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有年龄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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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工伤是指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工伤认定有年龄限制吗,供大家参考,快来一起看看吧!

工伤认定有年龄限制吗

工伤认定有年龄限制吗

1、工伤认定只是针对劳动关系来认定的,而劳动关系年满16周岁时开始,到退休年纪时结束。

2、《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规定,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工伤认定注意事项

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7)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8)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栏应写明是否同意申请工伤认定,以上所填内容是否真实。

(9)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的情况,是否受理的意见。

工伤认定限定48小时合理吗

东方网:现实中,《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因此,是否超“48小时”成为职工家属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认定”纠纷的争议焦点,也随之成为该条例实施以来备受舆论质疑的吐槽点。

事实上,限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超过48小时就不视为工伤,其合理性很难服众。既然已认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的事实,又何必过度在意抢救“48小时”?抢救时间无非是因为疾病本身、救治能力以及个人情况有所差异而致。更何况,由此推论出“人未死不认定工伤”的判断,也显得不近人情、挑战伦理和不合时宜。

鉴于《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初衷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权益当为工伤认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诚如有律师对此的解读,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工伤认定时,不宜作出对劳动者不利的解释。本案中,夜班门卫马殿臣在突发头痛后,从入院抢救到临床死亡虽历经61小时。但实际上在送医几个小时后即被医生诊断为“脑死亡”。

据此,该律师建议以“脑死亡”作为工伤认定的死亡判断标准。毕竟脑死亡已具有不可逆性,持续救治只能延缓临床死亡时间。如此规定既接近于人们对工伤的实际认知,能最大程度规避伦理风险,也不会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形,从而体现工伤纠纷司法裁定的公正性,更好保障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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