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吊车机械租赁合同通用

|宇优

推文网小编精心整理大型吊车机械租赁合同通用,希望这份大型吊车机械租赁合同通用优秀5篇能够帮助大家,给予大家在写作上的思路。更多大型吊车机械租赁合同通用资料,在搜索框搜索

大型吊车机械租赁合同通用【篇1】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___________名,其每人工资___________元/月,由______方负责承担,并负责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费用也由___________方负责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1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__小时(甲方免收租金天数对应的台班时间不计入累计时间),确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_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设备租赁费按月租结算________元/月,______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第六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_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机械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机械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机械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机械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机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维修一次使用的配件__________元以下由乙方负责承担,在_______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租金。

3、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机械的进退场的费用、运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3)当租赁机械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年--月--日

大型吊车机械租赁合同通用【篇2】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就租赁建筑施工机械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施工地点:

第二条 租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视租赁物情况选择填写)

2.1 起重设备

2.2 其他设备

第三条 出租方资质要求和租赁设备资料

3.1出租方应具有相应的合法租赁资质、安拆资质(若合同内容包含安拆)。

3.2租赁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市场准入要求,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出具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使用合格证及其它证明文件。

第四条 租赁期限

暂定 年 日起至 年 月结算时以实际租赁期为准,实际租赁期从租赁设备运达使用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地方安检站检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至承租方书面通知出租方设备退场之日为止,具体以承租方签发的《启用/停用通知书》上所载日期为准。因工程需要承租方欲延长计划租期,应在计划租赁期满前 日内,书面通知出租方续租,如无特殊情况,出租方应按本合同条件予以续租;承租方如在计划租赁期内需提前终止使用租赁机械设备,应提前 日通知出租方退租或部分退租,通知内所列的租赁物自退租之日起不再计算租金。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

5.1 租金单价为固定价格,包含了税金、维护维修费、折旧费、保险费、操作人员工资、加班费等全部费用,合同期内租金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调整。

5.2 如租赁物为起重设备,设备进出场费用共计 元,包含进场运输、安装调试、拆卸、出场运输等费用。如为塔吊,且塔吊在安装和拆除过程中所使用吊装设备超过25吨位,另行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的承担方式为: 。

5.3预埋地脚费用/特殊地脚费用(主要适用于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

5.4 租金计算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

1.按月计算。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按日计算。日租金乘以实际使用天数。

3.按台班计算:机械每天工作 小时,工作时间按一个机械台班计算。每月

4.按工作量(每立方米或平方米)计算。每月 日前由双方确认上月实际工作量。

5.其他方式: 。

5.5 工程因春节假期、北方冬歇而暂停施工期间,租赁费减租约定: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设备报停待拆停用期间,出租方免收停用期间租金。

第六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请视租赁物情况选择适用条款,并删除不适用条款)

6.1 租金支付:租金按月支付,不足一月的,按照月租金/30天__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出租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承租方提交上月租金的付款申请,承租方审核确认并收到出租方出具的发票后 日内,向承租方支付上月租金的 %。租赁设备使用完毕并拆除退场后支付至租金总额的 %。剩余 %作为保留金,在租赁期满且结算完成后 日内支付。

6.2 进出场费用支付:租赁设备进入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承租方检验确认合格,出租方提交付款申请并出具相应发票后 天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进出场费的50%;剩余50%的进出场费在设备拆除并运出现场后与同期租金结算额同时支付。

6.3预埋地脚费用/特殊地脚费用等其他费用,据实结算,随同当期租金一起支付。

6.6 承租方支付上述费用前,出租方均应向承租方提供合法的完税发票。

第七条 租赁机械交接与验收

7.1 出租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承租方移交租赁的设备,双方应就交付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成色等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交接清单。

7.2 如租赁设备为起重设备,为保障施工安全,设备的全部螺栓应保证使用国标高强螺栓,塔式起重机附墙框应为原厂生产,附墙杆件要有加工图纸和形钢材质证明。否则,承租方有权拒收。

7.3 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必须进行安装、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由出租方负责报送法定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之日视为出租方向承租方移交设备日期。

7.4 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与检验检测由出租方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装、拆卸和检验检测的单位进行,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5 承租方退租时,双方就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等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交接清单。

第八条 出租方义务

8.1 出租方在现场的管理活动需遵守承租方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承租方的指挥安排。出租方派驻现场工作人员不合格的,承租方有权通知出租方更换不合格人员,出租方应在承租方通知后 内派合格人员到场工作。

