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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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租赁合同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出租人(市场举办者):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场内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就市场商位租赁经营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市场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指商位所属市场名称为:_________,位于_________,市场名称登记证号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商位总数为_________个,市场开业时间为_________,设置布局见附件“市场设置布局平面图”。

第二条商位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指商位位于市场_________区_________号,形式为(□摊位□商铺□商务房),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按市场划行归市要求经营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租赁期限

双方约定商位租赁期限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满。

第四条租金及交付时间、方式

租金为每(□月□年)(大写)_________元,交付时间及方式为:

1.一次性交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交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商位的转租

承租人转租商位,应事先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应当与第三人订立转租合同,转租期限应在本合同租赁期限之内。转租期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效力及于第三人,第三人对商位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六条商位的装修、维修及陈列规范

1.承租人需对商位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的,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双方应对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条件和租赁期满后对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作出约定。

2.租赁期内,商位的维修按以下方式处理:出租人的维修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的维修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商位的陈列规范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商位的调整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市场划行归市进行调整而对商位的用途、方位、面积等进行调整的,出租人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接受调整的,双方应按调整后商位的情况重新订立租赁合同。不接受调整的,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应于___日内退回承租人已交付的多余租金及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承租人已对商位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应予以合理补偿。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出租人对商位的用途、方位、面积等进行调整,须事先与承租人达成一致。未达成一致的,不得擅自调整。

第八条广告宣传

出租人应对市场进行适当的广告宣传,提高市场的知名度。每年的广告费用投入应不低于市场年租金收入的_________%。经出租人同意并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承租人可在市场内指定的区域内对经营的商品进行广告宣传,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物业管理

市场的物业管理由_________负责,物业管理费用(包括水、电等费用)的承担方式为_________。市场的水电、消防、安全、卫生等设施应符合以下使用条件:____________。

第十条财产保险

市场设施的财产保险由出租人办理,保险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经营商品的财产保险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出租人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第十一条消费者权益保证金

商位交付之日,承租人需向出租人交纳消费者权益保证金_________元。在租赁期内,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由_________管理。只用于消费者权益保障,不得挪作他用。下列情况下,出租人可使用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偿:

1.承租人与消费者就纠纷解决达成一致后却拒绝履行的;

2.承租人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赔偿损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

出租人使用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先行赔偿后,可以要求承租人在___日之内予以补足。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和期限:____。

第十二条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1.出租人权利

(1)制定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协助有关管理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2)设立投诉点接受投诉并进行调解,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场内发生的消费争议进行调查与处理;

(3)设置符合规定数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

(4)统计市场交易情况,并定期向当地统计、工商部门报送;

(5)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行为或者流动经营行为以及在市场规划区范围内的场外经营行为;

2.出租人义务

(1)确保市场的水电、消防、安全、卫生等设施符合使用条件并达到有关标准,并按约定承担维修责任;

(2)保证场内通道畅通,场外周边环境整洁;

(3)按约定做好市场的物业管理、维修等工作,保障市场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第十三条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1.承租人权利

(1)在依法核准的范围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有权拒绝出租人不合理的要求,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3)租赁期届满后,出租人继续出租商位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的权利;

(4)有权了解物业管理等有关费用的收取、支出等情况;

2.承租人义务

(1)依法经营,诚信经营,遵守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证照齐全,明码标价,亮照经营,照章纳税(费);

(2)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商品;

(3)爱护市场设施,配合、协助出租人做好市场的物业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的秩序和安全;

(4)承租人购进商品,应当检验商品质量,按规定要求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合同等,建立进货台账。

(5)经快速定性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承租人应在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

第十四条市场的关闭

市场因故关闭的,出租人应当提前六十日通知承租人,双方应于_________日内结清有关财务手续。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商位的,每逾期一日,按(□月□年)租金的_________%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提供商位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未按约定的面积、方位等提供商位的,按(□月□年)租金的_________%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3)水电、消防、安全、卫生等设施不符合有关要求,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经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无改善的,应向承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未按约定履行维修、物业管理等责任,给承租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的_________%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商位交付后_________个月内未开业或者在租赁期内无正当理由连续停业_________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已交租金按时间扣除后,剩余部分予以退还,不足部分,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追偿;

(3)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被有关管理部门处以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处以罚款三次以上,给市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4)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商位转租他人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5)因过错造成商位严重毁损的,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双方不愿协商、调解的,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及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

出租人(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市场设置布局平面图(略)

中介租赁合同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票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 厂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业,行政上隶属 公司,不改变原来的财政、税收渠道。

