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项目合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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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项目合作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不锈钢酸洗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合作项目

第一条:

1、三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甲方内,并挂靠甲第一条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酸洗资质,同时依托…..公司及甲方做不锈钢酸洗的配套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甲、乙、三方同意共同出资购买甲方的部分土地,并建造厂房,同时按照三方确定的不锈钢酸洗设备标准及规模进行投资构建(具体设备的数量、型号等见附件一)。

3、本合作项目分三期完成,其中第一期投资总额约为1500万元,建设一条加工1250mm不锈钢板面的退火炉和酸洗线,20__年8月于之前完成,月产量达到1.2-1.8万吨。第二期投资建设二条加工680mm不锈钢板面的退火炉和酸洗线。第三期投资建设一条加工1500mm不锈钢板面的退火炉和酸洗线。

4、本合作项目期限为15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二条

第二条:甲、乙、丙三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15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600万元,占总投资的40%,乙方出资450万元,占总投资的30%,丙方出资450万元,占总投资的30%。

第三条

第一期投资分二期完成,其中第一期为600万元,第二第三条期为900万元,甲、乙、丙三方的投资可按照每一期的总投资的比例进行投资,具体出资额及出资期限如下:1、2、第一期出资:甲、丙三方的第一期出资分别为240万元、乙、第二期出资:甲、丙三方的第二期出资分别为360万元、乙、180万元和180万元,于20__年4月____日之前出资完毕。270万元和270万元,于20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出资完毕。以上所有出资须汇入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的银行账户。如第二期的出资期限晚于因购买设备及建设厂房而支付相应款项期限之后,甲、乙、丙三方应按照支付相应款项的期限缴纳相应出资。

第四条

如协议一方或多方未能按时出资或出资不足的,另一方第四条可以以借款形式替其缴足出资,借款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利息,月利息为___%,如另一方不愿意借款的,也可以增资形式缴纳一方未能缴足的部分,出资比例按三方实际缴纳的出资计算。

第五条

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乙、丙三方按照出资第五条比例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每年12底之前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20%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基金。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甲、乙、丙三方按照出资比例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

第三章项目经营管理

第六条

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管委会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组成,是项目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三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

2、项目的经理由___方推荐担任,经理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会计由___方推荐担任,出纳由___方推荐担任。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三方指定的帐户,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

3、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七条

项目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生产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第七条度由全体合作人共同制订,全体合作人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八条

全体合作人每一个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通报项目经营第八条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两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全体会议。

第九条

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项目经营的活动,项目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确定设备数量、型号及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项目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6、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的变动、合作人增加或减少出资。合作人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须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管委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

第十一条

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四章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二条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三条

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退出合作经营:

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作经营造成损失。

2、执行合作经营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3、合作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经营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退出合作经营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经营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十四条

退出合作经营的合作人对其退出前已发生的合作。

第五章合作经营的终止和清算

第十五条

1、2、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终止合作经营,合作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终止:合作经营协议书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作人不愿意继全体合作人决定终止合作经营的。合作经营终止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续合作经营的。

第十六条

经营债务,与其他合作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作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作经营终止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作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十七条

合作经营终止后,如合作经营存在借款,财产应优先偿还借款,如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全体合作人须按照自己的投资比例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偿还义务。

第六章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本项目向轧钢厂所购买的土地约为___亩(具体面积以土地证为准),每亩购买价格为____万元,如所购买的土地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土地转让款于办完土地过户手续后支付,土地的受让方由合作三方协商后确定。

第十九条

如土地不能过户的,土地转让款不再支付,土地使用的费用由合作三方确认,任何一方在未经三方一致同意下对厂房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甲方须积极协调好酸洗厂的报建、环评、税务等工作,确保项目经营的合法。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不得再自己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建设其他的不锈钢加工酸洗项目,甲方应将其所加工的不锈钢优先供给本合作项目加工。

第二十二条

如甲、乙、丙三方在合作过程中,一方或一方以上决定终止合作经营,其他一方或一方以上愿意继续经营该项目,甲方须将土地按照市场价格租赁给继续经营的一方,经营的资质必须无偿提供给继续经营的一方,经营期限届满仍以本协议约定的合作经营期限为准。

第二十三条

如甲、乙、丙三方在合作过程中,三方决定终止本合作经营,并有其他人愿意购买该合作项目包括厂房、设备等,甲方须将土地按照市场价格租赁给购买经营的一方,经营的资质必须无偿提供给购买经营的一方,经营期限届满仍以本协议约定的合作经营期限为准。