8.2 如租赁设备为起重设备,出租方除应按照承租方要求如期完成租赁设备的进场、安装、调试、拆除出场等相关工作外,还应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及时办理设备在当地的检验、检测、备案等相关手续,并向承租方提供设备的档案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出租方因上述工作不当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出租方在进出场时应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违反环保要求所造成的一切罚款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8.3 出租方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以满足承租方的施工进度。非因安全原因、设备自身故障原因,出租方不得擅自停机。

8.4 出租方应该派合格的维修、操作人员,并持证上岗,证件应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的要求。出租方承担操作人员的工资、保险费用等。

8.5 出租方负责操作司机的安全教育,严禁司机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机械和人员的损伤,出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8.6 出租方负责租赁设备的检查、维护,每月至少一次,并将检查、维护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承租方。保养设备必须提前通知承租方,且尽量安排在休息日或施工空闲时间。

8.7 出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因其自身责任或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租赁设备毁损的风险。当租赁设备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出租方应更换同等型号性能设备及时进场继续施工;如不能更换同等型号性能设备时,则该租赁设备毁损的日期即为退场日期。

8.8 出租方应承担因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给承租方带来的误工或增加投入设备使用费等一切损失。

8.9 出租方应配合承租方按月收集整理所出租设备的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满足施工项目受检需要。

8.10 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相关的租赁资质证明文件、安装资质证明文件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操作证。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前,应向承租方提供经出租方确认同意的安装、拆卸方案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 承租方义务

9.1 按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支付本合同约定价款。

9.2 负责租赁设备进出场的道路通畅。

9.3 与出租方共同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租赁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任务交底。

9.4 提供租赁机械设备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的食宿条件,但费用由出租方自理。

9.5 租赁设备如由承租方负责操作,承租方应当按操作规程、机械使用规定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违章作业。出租方应当提供技术保障,承担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义务。

9.6 承租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机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操作人员违章操作的,有权要求出租方整改,同时按承租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出租方开具安全罚单(即安全违约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承租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逾期超日,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租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10.2. 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擅自将租赁机械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0.3. 出租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数量提供租赁设备或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以及配件与合同约定不符,经承租方书面告知仍不能在规定时间更换的,出租方按延误的天数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并赔偿承租方其他相关损失。延误时间超过 日,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0.4. 在租赁期间因出租方原因设备停工的,停工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 ,逾期承租方除按逾期天数扣减相应租金外,出租方应当赔偿承租方其他损失。停工超过 日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已发生租金10%的违约金。

10.5 出租方未按照国家及施工所在地相关规定按时完成设备检测备案相关手续,致使承租方不能按期使用,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10.6 出租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或未提交检查维护记录的,则承担 元/次的违约金,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出租方承担全部损失,同时,承租方有权扣留发生事故当月的租金作为出租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的定义相同。

11.2 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30日以上,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双方在30日内办理完结算。双方因不可抗力发生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11.3 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用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7日内将有关公证或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传给对方审阅确认。

第十二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 份,其中承租人 份,出租人 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其他特别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吊车机械租赁合同通用【篇3】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友好、平等地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真诚合作、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

二、机械名称:挖掘机 。

三、工程内容:

四、租赁方式:按工作小时租赁。

五、租赁单价:每小时 元,大写 。

六、结算方式:按甲方确认的实际工作时间结算,结算管理须有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加盖工地项目章生效,缺其中一项,不能结算。工程完成后付清。

七、甲方责任:

1、负责机械施工现场指挥调度。

2、负责机械工作时间计量。

3、若乙方机械人员不服从甲方指挥,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八、乙方责任:

1、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施工现场指挥人员的安排,按时上下班,对不听从甲方指挥的机械人员,甲方有权要求更换。

2、严格按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他人随便操作机械,如有违反后果自负,租用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负责挖掘机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每月累计维修时间不超过48小时,机械看管,机械进入工地后的损坏,机件及油料的丢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油料供应和油料费用。

4、在机械施工中,乙方应自行了解熟悉工作环境,由操作失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如地下管线、空中线路等)。

5、乙方提供与租赁费用等额的税票,满足甲方单位财务制度要求。

6、乙方负责机械进出场费用。

7、乙方负责其机械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

8、乙方配合甲方搞好工作计量工作。

9、乙方负责机械保养,配备足够机械操作人员,满足工地24小时连续施工的要求。

10、乙方自行协调地方关系。

11、乙方负责机械操作员生活费和被褥。

九、其他约定:

