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每天带薪拉屎3至6小时被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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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每天带薪拉屎3至6小时被解雇!后续怎么处理的呢?公司以什么理由法院又是怎么判决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每天带薪拉屎3至6小时被解雇,欢迎大家分享收藏!

员工每天带薪拉屎3至6小时被解雇

员工每天带薪拉屎3至6小时被解雇

员工长时间“带薪拉屎”被解雇

王某于2006年4月进入公司工作,2013年4月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的《员工手册》由《公司简介》《员工就业相关规则》《附加规则》三部分组成。王某已通过签收的方式,确认收到了第三版《员工手册》,并表示已进行阅读。

2014年6月,公司设置特别任务室,并将王某调至该任务室。该任务室工作人员为王某一人,并由总经理直接管理,完成总经理交办的相关工作。

2014年12月王某因肛肠疾病在医院进行手术,2015年1月伤口愈合,但其表示一直存在疼痛感。2015年7月开始,王某每天在厕所停留的时间为3至6个小时。

据记录,自2015年9月7日至17日(9月13日除外)王某每天分二至三次,共计22次,每次停留时间为47分钟至196分钟,每天分别在厕所停留时间为3小时50分钟、4小时28分钟、4小时18分钟、2小时32分钟、4小时35分钟、4小时16分钟、4小时29分钟、4小时01分钟、5小时29分钟、5小时22分钟。

2015年9月22日,公司就王某长时间停留厕所事宜同其沟通,并对沟通过程作书面记录。在征得公司工会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公司于当日做出《惩罚解雇通知书》,以《员工就业相关规则》第一部分“就业规则”第79条第1款第(3)项“迟到、早退、未经允许因私离岗一个月内累计达15次或一年内累计达25次时”的规定,决定2015年9月23日解除同王某之间的劳动关系。

王某于2015年10月提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双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合同约定岗位。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公司属违法解雇,裁决公司继续履行同王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公司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定:

超出正常生理需求范围,解雇合法!

一审

对于长时间停留卫生间是否影响工作的问题,庭审中王某表示其接受总经理的直接领导,工作内容是一些临时性任务。法院认为,待岗亦是一种应有的工作状态,长期长时间脱离工作岗位,势必造成在有临时任务时无法对王某进行分配的结果,“没有工作内容”不能成为不遵守规章制度的理由。

且一天工作时间有8小时,在厕所停留的时间,已脱离了正常上厕所的范围。

综上,法院对王某长期长时间停留卫生间的行为属于因私离岗,其行为违反《员工手册》。公司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所依据的《员工手册》已经过民主程序,且公司已向王某送达,判决公司解除与王某之间劳动关系的行为合法有效。

法院判决后,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对一审法院判决依法予以维持。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某仍不服,向天津高院申请再审。

高院

2015年9月7日至9月17日期间,王某每日在公司卫生间停留时间,已超出合理正常生理需求范围。在公司拟对王某进行处罚前与王某沟通中,王某亦未对其在工作期间长时间停留于卫生间予以合理解释。

故公司依据其《员工手册》中“就业规则”对因私离岗的定义及处罚规定,经该公司工会同意,与王某解除劳动关系,不违反法律规定,原判决认定公司解除合同行为并不违法,是正确的。

综上,高院裁定,驳回王某的再审申请。

人有三急,工作时间上厕所本无可厚非。然而王某的做法却实在有些过头。不免让人联想到网络上调侃的“带薪拉屎”,即以上厕所的名义,在工作时间摸鱼。

对劳动者而言,工作中的片刻放松的确可以缓解疲惫,提高效率。然而凡事讲求“度”,我们在呼吁企业给予人文关怀的同时,也要提醒各位劳动者,遵守公司相关规定,是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否则即便熬到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有被解雇的风险。

如何解决带薪拉屎的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很多公司都想出了对策。

比如有些公司在厕所之间贴上标语,比如有些公司切断了厕所的网络,比如有些公司在厕所门口安装了摄像头,比如有些公司在厕所门口安装的打卡器。

还比如在办公室上厕所需要付费,还比如在厕所安装面部识别并将正在上厕所的人在办公室公示,再比如把厕所安装在boss的办公室对面,再比如让员工蹲马步上厕所,再比如说将厕所的隔板修改成定时透明的,时间一到,将逐渐变得透明……

这些解决方法虽然很多来源于网络的段子,但不得不说,的确是有人这么想的,并且有人也是这么做的。

那么到底该如何真正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呢?

