动。

第十条敬老院可根据当地实际条件,组织种养、加工、服务和小商业等生产经营项目,增加经济收入,改善敬老院设施和住院老人的生活。

院办经济实体可吸收老人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或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敬老院设院长(或正副院长)、医生(卫生员)和工作人员若干名(以下统称管理人员),按入院老人总数的百分之十五至二十配备。

管理人员要挑选遵纪守法,热心为老人服务的人员担任。院领导要由思想觉悟高、作风正派、事业心强、有一定管理能力笔文化水平的人员担任。

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合同制,对表现不好或不适应工作要求的,可以解聘。

第十二条敬老院实行民主管理,建立民主管理委员会或民主管理小组,由院长和管理人员代表、老人代表组成,其中老人代表应占三分之一以上。

民主管理组织在院长的领导下,协助管理本院伙食、卫生、文娱、学习、生产、财务收支等,检查督促管理人员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院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老人较多的敬老院,可按住宿区建立老人自治小组,组长由老人担任。

第十三条敬老院的管理人员应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的分工、任务和职责。建立健全考查、评比、奖惩制度。

敬老院应建立健全财务和物资管理制度。会计、出纳、保管、总务由管理人员兼任或老人代表担任。财务收支帐目要日清月结,每月张榜公布,物资进出仓库要登记、验收。

第十四条敬老院老人的生活标准,应相当于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并随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逐步调整。

入院老人为乡(镇)五保户的,其粮油与供养费用(包括菜金、被服、医疗、文娱、零用等费用,下同),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供给,属城市街道孤老的,其生活供养费用,按政府定期定量救济与街道集体补贴相结合的办法供给。

入院老人领取抚恤金的,从抚恤金中向院缴交基本生活费。

第十五条敬老院的基建、设备费、管理费和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由乡(镇)、街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

第十六条县(区)、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教育和发动各单位干部和群众支持敬老院的建设,搞好卫生,绿化环境。

社会各方面应扶持敬老院办好经济实体,在政策、场地、资金、技术、产供销等方面予以照顾。

第十七条民政部门应加强对敬老院的业务指导,帮助敬老院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搞高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由敬老院或主管部门分别情况对直接责任者予以批评或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九条村办敬老院可参照本办法管理。

    603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