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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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租赁合同(篇1)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根据工程需要,租赁乙方施工机械(附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机械设备事宜签订协议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车 型: (见附表)

二、租赁使用地点: 天水成纪大道C03项目施工工地

三、租用期限: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时,且机械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现场之日起计租,租期至甲方正式通知乙方退场时止,乙方因任何原因而未按通知规定时限退场的,将不再计算租赁费。

四、机械设备租赁形式及结算方式:

1、乙方以月租形式将机械设备租给甲方,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元小时,租赁时间不足____月者,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大于15天按一个月结算,小于15天按日租金月租金31天结算。

2、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产生的运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3、租金的结算方式:甲方原则上每月____日对乙方进行租赁费结算一次,并在下月____日前支付上月租赁费用。如因甲方上级或业主拨款不到位时,乙方充分理解甲方资金的困难,同意相对延迟支付;如若甲方还需增加机械设备,增加的机械设备采用本合同中价格,费用并随本合同规定支付;

4、乙方须配备合格的司机并持有效的本机操作证,正常上班时随叫随到,以保证甲方施工需要。司机住宿、工资、伙食费用等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乙方机械司机要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因乙方司机不服从甲方的安排,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司机和终止合同。司机在作业期间对机械设备和自身安全负全责。严格按照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规,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2、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燃油、辅油等及其相应费用,完好率每月不低于27天,每低于一天从月租金扣除一天,确保甲方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3、甲方提供工程施工场地,并保证施工环境良好。乙方同意甲方提供的施工场地和环境符合机械设备作业条件;

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手续齐全(合格证、技术检验证等)。如因机械设备手续不全而被地方扣留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的机械设备应保证外观整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满足施工需要,在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且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修理好时,应提前采取措施,保证甲方工程的正常施工;

6、乙方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和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7、甲方无权将乙方的设备转租、拍卖、抵押。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将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有关本合同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该根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机械设备退场结算后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器租赁合同(篇2)

出租方:

签订地点:

承租方:

签订时间:_年 _ 月 _ 日

为确保设备租赁工作顺利进行,为承租单位提供良好的租赁服务,制订如下租赁条款,请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

电动磁力钻(WA-3500) 、钢刀具(26__35)、发电机组(10KW)、发电机组(12KW)、电子经纬仪(DJD2C)、水准仪(DZS3-1)、标识尺。

二、租赁设备的单位、数量(台/套):

电动磁力钻(WA-3500)2台 、钢刀具(26__35)2个、发电机组(10KW)1套、发电机组(12KW)1套、电子经纬仪(DJD2C)1台、水准仪(DZS3-1)1台、标识尺1套。

三、设备使用地点:(承租方工地)

四、租赁时间:

设备租期从设备进入合同约定的场地经承租单位验收合格后达到正常运行之日算起。拟定期限12个月。承租方如果停止或继续使用应提前15日通知出租方。

五、租赁方式:

1.采用月结算方式(日结算方式),价格为电动磁力钻(WA-3500)( 5 元/日) 、钢刀具(26__35)( 1 元/日)、发电机组(10KW)( 2 元/日)、发电机组(12KW)( 2 元/日)、电子经纬仪(DJD2C)( 3 元/日)、水准仪(DZS3-1)( 1 元/日)、标识尺 ( 1 元/日)。以月结算方式租赁,平均每天工作时间至少不少于 8 小时;以日结算方式租赁,每天工作时间不应少于 8 小时。

2.租费计算从设备进场并提供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开始,到设备停租为止。组车和拆车应分别在4小时内完成。若超过4小时,在8小时以内的,每超过1小时,抵扣日租金的50%(月租金的折算成日租金),超过8小时以上的,每超过1小时,抵扣一天的日租金,如果组、拆时间超过24小时的,承租方有权退租,出租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9.2条的约定支付承租方相应的违约金。

3.无进出场费用。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在此条款后的空白处协商约定。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租赁价款的结算以承租方经授权的施工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设备使用任务单》为依据(任务单格式附后),其它设备签证单或本项目没有经书面授权备案的项目人员签字确认的任务单均不能做为结算依据。

