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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的守望者》读后感

|小龙

这个时代诱惑太多,心灵的麦田太少。如何守望心灵的麦田,值得我们思考。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准备的《麦田的守望者》读后感,仅供参考!

《麦田的守望者》读后感篇一

很早就听说过这本书,很好奇它讲的是什么,而那守望者又是谁。偶尔在朋友家发现了这本书便把它借过来了。

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四门功课不及格而被学校开出的15岁少年,他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满嘴“他妈的、混账”。因被开除而又不敢回家而开始了他为时几日的流浪生活。他厌恶这个世界,他认为大人叫他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买辆“混账凯迪拉克”,他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这家却挥霍无度,说自己不是把钱花了就是扔了,是个十足的败家子。讨厌别人谈论酒和女人,自己却醺酒、恋美色,并且在流浪的几天里糊里糊涂地找来了妓女。自己想的和做的无法统一使他痛苦万分。他所唯一敬爱的老师也竟然是个同性恋。就在这重重矛盾中,他无法自拔,最终躺在了精神病院中。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纯净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就在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并想象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者,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幻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相对于他那两个糊涂的室友,霍尔顿更清楚的认识到了自己所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而他厌恶这一切,因为厌恶,处于青春期的他就越发的那样做,似乎是一种反抗。

很多时候,我们将自己的不满于叛逆小心地匿藏于心中,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欺骗。为了追名逐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心,那些真实的想法渐渐被封存于心底,或许是一种自我保护,毕竟将自己完全袒露于这个陌生的世界中是不安全的。“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一位老师如是教导主人公。这就是理智与成熟吗,我不敢苟同,可能是我还未涉世,但至少现在,我仍希望自己有一颗火热的心去面对世界,谁的愿望会是去当一个麦田守望者呢?或许因为霍尔顿身为富家子弟才使他表达出了自己最真实的愿望。然而现实总是现实,霍尔顿最终回到了现实世界中,表面上是因为妹妹的挽留,但事实上霍尔顿无法离开自己所处之地,或许他明白,流浪的结束也预示着青春期的他蜕变的结束。“人只是在不断地逃和回家中艰难的长大,真实的生活就在这过程中出现了意义。”正在成长中的我们是否也体会到了呢?

《麦田的守望者》读后感篇二

大学之前我一直自诩好孩子,非常非常不喜欢霍尔顿,或者说,不喜欢他满嘴脏话的样子。相信一些女生也是讨厌这样坏坏的男孩子的,在校园里遇见了,会躲着走。可是现在不同了,现在我一想起他的样子,就会会心一笑,虽然我并没有见过他。但书里说了,霍尔顿顶着一头乱乱的褐色*的头发,水兵发型,短短的像刚被修剪过的草坪,让人特别想伸出手去摸一摸。他有一点邪邪的样子,经常翘起嘴角,坏笑。很迷人。

也是在霍尔顿那个年龄,还在念中学,我在书店里找到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买回来就一直放在床头,睡觉之前翻上一翻。一遍,两遍,三遍,书一天天被翻旧,却也一天天有味道。有的时候,信手一翻就可以翻到有意思的句子,然后就想这句话要怎么说才更有味道。

霍尔顿的学校叫潘西,一个昂贵的私利学校,大家都说它很好很强大。然而他自己可不这么看,我也不这么看。萧伯纳说:学校是一个斯丧性*灵的地方,对愈有天分的人,斯丧得越厉害。在霍尔顿的眼里,不论你从哪个角度看,这都是个-阴-森可怕的地方。

满校园假模假式的装逼犯,他那有着魁梧肩膀的室友,他那爱挤粉刺的朋友,还有势利的专门巴结有钱人的校长,这一切都让他反感。于是,他反戴着自己的鸭舌帽,手提箱里塞进去他那四门功课不及格的成绩单,和被开除的通知,不要命地逃出了潘西,连一句像样的再见也没有。

其实这样多好,他早厌烦了这个空气里满是虚伪味道的地方。可到底要去哪儿呢?他拖着皮箱,在路旁发呆。

霍尔顿的生活,看上去很美。他富裕的家庭,他拉拉队员一样的女朋友萨莉,但是他自己心里知道:他喜欢的是她的身材和容貌。而他平常和她说的话,她从来听不懂。他真正喜欢的女孩子,是琴。那个和他下象棋的姑娘,那个一讲话嘴唇就会向五十个方向动的姑娘。被开除了之后,他想到给琴打电话,但听到接线的是琴她妈妈的声音,他就挂了。