第五条 厂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

第六条 厂的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 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 厂租赁经营后,应成立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法人。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 厂租赁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厂共有财产__________元,其中:固定资产_________ 元,流动资金 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自主经营。

第十条 租金定为 _________元,分 _________年缴纳。

第十一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三十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 出租人为了 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_____ %的折旧基金和 _____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_________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 _________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承租人的权利

第十六条 承租人是 _________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第十七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第十八条 承租人对 _________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第十九条 承租人对_________ 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①机构设置权;

②人事任免权;

③专业人员的聘任权;

④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⑤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奖金分配权。

第二十条 _________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第二十一条 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承租人的生活费用,可以按月预支,预支的标准不超过企业职工平均收入的___ %,剩余部分留作承租人的风险保证金,待租赁期满后一次(或分期)提取。预支每年结算一次,如果预支总额大于承租人收入时,用扣减下年度预支额度弥补。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第二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二节 承租人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第二十五条 承租人必须按期如数缴纳税金。

第二十六条 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必须保障_________ 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_____ 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出租人的权利

第三十条 出租人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第三十一条 出租人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第三十二条 出租人有权监督_________ 厂的产品方向。

第三十三条 出租人对 _________厂有财务监督、审计权。

第三十四条 出租人对 _________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第三十五条 出租人有权维护_________ 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 出租人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 出租人应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十七条 出租人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十八条 出租人不得平调_________ 厂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十九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十一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是指国家与企业分配方面的变化,影响企业留利比例的变化),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二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四十三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五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三十日,承租人将 _________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四十六条 租赁期满后 _________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第四十八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_____ %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 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第四十九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合伙的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五十条 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的违约金。

第五十一条 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_____ %的违约金。

第五十二条 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五十四条 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_____ 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三份,出租人、承租人、_________ 市公证处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报_________________市经济委员会、 _________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市财政局、劳动局、税务局、审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 _________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 _________市分行有关部门备案。

出租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承租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 日订立

中介租赁合同篇3

经过租赁经营指导小组和答辩委员会的答辩审查,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决定将_________租赁给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个人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1.租赁期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为_________厂长,具有法人代表资格。

3.乙方需请两名保证人,共同以个人财产作为抵押,其中乙方为_________元,保证人共为_________元。乙方及保证人用以抵押的个人财产经甲方和公证处共同调查并登记造册后,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移或变卖。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_________拥有完全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行政干部任免、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分配形式、生产经营方式的确定等。

(2)依法有权从事多种经营并决定其经营方向。

(3)有权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对职工进行表彰、奖励和处分、辞退等奖惩处理。

(4)有权按政策规定招收租赁期内有关的临时合同工。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接受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综合部门的指导、监督;自觉接受企业党组织和职代会的监督,保证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权益;定期向职代会汇报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6)对企业的财产、必须进行社会保险;要按国家规定标准提取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维修和更新设备、房产。合同履行期满,要按固定资产清单如数返还,并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_________%以上。

(7)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5.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行使正当职权,帮助、指导乙方依法管理和经营企业。

6.租赁经营的分配

(1)_________应照章纳税,并按规定缴纳能源交通基金。

(2)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基数租金_______元,当_______钢球厂年实现利润大于租赁的基数利润时,以下形式确定数额缴纳租金:

基数利润×利率=基数租金

租赁年度实现利润

租金=基数租金=---------------------

租赁基数利润

当_________年实现利润小于租赁基数利润时,按规定的基数租金________元缴纳,不足部分由承租人和保证人用个人资产抵补。

(3)甲方收到租金后,应按有关规定全部返给_________作为企业留利。

(4)乙方对本企业的留利必须合理使用,_________作为企业发展基金,_________作为福利基金。

(5)_________的盈利,按规定交纳所得税后,按税后利润提_________%作为乙方个人收入,乙方从租赁收入中除按规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外,每年应提留_________%作为风险基金;乙方每年从个人收入中扣除租金、风险基金后,其余全部为自己个人所得,对保证人的获利额,由乙方与保证人议定并从乙方个人所得中分给。

(6)租赁期间停发乙方的工资和奖金(保留原工资级别,如遇调整工资,可按规定给予调整级,但不发薪金)乙方可按每月预支生活费用,数额可略高于其原来工资和资金之和,但最高不得超过原工资和与奖金之和的二倍。

(7)乙方提留的风险基金应存入_________,并按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企业期间可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后由乙方全部(含利息)提走。