2.若工程由于施工进度加快或出现设计变更,承租方提前完成租赁任务,其租赁费用应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

3.付款时间:承租方在出租方设备使用后每月25日结算一次,根据实际结算额支付租金80%,剩余款项设备出场后一年内付清,出租方开具正式发票。

七、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出租方应对设备质量负责,设备进厂时应确保性能良好和正常运行,其质量状况由承租单位进行验收认可。租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和机械故障由出租方负责,处理质量问题和机械故障期间承租单位不支付租赁费用,导致承租单位在租赁合同规定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设备而影响工程进度的,如超过一天以上的,出租方应承担因设备故障给承租方带来的相应损失,按照本合同9.2款计算违约金,违约金不足的按实际损失赔偿。超过三天以上设备仍不能正常运行的,承租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中止租赁合同。

2.出租方应对租赁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确保设备在安全状态下运行。并根据设备的操作要求,配置经岗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并有出租单位书面委派协议的专业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服从承租单位的指导调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操作规程,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保养,确保设备在租赁期内始终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

3.出租方在出租设备的同时至少配备两名机组人员,配备的机组人员与出租方具有合法劳动聘用关系,应积极配合承租方,服从承租方指挥人员的指挥,如因机组人员操作失误造成自伤的,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第三方或承租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坏的由出租方承担责任。

4.在租赁期间,由于出租方引起的安全、质量等问题,由出租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5.出租方承担出租设备所用的燃料及机械操作人员的工资、补贴等费用,如果出租方欠付上述费用,承租方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可先行确认所欠数额,从出租方的租金中代扣支付。

6、出租方承担出租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在租赁期内的正常、安全运行。如果出租方不按时进行维修、保养,影响工程施工,承租方按照9.2收取赔偿。

7、出租方应确保设备在租赁期间不被查封和转让,如果出现被查封和转让的情况给承租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方享有留置优先受偿权。

8、出租方在租赁期满后应及时收回设备,若不及时收回,承租方可按租赁时的日租金标准按日收取管理费用,如果超过三个月出租方的设备仍未收回,承租方有权将设备拍卖 ,拍卖款可以抵缴设备保管费。

八、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有调度权,并应保证安全使用设备,为其提供适宜的设备运行环境,如需夜间施工,必须做好照明工作。

2.承租方确保提供设备安全运行的环境和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

3.承租方负责水电费用,并为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休息场所。

4.承租方应在施工前做好技术交底工作,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承租方指挥失误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

1.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时间租赁,若租期延长,承租方应提前通知出租方补签合同,否则应承担逾期的日租金的费用。

2.出租方机械设备必须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进场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否则承租方将按日租金的双倍计收逾期违约金。

3.在租赁期间因出租方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机械设备不能正常为承租方提供生产服务而使承租方蒙受损失的,出租方应按9.2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出租方还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十、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租赁地或承租方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方

出租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租方

承租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机器租赁合同(篇3)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一、出租设备名称:

二、规格、型号:

三、数量: 高度:

四、设备使用地点: 名称:

五、租赁时间: 年 月 日(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六、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的进出场安装费按18000.00元包干。(费用包括:检测费、地角螺栓、运输费、吊装、工资)。

2、塔吊租赁费按月计算,月租费为16500.00元包干。不足叁个月按叁个月计算,超出叁个月按日历天数计算,操作人员(司机)按1600.00元/月。以上费用均不含税金额。

3、机械按月办理结算单。每使用一个月后乙方应及时支付该月租金16500.00元给甲方,月清月结,租赁费支付不得拖欠,延期最多不超过五天。

4、因乙方原因造成一个月以上的停机,停机时间租金甲方按每月租赁费的60%收取滞停台班费,即9900.00元/月,固定设备中途不报停,竣工报停以双方认可的报告为依据,从乙方申请开工日直至报停日止。

5、设备退场前,乙方应付清所有款项。否则甲方可以拒绝停报或退场,并仍按正常租赁费用收取。

6、基础制作、异形附着及预埋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

七、租赁费日期计算方法:

