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省重点高校实施专项计划

|陈孟

高考专项计划是指教育部为了帮助具有特殊困难或优秀的学生获得更好的教育机会而设立的一系列招生渠道和人才选拔计划,旨在为社会培养更多高质量的人才,2023年海南省重点高校实施专项计划。

2023年海南省重点高校实施专项计划

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在海南实施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省考试局,厅直属中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精神及教育部关于2023年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在我省实施专项计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是由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地方重点高校为主的本科高校承担,面向脱贫地区定向招生。在我省的招生计划由省考试局通过《填报志愿指南》专刊向广大考生公布。

地方专项计划是由我省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等招生高校承担,实施招收我省农村区域学生的专项计划。具体的招生计划由省考试局通过《填报志愿指南》专刊向广大考生公布。

高校专项计划是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面向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的农村区域,招收农村学生的专项计划。在我省的招生计划由各招生高校根据考生申报及测试情况确定。

按照中央脱贫攻坚有关部署,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23年仍可继续享受专项计划政策。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我省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脱贫地区有常住户籍连续满3年(2023年8月31日往前推算);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市(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我省脱贫地区包括五指山市、临高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

(二)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我省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农村区域有常住户籍连续满3年(2023年8月31日往前推算);3.本人具有我省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我省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脱贫及民族地区的农村区域有常住户籍连续满3年(2023年8月31日往前推算);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市(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我省脱贫及民族地区包括五指山、临高、保亭、琼中、白沙、陵水、昌江、乐东、东方等市县及琼海市的会山镇,万宁市的长丰镇、礼纪镇、南桥镇、三更罗镇和北大镇,屯昌县的南坤镇,儋州市的兰洋镇、南丰镇、雅星镇等少数民族聚居镇。

我省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的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农村区域范围仍按《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划定2016年重点高校在我省招收农村学生的农村区域的通知》(琼教办〔2016〕40号)划定的范围执行。即农村区域范围为:“乡村、乡村中心区、镇乡结合区、镇区、城乡结合区及特殊区域等区域(即除地级市主城区、县级市和县的城关镇居委会以外的所有区域)”。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办法

(一)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由各有关市县招生办根据公安部门对考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审查的结果、考生学籍材料进行审查确认。4月15日前,有关市县招生办要完成审查确认工作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4月25日前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造册(见附件2)上报省考试局。

(二)申请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4月7日前向各市县招生办提交《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市县招生办根据“琼教办〔2016〕40号”文件划定的农村区域范围考生,结合考生报名户籍、学籍的审查结果进行审查确认。4月15日前,市县招生办要完成审查确认工作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4月25日前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造册(见附件3)上报省考试局。

(三)申请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4月25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5月1日前,省考试局向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市县招生办反馈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申请报考的考生名单,有关市县招生办根据“琼教办〔2016〕40号”文件划定的农村区域范围考生,结合考生报名户籍、学籍的审查结果进行审查确认。5月10日前有关市县招生办要完成审查确认工作并将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5月16日前将申请考生的初审结果造册(见附件4)上报省考试局。

四、录取工作

国家专项计划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本科提前普通类填报志愿同时进行。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模式给学校投档,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提前普通类结束后进行。

地方专项计划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本科普通批填报志愿同时进行,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模式给学校投档。

高校专项计划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本科普通批填报志愿同时进行;投档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部分的特殊类型进行,在本科普通批开始前完成录取。

志愿填报具体时间详见我省高校招生填报志愿公告。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所报志愿无效。录取结果在有关高校和省考试局网站公示。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深入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工作,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精神,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措施。各市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项计划招生,要通过培训、网络、微信、校园广播、宣传栏、班级板报和媒体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提供全面的政策咨询指导,让每位考生充分知晓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招生政策、招录程序等相关政策,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考生踊跃报考,确保专项计划组织实施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二)严格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各有关市县要加强资格审查工作组织领导,教育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审查考生报名资格的工作机制,实行“谁主管、谁审查、谁确认、谁负责”的工作体制,健全考生资格的公示制度,严防资格造假行为,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的真实可信,确保专项计划真正惠及贫困地区和农村考生。

(三)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各市县要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将符合各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地等信息)分别在市县教育部门、考生所在的中学网站及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省考试局要将符合各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在省考试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通过伪造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坚决取消其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及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将协调招生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入学注册的取消其学籍。对于玩忽职守或参与造假的各级考试招生机构、中学和有关单位的人员,由有关部门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1.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表

2.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符合报考国家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名册

3.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符合报考地方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名册

4.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初审符合报考高校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初审名册