(8)_________的租赁年度实现利润,除按规定交纳所得税、租金及支付乙方个人收入外,其余部分为企业留利基金,核定_______基数留利基金为_________元,租赁期间企业留利基金应逐年增长,如达不到基数留利基金_________元时,乙方应用私人财产赔偿减少额的_________%。

7.甲乙双方对_________要遵守如下经济政策

(1)按集体企业管理,并按集体企业征收工商所得税和奖金税。

(2)以企业_________年工资总额_________元,产品销售收入_________元(即百元销售收入的工资含量_________元)为基数,各租赁年内职工工资总额随销售收入的增减而浮动,只要人均利润、上交利税和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高于工资增长幅度,允许职工工资(含奖金,计件超额工资)据实列支,计入成本,因国家统一调整职工工资而需增加的工资总额另行增补。

(3)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投产后的新增利润一年内由企业留用,经财税部门批准还可适当延长留用期;用贷款进行技术改造,允许用新增利润税前还款,还贷后,企业可按核定的比例提留福利基金。将自有资金与贷款合并使用所获得的新增利润,按自有资金所占比例提留给企业,继续用于技术改造。

(4)以前年度应该归还的技术贷款,在租赁期内逐年归还,因归还技术贷款而减少的利润允许提取福利基金,由于归贷而减少的利润均不影响乙方的提成基数,其资金来源应由增提的福利基金支付。

(5)因生产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只要投资额和面积没有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免征建筑税。

(6)乙方除交纳租金外,不再交纳承包费。

8.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非法干预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乙方若不能按本合同规定如期如数缴纳租金,其不足部分由乙方和保证人用个人的抵押财产抵补。抵补原则为:

①先乙方后保证人;

②据低补数额需要,对保证人按登记财产赔尽为止;

③要保证乙方个人及家庭必需的生活费;④抵补不够部分由乙方同甲方签订债务合同,经公证处公证生效。

9.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均不得随意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2)因国家政策的变化或自然灾害的影响,致使租赁经营无法按本合同规定执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3)因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或其它原因损害了甲方的利益,或因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严重干扰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乙方无法自主经营,合法收入得不到保证,甲乙任何一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4)如乙方发生意外而无力执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5)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并经公证处认可方为有效。若双方达不成协议,经公证处调解无效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10.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签字,并需经公证处公证后方可生效。

11.本合同公证费用由_________支付。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13.本合同正本六份,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和公证处各一份;副本九份,报市经委、市体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市劳动局、市工商银行、_________区税务局、人行_________办各一份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保证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中介租赁合同篇4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乙方的经营行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合作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商场内经营场地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场地、设施的名称、位置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 楼 层 展厅号 平方米范围的经营场地(含加收的公用面积),出租给乙方。本合同签署时,乙方对本合同所指的经营场地的面积做了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本合同签署时,乙方对本合同所指的经营场地的面积做了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

2、乙方承租的经营场地仅限于经营 。乙方经营期间若需要更换经营范围,须书面申报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经营项目、经营产品,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经营场地的经营权,并没收乙方的合同保证金。

第二条:租赁期间

1、乙方租赁甲方经营场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个月或 年 ,并于 起开始计租。

2、乙方承租的经营场地必须在 年 月 日前装修出样结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装修结束,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自动放弃经营场地的经营权,甲方没收乙方的合同保证金。

第三条:租金及其他费用交付时间、方式

1、本合同所约定的经营场地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m,乙方支付方式为 个月支付一次,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先付后用。由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约定的首次金额,其他次数金额在到期前10天内一次性付清。逾期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经营场地的经营权,没收乙方合同保证金。

2、本合同所约定的经营场地管理费为每月人民币 元/m,乙方支付方式为 个月支付一次,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先付后用。由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约定的首次金额,其他次数金额在到期前10天内一次性付清。逾期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经营场地的经营权,没收乙方合同保证金。

3、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合同保证金(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由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4、乙方在使用甲方经营场地期间,向甲方缴付水电费押金共计人民币伍百元正。乙方在其租赁场地发生的电费( 元/度)、水费( 元/吨)按实际用量计收;如遇天气炎热须开空调(公共通道部分),则空调的电费由乙方分摊。上述费用乙方应在每月1—3日交给甲方财务部门(如果水电价格有变动,应根据文件及时调整)。

5、上述1—4款费用以现金或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存款的方式缴纳均可。 2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商场各项管理制度并将其向乙方公布,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实施统一的管理、监督、检查。甲方有权单独或配合有关部门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商场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包括采取批评教育、责令停业整顿、查封货物。