甲方设备安装调试后,正常使用之日为设备租赁费起算起算日;乙方正式通知甲方设备停止使用,且满足拆除条件,均双方认可为终止日。

八、甲方责任:

1、甲方派有证操作人员操作设备,操作人员不得无故拒绝乙方使用要求。

2、塔吊每月不得低于28个工作日(每天工作24小时)。

3、操作指挥人员必须24小时待命作业,考虑24小时连续作业。为我公司司机的稳定,工作的灵活性,裁减人员只能考虑裁减指挥。

4、甲方负责提供机械基础图纸。

5、甲方及时负责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6、白天有效工作时间中小修超过4小时,则不收取当日租金;大修如果超过2天则扣除当月租金(主电机除外),但不负责间接损失。

7、甲方提供能正常通话的对讲机2台、吊盆3个、料斗2个、吊绳3付及配电箱至塔吊的电缆。

8、负责塔吊安拆方案编制工作及有关资料。

九、乙方责任:

1、负责配合甲方塔吊安装前的申请报告工作。

2、负责甲方操作人员食宿费用。

3、提供甲方进出场条件,如设备专线电源至机械底座,照明、道路平整畅通等所耗电费;并保证机械工作所需电压,因电压不稳导致烧坏电机,损失由乙方负责。

4、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纸,结合现场进行核算后方可施工,并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及竣工资料给甲方存档,由于建设方的图纸变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16T吊车正常装拆机械,所超出的费用承租方负责。

5、塔吊使用及停机期间,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机械及各附件的保卫工作。

6、乙方应负责附墙时搭设防护及上塔的安全通道。

7、顶升、附墙、维修保养应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时间。

十、安全事故:

1、特别声明在塔吊安装前必须买好保险,否则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2、因甲方设备发现故障而不及时处理和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因乙方违章指挥作业或乙方委派的操作人员指挥失误及与机械操作无关人员等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事故,根据《合同法》规定协商解决。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十三、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未安地脚螺丝或20日内未安装塔吊,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机器租赁合同(篇4)

出租人(简称甲方):

承租人(简称乙方):

按照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筑工程需要,租用甲方塔吊、搅拌机、钢管、钢模、扣件、脚手架等及各种动力设备,甲方同意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向乙方提供机械设备租赁价目表)。

二、租赁物种类、数量、租金、损坏的赔偿标准按市场标准执行。其租赁物的种类、详细的规格、数量以乙方签字的提货单为准,押金、租赁费及赔偿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三、租赁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乙方应将租赁物用于城建( ) 工程,并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乙方不得超负荷使用和违规使用租赁物。

四、乙方在合同生效后立即向甲方提供一份各种规格、数量租赁物的使用时间表,以便甲方按时、按量供应。

五、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乙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在本合同期满前15日,续订租赁合同。

六、租赁费应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租赁费清单,并付清上月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七、经双方协商,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物押金人民币(大写): ,甲方收到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并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交租赁费,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的租赁物经验收未发生缺损情况的,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八、乙方在指定的地点提货,提货时双方当场清点数量并验收质量。乙方指派 为提货人,提货后甲方向乙方出具提货单,乙方或提货人在提货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租赁物已验收质量合格,完好无损。乙方提货后对租赁物的数量、质量负全责,无论发生任何意外与甲方无关。

九、租赁物的提货与返还时的运输、运费、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租赁期间,租赁物的保管、维修及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让、转租,也不得变卖或用作抵押。

十二、乙方对租赁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租赁期满,乙方应返还全部租赁物,按时将租赁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整理堆放。租赁物返还时,双方要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丢失的,乙方必须承担租赁物的维修和赔偿。

十三、违约责任

⑴、乙方不按时缴纳月租金的,应向甲方支付日租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⑵、乙方逾期不返还租赁物的,除继续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租赁费外,每天要向甲方支付逾期租金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⑶、乙方在租赁期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变卖、抵押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租赁物,否则,按本条第⑵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⑷、其他违约行为:如因未按规范要求或违章操作所引发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四、担保人 就乙方的合同义务向甲方提供担保,保证乙方履行合同义务,如乙方违约,担保人按《担保法》的规定对乙方违约行为承担保证责任。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器租赁合同(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_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租金_

