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银行不同意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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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的利率要比公积金高一点,所以在办理了商业贷款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公积金贷款条件,很多人会申请商转公,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商转公银行不同意的原因有哪些,欢迎阅读!

商转公银行不同意的原因

商转公银行不同意的原因有哪些

1、未达到商转公办理条件。商转公除了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还需要满足商转公业务的要求,如果不满足的话,银行就会不同意办理。

2、银行房贷没有结清。办理商转公一般都会要求先将目前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剩余的贷款金额结清,没结清的话银行就会不同意办理商转公。

3、尚未达到公积金缴存要求。办理商转公对公积金缴存有要求,通常需要连续缴存12个月,并在申请时维持续缴。

4、当地公积金中心没有商转公业务。商转公不是公积金的通用业务,每个城市的公积金政策不同,可能所在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受理商转公业务。

5、资料不齐全。办理商转公业务除了提供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收入流水、不动产权证书之外,还需要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及出具的贷款余额对账单或近6个月的还款流水、贷款结清证明或最后一次还款回执,所需资料相对更为复杂,如果我们的手续还未齐全的话,那么银行可能就不会同意我们办理商转公。

商转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

1、贷款人必须连续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并在申请的两年内有欠缴住房公积金的现象发生。如果贷款人是异地客户,除了要连续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外,还要在当市正常缴存公积金1个月。

2、贷款人所买的住房须是普通自住房,且是贷款人所有或所买的一手房。

3、贷款人必须拥有所买的住房的所有权(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4、正当职业,收入稳定,具有还款能力。

5、贷款人须提供担保公司还款保证书或有价证券作质押。

6、有购买住房的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7、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欠款。

8、原商业性贷款转贷时本金余额必须≤借款申请人公积金可贷额度。

9、如果是夫妻,双方不能有欠公积金贷款未还的情况。

为何银行不建议商转公

1、利润问题: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是贷款利息。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较低,这意味着银行的利润也会相应减少。因此,银行从自身利润角度考虑,可能不会积极推荐商转公。

2、贷款额度限制: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通常比商业贷款要低,如果借款人选择商转公,银行可能需要提供更多的贷款额度。然而,银行可能会面临额度不足的问题,这会影响银行的放贷能力。

3、条件限制:商转公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缴纳公积金的时间、征信记录等。如果借款人不满足这些条件,银行也不会建议其进行商转公。这些条件限制增加了借款人申请商转公的难度。

4、经济压力:商转公需要借款人提前结清商业贷款,这可能会对借款人的经济造成一定的压力。如果借款人经济状况不稳定,可能会因为无法承受提前结清商业贷款的压力而放弃商转公。

5、组合贷款问题:如果借款人之前是组合贷款(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组合),其中商业贷款部分无法转为公积金贷款。这意味着即使借款人想进行商转公,也可能因为组合贷款的问题而无法实现。

6、操作复杂度:商转公操作相对复杂,需要进行一系列手续和文件准备。如果借款人或银行在操作过程中出现错误或疏漏,可能会导致申请失败或产生其他问题。银行考虑到操作复杂度的问题,可能不会积极推荐商转公。

7、风险控制:银行在放贷时需要严格控制风险,确保借款人具备还款能力。商转公可能会改变借款人的负债状况,增加银行的风险评估难度和成本。因此,银行可能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不建议借款人进行商转公。

8、客户需求考虑:不同客户有不同的贷款需求和偏好。一些客户可能更倾向于使用商业贷款,因为其利率较高且具备更大的灵活性。银行从客户需求角度考虑,可能不会积极推荐商转公。

9、市场竞争因素:不同银行之间的竞争激烈,都在努力争取更多的客户和市场份额。如果一家银行积极推荐商转公,而另一家银行没有,那么客户可能会选择后者。因此,银行可能出于市场竞争的考虑,不会积极推荐商转公。

商转公带押转贷怎么办理

商转公带押转贷要看所在城市是否允许这样办理。以湘潭为例,在湘潭市办理商转公带押转贷业务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

借款申请人取得《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后,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按要求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请资料。

2、受理和审批

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带押转贷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贷款审批;同意办理的,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后续手续,不同意办理的,需说明原由,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给借款申请人。

3、合同面签及抵押登记

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与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办理贷款签约及抵押登记相关手续。

4、贷款发放

公积金中心在确认担保落实后,发放商转公贷款至原商业贷款银行专用账户。

5、结清商业银行贷款和解抵押

商业银行收到公积金中心发放的贷款资金(以下简称“贷款资金”)后,需通知借款人在3个工作日内存足结清商业银行贷款的差额部分,于资金充足当日一次性结清借款人的商业银行贷款,并在结清贷款10日内完成抵押注销登记。

借款人未在商业银行收到贷款资金3个工作日内存足结清商业银行贷款的差额部分的,商业银行需将贷款资金返还公积金中心账户,公积金中心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全部结清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要怎么办理

1、借款人提交申请

借款人向原商业贷款银行申请提前结清住房贷款,取得《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后,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申请资料。

2、受理和审批

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贷款条件且资料齐全的进行受理和审批。

3、面签

合同各方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合同》。

4、办理抵押

借款人办妥以公积金中心为抵押权人的第二顺位抵押权登记手续。

5、放款

公积金中心收到第二顺位抵押权登记证明后,发放公积金贷款资金至原商业贷款银行指定专用账户。

6、贷款结清和撤押

借款人预存结清原商业贷款的剩余款项,并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将原商贷抵押权注销回执提交公积金中心即可。

提示:由于每个地区商转公办理政策有所区别,具体的流程还是需要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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