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牛被禁止生产销售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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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牛被禁止生产销售!这是怎么回事?又是因为什么呢?中国红牛和泰国红牛区别在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红牛被禁止生产销售怎么回事,如果喜欢请收藏分享!

中国红牛被禁止生产销售怎么回事

中国红牛被禁止生产销售怎么回事?

近日,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表示收到一份最新的判决书,中国红牛被禁止生产销售。

判决书显示,2022年10月31日,吉林高院就泰国天丝针对中国红牛旗下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侵害红牛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三家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同时连带赔偿原告泰国天丝3000万元。

泰国天丝方面确认了上述信息,并同时表示,除了司法上的侵权认定,目前市场上包括京东、天猫、中石油、中石化、沃尔玛等在内的主流渠道都已经全面下架了侵权商品“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即华彬集团生产的红牛产品。另外,多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在持续对售卖“华彬红牛”的商户进行行政查处、告诫通知。

中国红牛和泰国红牛区别

1、没有区别。泰国天丝医药集团(泰国红牛)是红牛商标的拥有者。奥地利红牛和中国红牛都是商标的被授权方。

2、1995年12月,“红牛”凭着对中国市场发展的信心和全球战略眼光,从泰国来到中国,成立了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称红牛公司),大力开拓中国市场。二十余年来,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及机构。泰国红牛负责东南亚市场的销售,中国红牛负责中国大陆的市场销售。

中国红牛与泰国红牛商标案最新结果

中泰红牛之争又有最新进展。

4月19日,九派财经获取的一份吉林高院的裁判文书显示,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下称:红牛湖北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一审被判侵权。

法院要求上述三家公司于三个月内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含有“红牛”字样,同时三公司还需赔偿泰国天丝公司3000万元。

法庭上,红牛维他命公司一度搬出95年合资合同中天丝公司应提供商标的约定,以此主张本案应中止审理。该合资合同约定“红牛维他命公司拥有在中国境内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权利的50年”。2022年2月底,上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华彬集团曾发文宣布,已经取得《50年协议书》原件。

对于红牛维他命公司要求中止案件的诉求,吉林高院给予了驳回。

吉林高院指出,最高院曾明确了天丝公司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经过商标局备案的多份《商标许可合同》表明天丝公司对合资公司的商标许可期限至2016年10月6日止。在商标许可使用期限届满后,未经商标授权人天丝公司的许可,红牛维他命公司无权继续使用涉案红牛系列商标。

此外,针对《50年协议》中是否涉及商标许可的争议,吉林高院进一步称,“50年协议即使真实,也仅为框架协议,应以其后签订的具体协议内容为准,且50年协议中并未涉及商标许可问题。而本案涉及的商标权许可问题,红牛维他命公司与天丝公司已签订多份商标许可合同,且在商标许可合同中约定“关于商标许可问题以在后的商标许可合同为准”,而非五十年协议”。

关于吉林高院判决,华彬集团方面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吉林案是一审,是未生效判决,不具有既判力和执行力。同前案性质一样,这是泰国天丝集团滥诉的结果。

但无论如何,华彬方面提出的《50年协议》法律效用不被法院采信,并非首次。

据媒体报道,此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曾在一起经销商侵权案中判定,红牛维他命公司不是50年协议的当事方,其中没有红牛维他命公司可以使用天丝公司商标的条款;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在另一案件中强调,“50年协议”所涉案件的审理结果对该案审理不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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