________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金支付: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每月的25日由出租方开具当月租费结算单及发票交承租方办理结算手续。承租方应按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按_________支付租赁费。

3.租金优惠:租用期满12个月按10个月计算租费。租用期满_________按_________计算租费。

4.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承租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2)在机械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机械租赁计费时间。

(3)机械退租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发出书面通知,出租方接到书面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5.运转时间及租费有签认:机械到达工地之日属出租方原因若不能发电施工不作计费,承租方必须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双方每月签认一次机械租赁费。最后一次为退租之日。

6.机械的进退场费:机械的进出场运输由出租方负责办理,承租方协助装卸车。机械的进出场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第四条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押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_____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七条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承租方责任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械毁损功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承租方应按合同附件一之规定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出租方。

第九条技术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_________同意作为承租方的经济担保人,负责承租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条款规定,如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出租方支付承租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它损失。

第十一条双方义务和责任

(一)出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如因故障造成单次连续停机超过三天以上,则超过的天数不收台班费。

3.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4.与承租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二)承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2.免费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机的食宿。承担司机加班费及施工补助。

3.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4.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发电机安全。

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机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间,如出租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承租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7.负责租赁机械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承租方延迟支付设备进场费或者延迟预付机械租费时,出租方设备将延迟进场功停机。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

3.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费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出租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承租方及时付清租费和其他费用,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设备,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十四条声明及保证

出租方:

1.出租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租方:

1.承租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租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合同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出租方机械因故障停机,应在4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4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租金(月租费/30),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五个工作日,扣半个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2.出租方未按时进入工地、未按质量数量提供机械应扣、罚租金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机械或服务不能满足承租方要求,承租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5.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6.本合同经出租、承租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份,送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机器租赁合同(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双方互利合作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

一、工程地点:

乙方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特向甲方租赁挖掘机壹台。

二、租赁时间

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赁方式、费用结算时间

挖机租赁采用月租制:无论晴、雨、雪天气,每月按元(大写:),每月租赁费用于次月日之前结算完上月的费用,工程完工一次性结算所有费用。

四、工作时间及超时计算

挖机每月工作时间最高为小时,如在本月内有走出时间,则按每小时元计算,时间以挖机计时器为准,如没有达到时间则按月计算。

五、挖机进出场费用

租赁时间如不满三个月,乙方承租挖进出场费元,超过三个月乙方承担进场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施工进度,在安全施工情况下,安排机械每天的工作时间。

(2)乙方提供挖机驾驶员和管理人员的吃、住及挖机燃油,因燃油造成的停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施工工地工作范围内工作,乙方应保证甲方工程机械及驾驶同的生命安全,因乙方指挥不当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责,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负一半责任。

(4)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挖机时、出场时的道路畅通。

(5)乙方支付给甲方所有费用均以现金支付。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机械正常使用,定期(每月有天时间)保养机械。

(2)甲方驾驶员在保证工程机械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无条件的服从乙方指定人员的调度、指挥施工。

(3)在停工休息时间内,乙方应协同甲方驾驶员放置好工程机械以及保证其安全。

(4)甲方收租赁费用后出具收据,不承担任何税费。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时结算租赁费用,超过一天,按月租赁费用1%计算违约金。

九、其它

(1)如有异议,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产生的纠纷若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器租赁合同(篇7)

承租人(甲方): (单位全称)

出租人(乙方): (单位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承租人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框架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就租用建筑起重机械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使用地点、项目名称和施工内容

使用地点: 彭山区青龙开发区

项目名称: 成都苏宁B2C自动分拣中心项目

第二条:租赁设备明细、租赁费用及支付

1、进出场费为正常安拆价,如甲方由于图纸更改或场地原因使安拆场地发生变化增加难度,则进出场费甲方应按实际增加费用进行追加。塔机一次性进出场地运输费、安装拆卸所用吊车费(25T及以下汽车吊费用)、安装拆除人工费、地脚螺栓等配件费和塔机检测费(包括塔机顶升至本次使用的最终高度后再次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费用)以包干方式计,由乙方包干使用。进出场费16000元/台,包干使用。

