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村民自费建桥被强制拆除

|宋佳

村民为了乡村更好的发展自费建桥,却被法院判为寻衅滋事罪,最后还要强制拆除。为此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为什么村民自费建桥被强制拆除简介,欢迎参阅。

为什么村民自费建桥被强制拆除

为什么村民自费建桥被强制拆除

此事件发生在吉林的一个小山村,村民们都是住在河边,河的对岸也有几个村子。

但是附近并没有桥,这几个村子的人出行极不方便,而村子里的黄某祖上三代都是靠摆渡而生。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各地之间的文化交流更加密切,摆渡已经不能满足当下的出行需求了。

于是,村民黄某就自费焊了13张铁皮,让人民从桥上通行。但是汛期的时候,这个桥基本上是不能用的,也就说,一年中使用这个桥的时间也就五六个月。

这个桥很好的方便了人们的出行,但是在使用了一段时间后,被当地的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黄某,并要求黄某拆除这个铁皮桥。

面对这种威压,黄某自知自己确实没有通过政府同意,就建了这个桥来方便人们的出行。

于是,在水利局提出拆桥时,黄某也并没有对此进行反抗,而是直接把桥拆了。

但是这个桥一拆,当地的出行又遇到了很大的问题。对此,村民们更是怒不敢言。

原以为这件事已经平息了,但没想到第二年,黄某被警察局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进行相应的刑事拘留。

而后,其他一些与建桥有关的村民也被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

后面,村民黄某又被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黄某以及其他村民提起公诉。

原来后来法院通过调查发现该村民黄某架设浮桥期间,按照大车10元、小车5元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合计52950元。

基于这个事实,法院判定其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判处该村民黄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后黄某不服判决,于是提起上诉。而其上诉的言辞也得到了该村干部及两岸各村村民的证实。

明明是在做善事,为什么法院要判刑

此事件一出,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有人认为,黄某等人的行为是违法的,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有人认为,黄某等人的行为是出于善意的,应该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同时黄某等人的行为是出于无奈的,也应该受到政府的关注和帮助。

一那么在没有通过相关行政部门允许的情况下建桥的行为是否合法呢?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规定,个人修桥属于是私自建设。应当经有关部门的审批,否则未经审批并且也不属于防洪法另行规定的情况。

在本案中,很明显,村民黄某自掏腰包购买了几十块铁皮建成桥的行为并没有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同时建桥的目的也不是为了防洪。

所以在这个法条下,村民黄某的建桥行为是违法的。

当然,虽然违法,但是建桥的行为确确实实满足了两岸人民出行的需求,同时也是缩短了必要的通行时间。

法律的订立是为了规范社会的一种现象,同时法律也是为人民服务的。

村民黄某虽然违法,但无可厚非的是,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了其他的村民。在这一点上,我觉得村民黄某自费修建桥梁的行为利大于弊。

政府需要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是在村民们面对出行的问题时,政府视而不见,没有落实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自建桥梁的注意事项

除了法律规定外,自建桥梁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安全在自建桥梁时,一定要考虑安全问题。例如,需要根据桥梁的长度和宽度选择合适的桥墩和桥梁材料,确保桥梁的稳定性和承重能力。2. 环保自建桥梁时,应当尽量选择环保材料,例如木材、竹子等。同时,不要破坏河流、湖泊等水域的生态环境。3. 维护自建桥梁后,需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桥梁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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