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的租赁合同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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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的租赁合同精辟(精选篇1)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房屋情况

1-1 甲方将座落于 区、县 路、道、街房屋出租给乙方。该出租房屋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别,结构 ,房屋类型 (平房多层高层),设计用途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该房屋 (已未(设定抵押)。

1-2 房屋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还时状态及违约责任(见附件一)。

第二条 租赁用途

2-1 乙方所承租房屋用于

(居住商业服务业办公工业其它约定)。

2-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乙方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照规定报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3 乙方所承租的房屋用于居住的,每居室(每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 人。违反约定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第三条 租赁期限和交付日期

3-1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3-2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的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应交付房屋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每日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超过应交付日期个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元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3、

3-3 租赁期届满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时,应提前个月与甲方协商。甲方要求返还房屋,乙方逾期返还的,自租赁期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乙方除支付租金外,还应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 1甲、乙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租金。

1、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元(人民币);

2、按使用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元(人民币);

3、按套计算租金,每套(月租金、日租金)为 元(人民币)。

4-2 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租金。

1、按月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2、按季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3、按年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4-3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除应支付拖欠租金外,还应自应交租金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 个月及其以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累计拖欠租金外,还应自解除合同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押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为元。

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条。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押金以及产生的利息除用以抵充应由乙方承担的 费用外,剩余部分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有线电视、供热费等)中, 费用由 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 承担。

第六条 房屋使用和维修

6-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

6-2 租赁期间,乙方拆改房屋的,应预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拆改房屋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装修房屋、增加设备的,应预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商定增加的装修、设备的归属及维修责任(见附件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装修房屋、增加设备,或因使用不当使房屋和设备损坏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给予修复,并赔偿损失。

6-3 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因乙方正常使用,发生损坏的,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承担维修责任。

1、甲方负责出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发现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乙方应予以协助。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甲方承担维修费用及逾期维修造成的损失。

2、乙方负责承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甲方应予以协助。

第七条 房屋转租及出售

7- 1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使用。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乙方转租的,甲乙双方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2 甲方在租赁期限内出售乙方承租房屋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购买。

第八条 提前解除合同

8- 1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8-2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条款

9- 1租赁期间,甲方抵押该房屋,须书面通知乙方。

9-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条款(见附件三)。附件一至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4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登记备案机关各执一份,其余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登记备案情况:

经审查本合同系甲乙双方自愿签订,符合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有关规定,准予登记备案。

登记备案机关(章)

年 月 日

城市房屋的租赁合同精辟(精选篇2)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位______市房一间,租赁给乙方经营餐饮服务。租赁期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乙方需在签订协议当天一次性全额交付租金。

第二条 在房屋租赁期间,该房屋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水费、电费、电话费、上网费、光缆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取暖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第三条 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及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四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本合同终止后第二天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房屋转让、转借他人;

3.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乙方全额交付租金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

乙方(签字):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城市房屋的租赁合同精辟(精选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票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 厂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业,行政上隶属 公司,不改变原来的财政、税收渠道。

第五条 厂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

第六条 厂的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 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 厂租赁经营后,应成立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法人。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 厂租赁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厂共有财产__________元,其中:固定资产_________ 元,流动资金 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自主经营。

第十条 租金定为 _________元,分 _________年缴纳。

第十一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三十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 出租人为了 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_____ %的折旧基金和 _____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_________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 _________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承租人的权利

第十六条 承租人是 _________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第十七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第十八条 承租人对 _________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第十九条 承租人对_________ 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①机构设置权;

②人事任免权;

③专业人员的聘任权;

④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⑤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奖金分配权。

第二十条 _________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第二十一条 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承租人的生活费用,可以按月预支,预支的标准不超过企业职工平均收入的___ %,剩余部分留作承租人的风险保证金,待租赁期满后一次(或分期)提取。预支每年结算一次,如果预支总额大于承租人收入时,用扣减下年度预支额度弥补。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第二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二节 承租人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第二十五条 承租人必须按期如数缴纳税金。

第二十六条 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必须保障_________ 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_____ 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出租人的权利

第三十条 出租人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第三十一条 出租人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第三十二条 出租人有权监督_________ 厂的产品方向。

第三十三条 出租人对 _________厂有财务监督、审计权。

第三十四条 出租人对 _________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第三十五条 出租人有权维护_________ 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 出租人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 出租人应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十七条 出租人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十八条 出租人不得平调_________ 厂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十九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十一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是指国家与企业分配方面的变化,影响企业留利比例的变化),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二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四十三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五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三十日,承租人将 _________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四十六条 租赁期满后 _________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第四十八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_____ %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 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第四十九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合伙的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五十条 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的违约金。

第五十一条 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_____ %的违约金。

第五十二条 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五十四条 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_____ 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三份,出租人、承租人、_________ 市公证处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报_________________市经济委员会、 _________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市财政局、劳动局、税务局、审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 _________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 _________市分行有关部门备案。

出租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承租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 日订立

城市房屋的租赁合同精辟(精选篇4)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代表: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承租方代表: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租赁使用的坐落在本市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面积约______平方米(实际面积以产证为准)。

1-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期限

2-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即租金起付日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2.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乙方,乙方验收合格即视为接收该房屋。

三、租金,押金及其他费用

3-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

3-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每______为一个付款期,乙方在每个付款期前______天内,向甲方支付下一期房租。

3-3.该房屋押金为______个月租金即人民币元作为合同履行之保证金。乙方迁空交还房屋并已结清租金,电话费,水电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后三天内无息返还乙方。

3-4.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____________出租方:北京___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城市房屋的租赁合同精辟(精选篇5)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建物地址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上海市区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良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房屋面积

出租房屋的登记面积为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年,甲方应于年

月日将房屋腾空并交付乙方使用。

四、租金

1.数额:双方商定租金为每月元整。乙方以形式支付给甲方.

2.租金按月为壹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年月日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于每月的日以前缴纳,先付后住;甲方收到租金后予书面签收。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七天,则每天以月租金的0.3%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十天,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押金

1.为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同意于年

月日前支付给甲方押金元整,甲方在收到押金后予以书面签

收。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乙方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坏赔偿金和其它相关费用,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日内补足。

4.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在租赁期内正常租用该物业,甲方应立即全额无息退还押金予乙方,且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六、甲方义务

1.甲方须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设施如因质量原因、自然损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受到损坏,甲方有修缮并承担相关费用的责任。如甲方未在两周内修复该损坏物,以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设施,乙方有权终止该合约,并要求退还押金。

3.甲方应确保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利,如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事件,甲方应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反之如乙方权益因此遭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4.甲方应为本合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因未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致该合同无效或损害乙方租赁权利,应由甲方负责赔偿,且甲方应承担该合同相关的所有税费。

七、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押金。

2.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在房屋内添置设备。租赁期满后,乙方将添置的设备搬走,并保证不影响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分租,并爱护使用该房屋如因乙方过失或过错致使房屋及设施受损,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费、收视费、一切因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并按单如期缴纳。

八、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任何滞留物,如未取得甲方谅解,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

3.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九、违约及处理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条款,导致本合同中途终止,则视为该方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元整,若违约金不足弥补无过错方之损失,则违约方还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赔偿金。

2.若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十、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甲、乙双方如有特殊约定,可在本款另行约定:

甲方:乙方:见证方: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联络地址:

联络地址:联络地址:电话:

电话:电话:经办人:

代理人:代理人:日期:

日期:日期:

    28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