前面我们已经分析过原因,所谓带薪拉屎,抛开了员工消极怠工的表面原因之后,剩下的就是公司制度不完善和领导管理方式有问题这两个原因了。

所以我们就要从这两个方面入手,从而真正的解决问题。

1. 完善公司制度,奖罚分明

一个人上班的时候为什么会觉得累呢?是因为真的工作很累吗?

恰恰相反!

当一个人遇到一个具有挑战性的工作的时候,往往会沉溺其中,无法自拔。

比如在阿里和华为这两家公司中,据说员工的态度是非常积极的,但凡有事都能够快速拿下,快速反应,快速做出结果。对于任何一个公司来说,都需要这样的执行力。

可是为什么做不到呢?

原因很简单,你的公司制度并不完善,员工没法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那他为什么卖力的给你工作呢?

即便是有人真的想要卖力工作,但是看到别人插科打诨摸鱼上班也能够拿到同样的工资,那自己往往也会变得不再那么的卖力。

所以一家公司只有一个完善的制度,并且奖罚分明,能够让每一个员工都哑口无言,让每一个员工都为了自己的目标以及公司的目标在奋斗,那这样的公司何愁做不大呢?

毕竟,如果付出一个小时的时间和付出10个小时时间的人拿到的工资是一样的,那我为什么要付出10个小时的时间呢?

所以解决这个问题的第1个方法就是完善自己公司的规章制度,尤其是公司的奖惩制度。员工的梦想是不上班还能拿到钱,所以你该做的事告诉他们,付出才能有结果。

2. 激励性管理,胜过制造危机感

很多领导会在一些管理类的书籍上看到,一定要给员工制造危机感,所以一定要实行末位淘汰制,要实行刻意的压力。

尤其是一些万恶的资本主义管理者的书,他们奉行的道理就是要把员工当成驴子一般,一定要不停的拿鞭子抽着他们,让他们产生压力,产生危机,从而转化成劳动力。

需要明白的是,这一切都是大错特错的。

先不说,时代背景已经不同了;仅仅是假如你每天都要给员工制造危机感,让员工的神经每天都紧绷着,最终会有断了的一天。即便不会绷断,那他也会想方设法的从中获取一丝喘息的机会,比如带薪拉屎。

所以不要相信什么可以制造危机感的管理学,你可以实行末位淘汰制作为一种制度,在团队之间进行绩效考核,但作为领导你更应该明白,你的角色是管理者,但管理者的手段不仅仅是这一种。

在最大的工作压力面前,每个人都需要激励。也许你的一句认可,一句鼓励,就能成为员工为你卖命工作的根本原因。

相反的是,过多的谴责甚至谩骂,只能是让员工的压力越来越大,那他最终也会选择一些释放压力的办法,比如带薪拉屎。

3. 引导性管理,胜过刻意考验

和危机感管理学一样,有些领导信奉自己一定要刻意的考验员工,因为他坚信只有能够顺利通过考验的人才是自己需要的人,没有通过考核的,那只能是弱者,只能离开。

站在整个生物进化的角度上来说,这一结论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妥,但是站在一件事情一项工作的面前来说,这是大错特错的。

虽然说职场就是一个竞争者,但是员工并不希望看见自己和别人厮杀竞争。

所以往往来说,领导的这一行为很容易招致员工的厌恶,这一厌恶往往会转移到对待工作的态度上。

相反的,作为领导,如果你能站在专业的角度上对员工的工作展开引导,那么员工一定相信你是一个专业的人,也是一个专业的领导,从而信服你的管理。

也会跟着你的步伐,以超强的执行力完成你们共同的目标。

否则,他只能去带薪拉屎进行解压,或者反抗。

带薪拉屎什么意思?

“带薪拉屎”,最早起源于一位日本网友,因其在推特上发表的一段话, 引起了一众职场老油条的共鸣。

文字大意是:建议大家每天尽量到公司排便,因为这样占用的是工作时间,每‌‌‌‌‌‌‌‌‌‌天花10分钟的话,一年下来就是40小时,相当于积累了5天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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