2、 合同有效期间,甲方有偿向乙方提供经营设施并提供对公共设施的清扫、维修、保养服务,以确保乙方的正常使用。经营期间的装修、装潢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按本合同附件《消防安全承诺书》的规定执行。

3、 甲方有权将乙方使用的经营场地纳入整体企划范围之内,乙方应予配合。

4、 甲方协调处理经营期间乙方与消费者的纠纷,尽力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5、 其他如保证金、水电费押金等自本合同履行期满之日起三十天内,甲方将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水电费押金如数退还乙方,但不计息。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依核准和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冒用甲方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2、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营业,不得擅自停业或变相停止营业。因特殊原因需停业二日以上七日以内的,需提前三日到甲方有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对擅自停业或变相停业二日以上七日以内的,按违约处理。由乙方向甲方赔偿每日200-5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七日以上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经营场地,乙方所付合同保证金(定金)及剩余租金不予退还,其物品、货物由甲方商场清点盘存,仓储费由乙方承担,超过一个月仍不领取的物品、货物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其所有权,甲方有权按废弃物处理。

3、 乙方为促销单独进行的企划活动和宣传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为其提供适当的便利条件。占用甲方场地的,应适当支付场地使用费(具体费用另行约定)。

4、 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 乙方在经营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由乙方自行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六条:经营场地的归还

1、 本合同终止,在缴清所欠甲方的一切费用后,乙方应自动归还承租的经营场所。若甲方发现乙方有欠缴款项的,则甲方有权滞留乙方在经营场所的物品。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仍未缴清所欠款项,则甲方有权将滞留物以乙方在寿宁地区市场产品均价的30%折抵清欠款。乙方的固定装潢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证经营场地设施的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折价赔偿。

2、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如不能及时将经营场地归还,经甲方同意,从合同终止日的次日起直到经营场地归还为止,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经营场地占用费,占用费按照实际占用天数以原经营场地租金和经营地管理费的两倍计收。由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由乙方一并予以赔偿。

3、 乙方归还经营场地设施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赔偿其支出的各项费用,不得要求甲方收购其经营场地内装修和各种设备,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其搬运、撤离等费用。

4、 自合同终止之日的次日起3日内(3天的场地租金和管理费按原价的两倍计收),乙方不按时撤出经营场地内所有的物品的,甲方有权将其物品撤出经营场地。由甲方商场清点盘存,并通知乙方及时领取。乙方7日内拒不领取或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的,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由甲方作废弃物处理。

5、 本条款所指合同终止,包括提前解除合同的各种情形。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 合同有效期间内,如遇国家法律政策、不可抗力、政府规划拆迁等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相关责任。

2、 合同有效期间内,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合同自甲方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发送或者张贴在乙方承租的经营场所视为送达)。乙方合同保证金(定金)不予以退还。

⑴ 乙方违反工商、税务、物价、质监、卫生、消防、治安、环保等法律法规,经甲方书面警告仍不纠正或被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

⑵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的。

⑶ 乙方擅自全部或部分出租、转让、转借、抵押、相互交换经营场地(设施)或以任何方式变相为前述之行为的。

⑷ 有证据证明乙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或者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

⑸ 乙方经营期间,被国家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3次被国家有关部门裁定有产品质量或服务责任问题的。

⑹ 乙方逾期缴纳租金或费用,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或甲方通知的期限内仍不缴纳的。 ⑺ 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使甲方声誉受到较大损害的。

⑻ 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件的。

⑼ 乙方故意损坏甲方经营设施或其他财物的。

⑽ 乙方利用租赁场所进行非法活动或者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1、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期间缴纳各项费用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所缴纳的合同保证金(定金)不予退还,并由乙方赔偿未交款项逾期期间每日1%的违约金。

2、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乙方赔偿一个月租金,并返还合同保证金(定金)。

3、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终止合同的,合同保证金(定金)不予退还,并向甲方赔偿一个月租金。

4、 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等导致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乙方承担本合同及附件所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其所缴纳的合同保证金(定金)不予退还,对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由乙方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另行赔付。

5、 本合同附件及其它条款中约定的违约责任依该约定执行。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应该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解决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第十条: 合同的续签和终止

1. 本合同期满前四十五天,乙方应就是否继续签订合同书面告知甲方。若达成新的合同,新合同约定生效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终止日期,若达不成新的合同,合同期满即自行终止。

2. 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必须在本合同终止日前一周内办理完退场的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签订地和履行地均为。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中介租赁合同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本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租金定为____元,为____年缴纳。其中: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条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5.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签)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签)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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