海南省教育厅

2023年3月27日

附件1 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表

2023年海南省重点高校实施专项计划 

注:1.村委会负责对考生及监护人户籍住地审核,并做是否属实意见;毕业学校负责对考生高中阶段就读情况审核,并做是否属实意见;市县教育局根据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结合考生有关户籍、学籍及现居住情况,做出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结论。

2.在不同学校就读的,则按学年分别填写,并分别由就读学校审核。

3.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市县招生办留存,一份装入考生纸质档案袋,随考生流转。

附件2 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符合报考国家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名册

2023年海南省重点高校实施专项计划 

附件3 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符合报考地方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名册

2023年海南省重点高校实施专项计划 

附件4 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报考高校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初审名册

2023年海南省重点高校实施专项计划 

2023年海南省职业本科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省考试局: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职业本科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职业本科单招)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符合相关要求,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海南省户口考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

3.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二)外省户口考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考生本人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12年,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且就读期间连续居住满12年,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简称“双12”条件);

2.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3年以上(含3年);本人初中阶段在我省学校就读并毕业,参加我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3年,同时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3年以上(含3年)(简称“3个3”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职业本科单招:

1.已经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学生。

2.具有高等教育学籍的高校在校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符合报名条件,已报名参加高职对口单招和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可以再报名参加职业本科单招。录取时,职业本科单招在高职(专科)对口单招预录取前完成录取,已被职业本科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职(专科)对口单招录取。

二、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

2023年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职业本科单招招生共设置8个专业,投放招生计划500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2023年海南省重点高校实施专项计划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8:00至4月25日17:30。

2.报名地点: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美兰校区,行政楼301室)。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点申请报名。

3.报名点联系人:宁老师,联系电话:0898-65969918。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考生到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提交报名材料,并填写《考生提交材料清单及诚信承诺书》;接受院校对所提交材料的审核,领取报考卡,并配合院校现场采集本人身份证信息及拍摄电子照片。

(1)所有考生均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应届考生提供毕业证明或在校就读证明)。

(2)往届毕业生需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3)省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需提交:海南户口簿、学历证明(网上可查询学历的可自行打印并提供查询网址)。

(4)外省户口考生提交本人在我省就读情况及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工作、居住的有关材料。其中:本人小学或初中阶段在我省就读的毕业证书、毕业照、成绩单或报告手册等;从业情况提供法定监护人与从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材料;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在海南参加社保记录;居住情况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证件、材料。

(5)获得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记满分200分,需提供相应的获奖证书。

以上材料在报名现场提交,经报名点审核后,原件由考生带回,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

2.网上填报报名信息。考生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23年海南省职业本科单招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示的程序准确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逾期不予办理。

3.网上缴纳考试费用。

(1)考生网上报名确认后,须在2023年4月27日17:30前,自行上网缴纳考试费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根据海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考等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775号)精神,考生需按每科38元交纳职业本科单招文化课考试费,共计114元。

(2)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减免考试费。

①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考生、相对稳定脱贫户家庭考生;

②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考生;

③孤儿、孤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④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

⑤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考生;

⑥经县级及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⑦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考生。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考生,须填写《2023年海南省职业本科单招考试减免考试费申请表》,在报名结束前,将该表与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报送招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报名结束后,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将审核确认减免缴费的考生名单及相关申请表报省考试局核实备案。

(三)考生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要充分了解招生学校及专业有关情况,审慎选择报考。

2.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学籍。

3.考生仅可选报2个专业。

4.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应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写。考生所填写的毕业学校等信息必须使用规范名称,要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近照等重要信息。因本人填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所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生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的填写和缴费等事项,视为放弃报名资格,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6.考生因参加2023年年全国普通高考、省外对口单招等各类招生考试报名,造成重复报名或录取,无法通过录取数据审核并不能注册学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7.考生在报名时所设定的密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和修改报名信息的依据,因泄漏密码造成个人信息被公开、被利用、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招生院校报名工作程序

1.受理和审查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核对考生提交的户口簿、毕业证书、身份证、就读情况、法定监护人在海南工作和居住情况等材料,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还给考生本人,将复印件及其它材料留存,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署审查人的姓名。

2.审核考生报名材料,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向考生发放报考卡。

3.现场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并拍摄电子照片,要确保照片规范、与考生本人对应无误。

4.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审查确认报考资格,打印考生报名表,由考生签字后留存。发现考生信息有误,及时告知考生完善或更正信息。

5.整理考生报名材料,每生一册建档,做好考前的准备工作。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考核;未从业的往届考生由其户口所在乡镇或社区负责考核;已从业的往届生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进行全面鉴定,并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应届考生记入毕业生登记表中,往届考生记入《2023年海南省职业本科单招往届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体检工作由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确定并通知考生本人。