他真的想离开这个城市,他真的好难过。他在深夜坐在电话亭的暖气旁发抖,哭得脖子一抽一抽的。于是你知道,这个时候,他不再像看上去的那么讨厌,他只是一个想找人说话的17岁的孩子。当没有人在身边的时候,他和我们一样寂寞。

战后的美国,迎来了何等悲观和无聊的五十年代。大批大批的青年人酗酒、抽烟、吸毒甚至群居。他们被称为The Beat Generation,垮掉的一代。破破烂烂的T恤衫和牛仔裤,开着父母给的昂贵的跑车,抽一支接一支的大麻香烟,在公共场所旁若无人地亲吻,挑战社会传统和道德底线。就连克林顿都承认,年轻的时候也“尝过几口”大麻香烟。

那个年代,到处有半大孩子照着书上的霍尔顿打扮自己,学着他的样子讲话走路,满脸不屑的笑容,抻着自己尖锐的下巴,张口就是四字经。还有两用风衣,红色*鸭舌帽,一个也不能少。冬天来了,用霍尔顿的话说“天气冷的像巫婆的奶头”,但是美国的年轻人们戴着耳罩,却不戴手套,因为书上写,霍尔顿的手套被人偷走了。于是,美国年轻人的那个冬天没有了手套。

霍尔顿和很多“垮掉的一代”一样,干尽一切离经叛道之事,亲手将自己的青春涂抹的血迹斑斑,在自虐中寻找自尊。他固执地以为大人们都不关心他,他想让大人为自己的坏成绩和夜不归宿心疼。当大人们担心的呼喊他名字的声音划过夜空的时候,他心里泛过隐秘的欢乐:他们担心我,他们在找我。

人有多少青春可以挥霍?不知道现在美国大腹便便的中年人年轻的时候是不是也喜欢披头士的那首《When I&39;m Sixty-four》:When i get older losing my hair,many years from now……现在,当这些嬉皮士真的六十四岁的时候,他们还会大口喝酒大块吃肉么?还会在深夜流连在百花深处么?还会记得他们曾经深爱的霍尔顿么?

这些霍尔顿一样的孩子们,是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巨大差距让他们逃避么?其实,旁人一眼就可以看穿,那些自以为是的张扬。那沸腾的荷尔蒙,那隐藏的黑暗和乖戾,那些割破的手指,那些吵得要死的音乐。他们真的是看上去那么快乐么?多少年以后,这些已为人父母的嬉皮士会怎样追忆那似水年华?

我想,他们应该不会羞愧,也不会后悔。青春的日子,总是要破坏一些东西,才会收获另一些东西。也许一个父亲年轻的时候比自己的儿子抽过更多的香烟,喝过更多的伏特加,甚至摇头磕粉一路张扬,但他现在一本正经地告诉亲爱的儿子不可以碰毒|品。也许一个母亲年轻的时候比自己的女儿穿过更短的超短裙,约会过更多的男朋友,但她现在郑重其事地告诉去参加派对的女儿要小心被男孩子灌醉。p副标题e

想起披头士的那首《Yesterday》:yesterday, all my troubles seemed so far away,now it looks as though they&39;re here to stayoh, i believe in yesterday……yesterday, love was such an easy game to play.now i need a place to hide away.oh, i believe in yesterday……

曾经的肆意,换来了今日的清醒。那个时候垮掉的一代,现在早已经回归社会文化主流。时光雕刻了他们的面颊和心智,然后也许一个不经意的午后,再听到以前喜欢的歌曲,掩面而泣,老泪纵横。

而我们的霍尔顿,那个书里的长不大的孩子霍尔顿,在离开这个城市之前,带他的小妹妹菲比去骑木马。菲比骑在木马上,一圈一圈又一圈。霍尔顿想:我险些儿他妈的大叫大嚷起来,我心里实在快乐极了,我老实告诉你说。我不知道什么缘故。她穿着那么件蓝大衣,老那么转个不停,看去真他妈的好看极了。