第二十四条

合作人履行合作经营协议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作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书》共一式三份,全体合作人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日期:

创新项目合作合同篇2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乙方施工现场和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协议内容:

(一)登高上架要求

1、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组织技术部、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

2、高空作业时,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必须有一定的距离,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并应正确使用,施工作业现场周边设置相关安全标志牌,并设专人巡查。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4、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外,必须各施工班组长向施工人员进行班组交底及履行签字手续。

5、特殊工程施工项目如;电气、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须持有效证件及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

6、拆除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临时急救人员及药品或设立临时救助站。

7、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许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应穿防滑鞋。

8、进入施工现场须服从领导和安检人员的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岗位、不串岗,作业时思想要集中。

9、严禁随意拆除或损坏防护栏杆、拉杆、安全网、跳板、脚手板、支撑等防护设施。

10、面砖搬运、安装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砖翻倒而受伤。

11、各种材料加工时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电,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

12、施工现场各周边洞口,必须有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若因施工作业场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后,立即恢复。

13、脚手架上禁止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上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浆、砖块、面砖等物料。

14、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以防突然事件,不准从高处往下跑、跳;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悬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井架吊篮禁止乘人。

15、作业中不得往下投掷物件、碎砖、灰渣等,清理物料时应设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应随时放在工具袋中。

16、年龄未满18周岁者,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低血压、癫痫病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病症者严禁从事外墙施工作业。

17、遇到雷雨、大风等天气外墙施工应暂停作业。

18、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空载试验运转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转移工作点应切断电源,潮湿场所严禁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19、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调整机器或更换刀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由机械员进行。

(二)用电要求

1、配电箱的箱柜门处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系统接线图,以防失误操作。

2、配电装置均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

3、电工和用电人员用电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4、施工现场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分闸断电,并上锁,班中停止工作1小时以上时,相关动力开关箱应断电上锁,暂时不用的配电装置也应断电上锁。

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6、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每次使用时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常才可继续使用。

7、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

8、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9、现场临时用电及照明必须由项目经理同意,由专业电工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10、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用插头与插线板连接,禁止将线头直接插入插线板。

(三)电焊机使用要求

1、操作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严禁无证操作。

2、所有交、直流电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属和结构本身接地。

3、电焊机二次焊把线,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地线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遇有雨、雪、雾或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后应先清除施工地点的积水、积雪后方可施焊。

5、焊接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所有防护用具。

6、各种用电设备,照明设备在露天使用时必须设有防水、防雨设施,各种设备的防护罩必须齐全。

7、无铬牌的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接通电源,各种电气设备应铬牌齐全。

(四)动火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向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及动火知识教育。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随意动火,如需动火必须向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

3、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须设专门的临时存放库房并设置灭火器,沙袋等,由专人管理。

4、施工现场认真执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对木制品的刨花、锯末、料头,作到每天工完场清,各类材料都要码放成垛,整齐堆放。

5、电焊、气焊作业前要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确定出动火危险区域,并立出明显标志,危险区内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须移走,对不能移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6、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能进行操作。

7、属一、二、三级防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8、五级风以上禁止动用电气焊。

(五)室外吊篮施工要求

1、施工前必须检查吊篮的焊接点、杆件、钢丝绳、葫芦,是否存在损坏和生锈,如存在则必须进行除锈补焊、更换等,方可使用。

2、上架的施工人员,必须穿工作服、防滑鞋,并正确佩带安全带,并与钢丝绳稳固连接。

3、吊篮内的施工人员,只能保持三人,携带的油漆、涂料等不得多于2桶,并用结实的绳索或挂钩固定在吊篮上。

4、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熟练工人进行施工,严禁由小工或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吊篮操作。

5、上吊蓝进行上下移动操作时,必须有两人协同操作。

6、吊篮底部必须采用建筑用的竹胶板,且用结实的绳索捆扎牢固。

7、吊篮四周必须设有护身栏及挡脚板,并用安全网将篮身围护严密。

8、篮内放置的钢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须用袋子装好并固定于篮身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及进行各种赌博等违法违章行为,轻者清除现场,重者送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2、寝室休息时间,除夜间加班外,必须保证晚上十点后休息,以保证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状况。

3、严禁带病上岗操作,一经发现必须由各施工班组长负责安排换岗或休息,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5、严禁现场人员出现偷盗工具及材料现象,一经发现,必须清除现场,并视情节对班组负责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6、施工现场严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员,更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7、进入施工现场不得违反所有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对班组负责人及违反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九)施工现场环境要求