1、乙方机械操作人员不配合甲方指挥,若有殴打辱骂甲方人员、业主、监理的现象,每次,甲方罚乙方人民币伍仟元,结算时从其机械费中扣除。

2、乙方机械连续维修时间超过2小时,乙方及时调整机械,以便施工,其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扣除当天的工程款。

3、若由乙方机械原因造成停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机械的停放由甲方根据施工需要统一安排。

十、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认可签证的其他文件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结算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大型吊车机械租赁合同通用【篇4】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装载机的租用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机械情况

共租赁乙方两台机械:

1、带司机的型号为520的装载机一台;

2、皮卡车一辆。

第二条:机械工作范围。该租赁机械仅用于_____整个项目工程的建设中,具体使用范围及内容办法如下:

1、装载机,根据甲方施工需要,在甲方施工场地范围内或甲方认可的需要使用装载机的施工项目内容中使用机械;

2、皮卡车,甲方工作人员可以在有司机的情况下使用或者甲方工作人员认可的个人或者几个人可以在有司机的情况下使用;

3、在甲方不认可的施工项目中使用任何机械甲方有权扣去相关费用,按时计费250元/小时;

4、当装载机司机没有装载机任务情况下,甲方人员有权差遣装载机司机驾驶皮卡车外出执行任务。

第三条 计费标准

两个机械组合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每月共为元整(该费用包括司机工资);甲方使用皮卡车外出时,过路费用及停车费用均有甲方承担,乙方使用时甲方概不负责任何费用。

第四条 机械燃油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两个机械燃油费用均为甲方负责。

第五条 付款方式

按月结,每月25日结算挂账,一周内支付。

第六条 维护养护责任

一切机械修理养护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不包括皮卡车交通事故)。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机械损毁和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2.机械工作时由于乙方机械司机操作过失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如若甲方人员操作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吊车机械租赁合同通用【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为了规范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甲方股东合议决定,将位于 厂房、机械设备、场地租赁乙方作独立自主经营生产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双方在公平、自愿、诚信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订立此合同,以资遵守。合同条款如下:

一、租赁物位置、数量与范围

甲方将位于 厂房(见厂房租赁合同)、机械设备、工具(见机械设备及工具清单)以及使用场地(具体位置及范围见附件平面图)和通道(三通一平方案)整体出租给乙方作独立自主经营生产使用。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一年,农历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将符合生产经营条件内的

租赁物及机关证书等文件交付乙方使用。

三、押金、租金及结付方式

1、押金: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交甲方承包押金 万元(不计利息),合同到期时,如机械设备完好,能继续正常生产,则押金一次性退还。如合同到期时,机械设备不能正常生产,则由乙方负责维修好,否则按实际情况扣减押金。

2、租金:乙方向甲方每月一次性交租金 万元。

3、结付方式:租金结付方式是每月一号交足租金才能允许本月生产。

4、租赁期间的电费、水费、维修费、上交环保局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依法生产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甲方将出租给乙方的机械设备及大小型工具造出清单,一式二份,双方在清单上签字确认有效,双方各执一份。租赁期满后,乙方据清单租赁物如数交还给甲方并保证每台设备正常运转。

3、甲方所有固定资产和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乙方只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4、在租赁期间乙方负责租赁特维修,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在租赁期内乙方拥有独立自主经营、生产、销售的权利。

6、在租赁期内乙方拥有厂房、机械设备、场地及三通一平的使用权。

7、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按时交纳租金等的义务。

8、在租赁期满后对遗失登记在册物件,乙方有赔偿的义务。

9、在租赁期内,乙方因生产等添加的物品归乙方所有,但是不可拆除部分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对原机械设备的所有权。

2、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3、甲方有处理周边矛盾纠纷的义务,因遗留问题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生产、停产七天以上,甲方按违约条款赔偿给乙方。

4、甲方有保护和维护乙方正常安全生产经营的义务。

5、租赁设备遗失,甲方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五、债权债务界定

租赁前与租赁物有关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租赁期内因租赁物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整(上级部门或本地人不予以生产,可以终止合同)。

2、在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未按清单如数还清各种工具,乙方应赔偿损失工具给甲方。

七、特别约定

1、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机械设备和厂房损坏或其它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地人不予以生产)造成停业停产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再付押金。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机械设备自然性腐坏,乙方不负责任。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344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