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快乐成长读后感作文

|小龙

篇一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因为有了法律的约束,这个社会才会文明。其实在平常生活中,每个小小的细节都与法律有着联系。

过红绿灯时,闯红灯。行人闯红灯这种现象在中国很常见。“中国式过马路”也一旦成了热门词,“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这是网友对中国式过马路的调侃。有人曾做过调查,在一部分闯红灯的人中,只有少数的人是因为真正有急事从而闯红灯的,大多数的人都是怀着“别人可以走,我也可以走”这种心态。闯红灯的人中,许多人有考虑过安全问题,但是看到别人冲,就都跟着走了。行人闯红灯是交通违法行为,但是依旧还有许多人违法。是中国人素质低,还是交通部门的管理不够?中国的一些城市已实施了罚款的举措,闯红灯的人虽有减少,但效果是不太好。闯红灯,其实是对自己不负责的一种表现,不要理所因当地认为汽车不敢撞人。出了事,责任究竟在谁,当事后指责驾驶员不会礼让行人,那自己有没有想过,如果遵守交通法规,那就不会出事。

国外对这些违法行为的做法远比中国还要严厉。

在新加坡,行人第一次闯红灯,罚款200新元(约相当于人民币1000元);第二次、第三次再闯,最重可以判半年到一年的监禁。

美国各州对乱穿马路者罚款2到50美元不等,虽然数额相对不大,但处罚记录将会记入个人信用记录中,终身不能抹去。

现在,中国加强对酒驾的检查与管理。发现酒驾,扣12分,扣驾照6个月,罚款1500-2000不等。许多人都认为这种处罚太过严格,但是不严又没办法。像有些人就会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碰不到警察,就照样酒后驾车。酒驾前都认为没事,被警察抓住,就都是满脸忏悔的样子。有的人受过教训,再也不犯。有的人则屡教不改。一些酒驾的驾驶员,不配合警察检查,赖在车上,偏说自己没有喝酒。而那些以为自己可以逃的,开着车疯狂前进,撞伤警察、行人。到最后这种人,真正没有被抓的有几个。总有一些自以为是的人做徒劳无功的行为。希望每个开车的人都能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国外对酒驾的一些处理:

俄罗斯,终生吊销驾照。

南非,徒刑十年,罚款一万美金。

澳大利亚,酒驾者的所有信息登上报纸,并公布在牢内的惨状。

土耳其,将酒驾者带到20公里以外的地方,让其徒步回家。

法国,监禁2个月至2年,乃至没收汽车。罚款2000-30000法郎。

萨尔瓦多,初次枪毙。

保加利亚,二次枪毙。

无规矩不成方圆,每个人都应该加强对法律的认识。正是因为对法律知识的不了解,所以会做出一些违法的事情,而自己却不知道。我们未成年人因为还没有真正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所以有时会跟随成年人。我们要学会自我保护,加强对法律的认识,如果有能力要尽量去阻止自己家人做出的违法行为。我们也要遵守规矩,不管是在学校,还是今后在社会。有规矩方成园。

篇二

“法律”这个词在生活中、在社会上常常听得到,但对于中小学生来讲“法律”可能是个陌生的字眼。我原先以为打架、偷窃等行为才会受到法律制裁,但通过阅读《青少年保护法》,让我知道了做一个不犯法,要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小学生。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一条提到为保护未成年的身心健康,保障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一条是政府对我们青少年的保证。第四条,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遵守原则第二点,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第三条,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第十三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殴打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上述所列行为,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照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这一项其监护人必须遵照,如果没有,最好的方法就是报警,以此来保护自己。

经过这次阅读,我知道了法律无处不在!

篇三

伯尔曼曾说过:“没有信仰的法律将会退化成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言。”因为法律的存在,才有这么和谐的世界。它的约束,规范了人们的行为,呈现了美好的人性。

诚然,法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可又有谁会耐下心来翻阅一本本的法律条文?若真那样做了,兴许还会被当成傻瓜吧。但这本《第一本法律漫画书》将法律的内容换了一个形式展现在我们面前,风趣的小漫画中蕴藏着无穷的小智慧,也在无形中传播了法律,让其在我们心中流淌。

趁着放假的三日,拿起这本“漫画书”,蜷在墙角,看的津津乐道。没想到,提起来就头疼的法律书还能是这般模样。脑海中不经意回忆起从小父母老师会告诉我们的那些法律知识:“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不能拿别人的东西……”这些我们耳熟能详的话语早已植入心田。可弱水三千,我们也只取了一瓢罢了。从这本书中,我才懂得好多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好多事竟然都是违反了法规的。

留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其中的那篇:“讨价还价,要约承诺。”原来和商家讨价的过程也存在违规的行为,现如今我却才知道,真有种相见恨晚之感。平日购物时,和老板讨价完了,却没有购买,一走了之。这种家常便饭的行为也是触犯了法规?真是大开眼界!因为当你的要价被老板允许时,这就达成了一个合约。但最终你没有购买,就相当于违约,自然算是违规的行为了。

看来我们所取得那一瓢水和三千弱水确实是小巫见大巫啊。或许不经意间的举动就是违规,而我们却蒙在鼓里,不以为意,任其再三的发生,这是何等的可怕啊!法律的普及是必要的措施,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法律虽说是统治的工具,可也是我们的好朋友,有它的存在,才会有这样秩序井然的社会!

也许有些的违规并不会造成危及国家安全、人民晟敏安全这样的灾难。所以人们并不把学习法律当回事,认为只要自己不杀人放火、偷鸡摸狗,这就离违法很遥远。

面对这样的想法,我只想说:“细节决定成败。”一切的错误都是从小事开始,最终酿成大错,可那时再流下悔恨的泪水已无济于事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样简单的道理,难道我们真的不懂?

有人说:“你这是小题大做了,这么做真的没什么关系,也就是人们之间闹点不愉快罢了。”或许真的是这样,倘若人们都这么想,也都踏上错误的路途,渐行渐远。后果是什么?你能想象吗?我来告诉你,后果就是,整个社会乱成一团,所有的人都会在无休止的争吵中度过。你愿意生活在这种情形中吗?到那时,违法犯罪的人应该会越来越多吧。所以说,这种小事真的是无关紧要?若人人都能做好这一切,还会有那些争斗吗?我们的社会不是会更和谐吗?

从现在起,让法律扎根于我们的心中。我们不仅要认识到它的重要性亦要拿出实际的行动,让法律的种子洒满田野,开出芬芳的花朵。我相信那花朵定兼具野花的坚韧和家花的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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