1、施工现场分别设置一座10平米的砖砌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砖砌封闭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运施工垃圾。

2、施工现场细颗散体材料装卸运输时,必须采取遮盖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库存放,出入厂汽车要保证不将渣土遗撒在厂区。

3、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的油库、油漆库,必须做防水处理,容量必须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乱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

4、施工现场各种机械使用时必须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声频率,对强噪声机械采取封闭措施。

5、在容易产生粉尘的场所,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尘、降尘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十)工程质量的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

代表人:_________项目负责人:_________

创新项目合作合同篇3

甲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注册一家有限公司来作为投资项目。

项目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项目公司注册地址:

项目公司注册金额:

项目公司经营范围:

第二条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及管理员的组成

1、甲乙双方各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双方按其持股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董事会共计人,甲乙双方各委派人,董事会表决事项采取全票通过制。

3、公司具体高管人员任职由双方协商再确定。

第三条共同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1、出资额及出资比例: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__%。

2、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甲乙双方于年月日之前将各自出资额转账到双方共同指定的账户(账号:,户名:)。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共同投资于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5、若因任何一方的个人原因导致目标公司被索赔或遭受损失,那么另一方在对外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过错方进行追偿。

第五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有限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有限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有限公司的股权。

(2)以上述股权对外出质或以有限公司名义对外担保。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六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目标公司的股权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股权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39;权利。

第七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权。

2、共同投资人在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___________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权。

3、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足额出资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投资总额的千分之向其他投资人支付违约金。如逾期三十日仍未补足出资额,则按退出项目处理。

2、投资人以其持有股权对外出质或以有限公司名义对外担保,其行为无效或按照退出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退出项目处理是指,将已经支付的出资款(无息)予以退还。

3、为保证本协议的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及履行适用中国法律。

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地址: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地址: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创新项目合作合同篇4

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 ,身份证号: ,籍贯

乙: ,身份证号: ,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塑胶和金属油漆项目,总投资为20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15万元,

乙方以人民币出资5万元及技术和客户资源。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

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

手续。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

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 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企业债务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

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 __年_ _月__ 日至_ ___年_ _月_ _日止。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创新项目合作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现就 公司(以下称“该企业”)合作经营有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作经营内容。

第二条:根据出租方和甲方租赁合同第八条本商场可分租或整体转租和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及办公使用。

第三条: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间的精装修由乙方统一安排,及自行出资装修,动用房屋的结构和外部墙面须报甲方征得出租方的同意方可施工。

第四条:合作期间的利益分配:该商铺的所得经营额,包括一楼的精品店,按总额度的 交纳给甲方,作为场地经营费用,乙方保证每年不得低于 万元人民币,其中第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只交纳 万元人民币,从第二年开始按总经营额度的 计算,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将剩下部分 万元交给甲方。

第五条:其中一层和三层部分由甲方租给 银行的商铺为银行的营业部和办公场地,总面积 平方米,甲方每年收取的租金与乙方无关,此面积产生的水电费用和物业管理费用以及其它费用由 银行承担,剩余一、二、三层总面积 为 平方米所产生的物业费,水电费及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按 物业公司的要求及时交纳,因交纳费用不及时所带来的其它纠纷有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合作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所经营的项目,但必须做到合法经营,保留甲方 的名称及总的商场招牌,营业收入不管涉及多少收入网点甲乙双方共同派人监管,做到相互信任和公正公开透明;在经营期间,乙方与其他商家和股东发生的有关违法行为及产生的经济纠纷一概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第七条:因甲方原因导致商铺不能继续经营或提前收回商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照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予以适当赔偿。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出合作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经营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年不低于 万元的场地费用,同时甲方有权取消合作合同。

第八条:此合同没有涉及的内容以后可以甲乙双方进一步协商,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条: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签字盖章生效,如有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地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创新项目合作合同篇6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

乙: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百川投递项目,总投资为壹万元(10000元)整,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壹万元(10000元),乙方以人力资源和团队资源方式投入。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私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伙组织经营期限为一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五条组织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分配。

乙方不得私下接单:如有违反,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组织任何一方对组织债务后,另一方无需清偿债务负担。

第七条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按月结算。乙方应按口头协议遵守上班时间,以及合作事宜。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创新项目合作合同篇7

项目协议书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合伙人:甲:(姓名),身份证号:_____籍贯:_____