2、春节放假期间7天不计取租赁费。遇不可抗力引起设备停用闲置时,不收取租赁费。

3、计价方式:按月计算。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预计使用时间月,租赁费用总额约)。租赁费用结算以实际使用天数办理;办理流程:每月25日,乙方开据发票、在甲方公司办理付款手续。

5、支付方式:转帐支票或现金。

6、支付期限:进出场费在设备安装完毕,检测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全额16000元,机组人员工资由乙方发放;租赁费为次月付上月的75%不含人工工资其余25%在建筑起重机械拆除出场后办理租赁费用结算打欠条公司盖章;工程竣工后四个月内支付完剩余费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设备进场到安装完毕检测合格之日为安装期间,设备租赁费用计算从检测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至报停日塔吊租赁不足四个月按四个月算。

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前15日内,续签合同。

租赁期满,甲方继续使用租赁机械,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设备租赁费用计算截止日期为设备停止使用之日。

如设备停止使用后不具备拆除条件,则从停止使用之日开始计取闲置费用,具备拆除条件后,不再计取闲置费用。

第四条:租赁机械交接与验收

1、乙方按甲方工程项目要求的时间完成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并通过第三方检测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并开始计算租赁费。甲方工程项目必须保证合理的安装条件。起重设备备案、安拆备案、使用备案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必须配合完成有关盖章用印手续。

2、甲方工程项目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要停止使用前 7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尽快安排建筑起重机械的拆除工作,甲方必须保证合理的拆除条件。

3、如果甲方停止设备使用后,通知乙方折除设备,或无法通知到乙方拆除设备,将从停止使用之日开始不再计取租赁费用和闲置费用。

第五条:租赁的建筑起重机械的设备管理

1、租赁的建筑起重机械由乙方负责操作和设备管理。建筑起重机械应当配备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证(四川省建设厅颁发)的操作、指挥和安拆人员,并对设备及配置的机组人员进行日常检查和管理,确保设备在安全、正常技术状态下运行,对设备的安全使用负责。

2、因故障造成租赁机械无法正常运行时:一般故障乙方应在4小时内排除,大的故障(起升、回转、小车的大故障)不得超过12小时。如12小时内未能修复的,乙方免收维修期间的租赁费。但机械故障系因甲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甲方仍应支付修复停运期间的租金。每月每台塔机故障不得超过2次4小时以上,若超过2次以上,每次扣除一个台班,每月超过一次24小时以上故障的,每次扣除2个台班。

3、双方约定每月一次,每次4小时为机械正常维护保养时间,具体时间由甲方工程项目与乙方管理人员商定。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机械,要求乙方正确安全地操作和维护租赁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若因为乙方原因导致机械毁损灭失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3、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承租机械进出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协助和便利,按时接收或验收乙方交付的机械设备。

4、甲方应当为租赁机械提供安全作业环境,负责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保护设备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毁损灭失的,应赔偿乙方损失。

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本合同名下机械,不得对租赁机械进行改装或增设他物。

6、配合乙方办理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备案和使用备案,完成有关盖章用印手续。

7、不得违章指挥建筑起重机械和机组人员,不得强令机组人员冒险作业。

8、承租人应当确保出租人塔机进出场三通一平,排除障碍,提供安装和拆卸的地理条件。

9、保证塔机供电电源安置在塔机基础附近三米内,专用配电应按用电规范要求配置,电压应保持在360-400之间。

10、塔机操作和指挥人员的工作量除白天外每人夜班不超过20点,超过由承租方付超时工资,每人每小时15元。

11、为机操工和指挥人员提供食宿环境。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2、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机械毁损灭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于塔机本身性能原因及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验收,并通过第三方检测,不得提供已经淘汰或报废的机械设备。乙方应提供塔机基础图并负责安装地脚螺栓的预埋工作,提供塔机使用的相关资质及装拆资格说明,并保证进场塔机使用年限均在4年以内(20__年08月01日后出厂的设备)。