然而他还是没能离开这个自己深深讨厌的城市纽约,他被父母送进了医院,接受精神分析。为什么大人们总是以为我得了神经病?为什么不和我一起去中央公园走走,看看那里的野鸭子?但是霍尔顿的这些话,没有人听。他进了医院,书写到这里就完了。谁也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霍尔顿就这样,留给人们一个他前途未卜的17岁。

写到这里,想起高中的好朋友,他不喜欢读书,抽烟喝酒,打架斗殴,那样嚣张,却又那样沉默。打完篮球一起回家,他管我借《麦田里的守望者》。把书递给他的时候,夕陽下,我看到太陽染红他长长的头发,和一丝不易觉察的兴奋的笑。那个时候我告诉他:生命不是这样来浪费的,我们都会好起来的。然而他终于没有听,没有读大学。

这本书里,我们都喜欢霍尔顿的这么一段话:“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儿。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国庆回家后的第三天,我参加了一场婚礼。他在欢呼声中亲吻了自己的新娘,然后他朝我这边看过来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这个曾经的坏孩子,现在有一点胖。

《麦田的守望者》读后感篇三

很早就听说过《麦田守望者》这本书,是被书名所吸引,守望者是谁呢?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查了一些资料,知道了故事的大概,却一直未能读完它。直到从媒体报道中得知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这个享年九十一岁、创作了《麦田守望者》一书的老人去世,才决定要读完这本表达了成人的虚伪与青少年叛逆情怀的小说,探究一下它能影响美国几代青年、成为二十世纪美国经典文学作品的原因。

美国的上世纪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像: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酒吧、卡拉OK、棋牌室开始人流如织,网吧、游戏机房学生不断,所谓新新人类疯狂地迷恋上了摇头丸、K粉……

很多时候,我也希望能做个像霍尔顿式的麦田里的守望者,用心去守护身边的人,可是我也只能是想想罢了,我们都在忍受着这个社会,我们要为了事业而放弃自己的理想;我们要接受这个社会根本没有如宣扬的那么光明,这个社会的真实与黑暗一面是那么真切的存在着,那是怎样的谎言与欺骗都难以遮掩的。即使我们尽自己的努力去改变这个世界,也是需要经历多年的时光,因此我们只能尽力而为。我们总是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别人的守望者来拯救别人,而实际上,我们更希望当我们冲向那混帐悬崖的那一刹那,会有那么一位守望者从不知名的地方冲出来,截住我们。

我们每个人都曾经是“霍尔顿”,都有过敏感、怯懦、脆弱而易激动的青春岁月,即使走向社会多年,也会有人在虚伪与肮脏的社会泥泞中无力地挣扎;然而,人总是要社会化的,总是要被推入社会的,需要我们尽快学会在颓废、虚伪与庸俗中随波逐流,就像霍尔顿的老师开导他所说:“一个男人不成熟的标志在于他甘愿为某件事业悲壮地献身,一个男人成熟的标志在于他甘愿为某件事业卑贱地活着。”在美好和丑陋、向往和厌恶之间挣扎,这样的过程充满了苦恼,就像我们一方面教育子女诚实,另一方面又要精心传授选择性撒谎的技巧,前者是做人的本质,后者是生存的需要。

也许,什么都看不惯的少年霍尔顿,只是一个特例,大多数的我们,在“失去才能得到”的训诫下,早早放弃了真诚与单纯,学会了社会给什么就接收什么,然而,即使成熟得能把虚伪当成习惯、庸俗当成本能,在我们内心深处,曾经自由自在的纯真理想,就像我们灵魂的底色,会在不经意间泛上我们的嘴角。毕竟,诚实、纯真、善良、简单与快乐才是人类最美好的品质,才是符合人性发展的社会价值和理想。只有将社会变得更真实、更纯净,才能让青春的成长成为每个人愉快的时光,就像美国“麦田守望者”乐队所唱:“我们没有理想,流浪没有方向,只是梦中的麦田,守着一片金黄。”

在这个道德沦丧的浮躁年代,有多少人能像霍尔顿一样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呢?有天当世界都变了,我们是否还能记得天空原来的颜色?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地仰望星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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