合伙人:乙:(姓名),身份证号:_____籍贯: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x万元,甲出资x万元,乙出资x万元及技术和客源支持,各占投资总额的x%、x%。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在合作期间合作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五条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第六条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本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一次。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和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1、 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 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 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为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乙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二)合伙期满。

(三)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签字) 乙方:__(签字)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创新项目合作合同篇8

甲方:高新区管委所属的X国有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山东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基于合作共赢,面向未来的合作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协议书,供双方信守履行:

一、公司名称

双方拟设立有限公司名称暂定为,具体有限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二、经营宗旨

立足新旧能源转换,创新科技技术发展;

三、合作经营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为准;

四、主要经营范围

锂电子电池、钛酸锂电池、电池组生产、加工和销售;助力两轮自行车组装、销售;电子产品及元器件、通讯设备(不含地面卫星设备)系列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汽车零配件、电气设备、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不含监控化学危险品、不含易制毒化学危险品)的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专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

五、公司登记注册地甲、乙双方商定所成立公司的注册地址为。

六、法定代表人的选任甲、乙双方共同委任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从事相关公司事宜;

七、合作形式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元,由甲方负责全额缴纳;其中经甲、乙双方商定,对于公司的100%股权:甲方出资占公司股权的比例70%。乙方负责公司的运营管理、提供技术等,剩余的股权比例的30%甲方给予乙方。

八、权利义务

1、合作期间,公司的整体规划、营业方向、方针和原则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

2、甲方负责公司一切费用的开支、提供经营场地和保证公司良好的经营环境;乙方负责公司一切的运营、管理、各岗位人员配置、任免,提供专有技术等。

3、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经理等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决定。

4、公司的财务部门及财务人员设置由甲、乙议定,财务收支报表及财务监管事宜由双方另行议定。

5、乙方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6、甲方对公司只享有分红权或利润分配权,甲方承诺保证乙方对公司绝对的经营管理权,原则上不得干预,但甲方可对乙方的运营管理提供辅助性建议;

7、公司的重大事项通过公司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行事之。

九、保密义务

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应恪守商业秘密;未经一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公司的内部资料及市场内容等转让或泄露给第三方,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没收违约方的&39;相关收益,并追究违约方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同时保密义务不因双方协议解除或终止而终止。

十、收益分配

1、分配原则:甲、乙双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2、分配时间:。

3、分配方式:总利润的%作为公司的发展基金,剩余利润甲、乙按照权比例进行分配。

十一、股权变动和股权限制

为确保本协议的全面履行及保证公司的稳定性和收益的长期性,甲、乙约定双方的公司股权不得随意变动,任何一方欲增、减出资或转让股权或为股权设置抵、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形的,须经全体股东书面签字确认。

十二、资金的具体投入

公司的资金甲方分阶段投入:

在上述各阶段出现确实需要增加资金的情形,由乙方向甲方出具详细的增加资金的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资金在日内到位。

十二、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公司成立前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十三、争议处理

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执,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不能协商或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可以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效力等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记载为准。

十五、特别约定

经甲、乙双方特别约定,针对成立后的公司与东通工株式会社的合作事宜订立本条款:

1、合作形式:甲方同意东通工株式会社新能源锂电池研发中心落户高新区并为之在高创大厦设立研发场地,并提供土地厂房;东通工株式会社提供国际领先技术;乙方负责运营管理。

2、分配形式:三方约定对于东通工株式会社提供技术而产生的产品,由东通工株式会社享有销售回款额3%的提成,无回款无提成。不涉及东通工株式会社技术的产品,东通工株式会社不得享有任何的提成;该提成以年度销售回款总额为基数计付,在每年的月日前一次性支付东通工株式会社。甲、乙之间利润的分配以本协议相关条款为依据。

3,东通工株式会社仅是提供技术和协助甲、乙完成对涉及技术的设备的采购,无权干涉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重大决策。

4,关于涉及东通工株式会社技术的产品的确定:在正式生产前,涉及东通工株式会社技术的产品必须由甲、乙和东通工株式会社三方(或本协议涉及的甲乙设立的公司和东通工株式会社两方)对产品的型号、数量、规格、采购方、合同编号等进行明确的书面确认,以此作为东通工株式会社日后核算的依据,否则该产品视为与东通工株式会社无关且不得作为东通工株式会社日后核算的依据。

十六、协议的成立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效力等同;本协议经甲、乙加盖启封章并在下方处签章之日起成立并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签署时间:x年x月x日

    722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