体检医院应具有二级甲等以上资格;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查;负责对检查结果作出规范、准确、真实的结论。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为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考生进行终检。

六、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由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负责,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工作机制。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要高度重视,严格做好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一是要成立报考资格审查领导小组,明确审查工作职责、要求以及工作程序等。二是要认真做好审查,严防通过虚假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行为。主动联系教育、公安、社保等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对每位考生提交的学历、学籍和在校实际就读等情况进行核查,特别是要注意协调做好省外就读毕业考生的学籍、学历的核查;要对每位考生做出准确的报考资格审查结论,经审查人、招生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和校长签字确认加盖学校公章后,规范整理成册,于2023年4月28日前报省考试局备案。三是要落实好报考资格审查公示制度。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在完成资格审查确认工作后,需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户口所在地、就读或毕业学校以及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要主动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受理考生投诉举报。

省教育厅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报名资格复核工作。

七、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文化课+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分文化课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一)考试科目

1.文化课采取闭卷、笔试的考试方式,由省考试局负责组织实施。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与法律。考试内容为我省中职学校所开设以上课程的基本知识,满分200分。各科目考试分值、指定教材详见下表:

2023年海南省重点高校实施专项计划 

2.职业技能测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两部分内容。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取闭卷、笔试的考试方式,考试内容为与报考本科专业相关的专业素养、技术技能等方面的内容,具体以选择题、判断题、连线题、画图题等多种形式,系统考查学生对拟报考专业的相关专业能力基础。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采取面试(英文自我介绍、中文自我介绍、专业随机问答)+现场技能操作(根据各专业特色设置综合实践项目一项)的考核方式。具体由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结合专业培养需要,自主命题、自主组织实施考核,满分200分。

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折合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400分。

(二)考试时间

定于5月14日举行职业本科单招考试。具体考试安排以省考试局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八、录取办法

(一)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在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且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按志愿顺序对报考相同专业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报省考试局备案。省考试局在录取期间通过录取系统将预录取考生投档到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由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完成网上录取手续。

(二)职业本科单招在高职(专科)对口单招预录取前完成预录取工作,已被职业本科单招预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职(专科)对口单招预录取。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职业本科单招工作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招生工作实行“高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省考试局要加强领导和管理,按照教育部30个“不得”要求,做好招生相关监管和指导工作。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校领导为副组长,招生办、教务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坚持“集体议事、民主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招生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册、成绩、拟录取名单及考生免考免试审核材料等必须经组长审核签字确认,并报省考试局备案。

(二)规范招生宣传。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要认真组织做好招生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准确理解招生规定、程序和要求。严禁招生宣传失实、夸大,严禁通过中介机构组织生源违规录取学生,严禁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严禁组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省外生源,严禁避开省考试局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严禁招收超前入读的考生。要做好、咨询和服务考生的相关工作。

(三)严格招生测试。省考试局要加强文化考试的命题和考试管理。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要加强职业技能测试试题命制的质量及安全保密,要选聘思想素质过硬、教学水平较高的专业教师根据专业特点科学命制试题,试题在启用前按照秘密级管理。要规范有序认真组织做好文化课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工作、科学选拔。海南科技职业大学须在4月30日前将本校职业本科单招职业考试实施方案报省考试局备案,经审核同意,方可组织实施。

(四)强化招生监督。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要成立由纪检监察、教务、招办等部门组成的专门机构,对本校业本科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落实“阳光招生”公示考生报考资格,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省教育厅、省考试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报考和录取信息进行检查复核。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同时将视情节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取消职业本科单招资格。发现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http://ea.hainan.gov.cn/ywdt/ptgkyjszsb/202304/t20230414_3399597.html):

1.2023年海南省职业本科单招考试报名考生提交材料清单及诚信承诺书

2.省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学历证明

3.2023年海南省职业本科单招往届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4.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5.2023年海南省职业本科单招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汇总表

6.2023年海南省职业本科单独招生考试减免考试费申请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23年海南普通高考报名及申请不限报、加分用表

为方便广大考生做好2023年高考报名材料的准备,现将报名有关用表予以公布,考生可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人实际,自行下载使用(各表如是两页,下载时须按双面打印)。

一、报名用表

1.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生提交)

2.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高层次人才子女不限报资格申请表

3.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不限报资格申请表

4.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异地考生报考登记表

二、申请高考加分用表

5.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烈士子女加分申请表

6.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申请表

7.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

8.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三侨生加分审核表

9.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台湾籍考生加分申请表

10.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申请表

11.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驻三沙部队官兵子女加分申请表

12.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农村人口独生子女加分申请表

13.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已确认具有加分资格的往届生情况登记表

三、其他用表

14. 残疾人报考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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