4、乙方应向甲方当提供建筑起重机械的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产权备案证等资料,负责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备案和使用备案。(塔机驾驶室应加质量好的锁,加强管理)。

5、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必要的技术资料或技术说明;乙方应每月向甲方出具每台设备的自检记录;操作人员应按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维修保养记录。

6、乙方应当提供技术保障,承担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义务,并承担钢丝绳、滑轮、料斗(每台一个)、长短吊绳。吊绳三副以旧换新,丢失赔偿每副80元,塔吊上的绳卡、吊钩、吊环由出租方自备,场地上的绳卡、吊钩、吊环由承租方承担。

7、乙方指派的机组人员具有两年以上的操作经验,必须具有相应的上岗证(四川省建设厅颁发),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并应拒绝甲方提出的违章指挥。保证每班一个司机,两个指挥,否则将视具体情况扣除当班人员的工资及机械租赁费。

8、由于承租方工地供电电压的问题造成塔机不能正常工作,以及不按合同付租赁费出租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按正常租赁费收取。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单方解除合同,如给乙方造成损失,应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2、甲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机械的,致使租赁机械受到损失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租赁机械转租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改善或增设他物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及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5、因甲方施工现场条件或施工更改等原因造成租赁机械进场后停工或停工后延迟出场,甲方应按租金(不含人工)的65%的金额向乙方支付闲置费用。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经甲方书面告之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机械性能达不到甲方要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凡逾期满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在合同期间因乙方原因(包括机械设备原因和乙方指派的操作、维护人员的不当行为,但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导致机械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减相应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该机械日租金100%的违约金。

4、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和甲方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乙方和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有关部门报告裁定:甲乙双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向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为更好地履行本合同,双方特指定以下人员为履约联系人。

甲方项目经理: 乙方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执行经理: 刘富兵 维修联系人:

联系电话:__ 联系电话:

现场设备管理:彭正明 投诉联系人:

联系电话:___投诉电话: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7页,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签订地:

5、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器租赁合同(篇8)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根据工程需要,租赁乙方施工机械(附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机械设备事宜签订协议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车 型:(见附表)

二、租赁使用地点:

三、租用期限: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时,且机械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现场之日起计租,租期至甲方正式通知乙方退场时止,乙方因任何原因而未按通知规定时限退场的,将不再计算租赁费。

四、机械设备租赁形式及结算方式:

1、乙方以月租形式将机械设备租给甲方,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元/小时,租赁时间不足一月者,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日租金=月租金/31天;

2、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产生的运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3、租金的结算方式:甲方原则上每月25日对乙方进行租赁费结算一次,并在下月5日前支付上月租赁费用。如因甲方上级或业主拨款不到位时,乙方充分理解甲方资金的困难,同意相对延迟支付;如若甲方还需增加机械设备,增加的机械设备采用本合同中价格,费用并随本合同规定支付;

4、乙方须配备合格的司机并持有效的本机操作证,二十四小时随叫随到,以保证甲方施工需要。司机住宿、工资、伙食费用等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乙方机械司机要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因乙方司机不服从甲方的安排,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司机和终止合同。司机在作业期间对机械设备和自身安全负全责。严格按照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规,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2、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燃油、辅油等及其相应费用,完好率每月不低于28天,每低于一天从月租金扣除一天,确保甲方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3、甲方提供工程施工场地,并保证施工环境良好。乙方同意甲方提供的施工场地和环境符合机械设备作业条件;

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手续齐全(合格证、技术检验证等)。如因机械设备手续不全而被地方扣留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的机械设备应保证外观整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满足施工需要,在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且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修理好时,应提前采取措施,保证甲方工程的正常施工;

6、乙方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和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7、甲方无权将乙方的设备转租、拍卖、抵押。

六、违约责任:

l、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将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有关本合同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该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机械设备退场结算后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38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