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有感2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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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有感250字(篇1)

杰克·伦敦在其短篇小说《热爱生命》中描写了一位无名的淘金人在归途中遭伙伴抛弃、在自然困境中、濒临死亡下向我们展示的顽强的生存意志——惊人的生命力和挑战极限的斗志。

淘金人带着沉甸甸的金子凯旋而归,美好的未来似乎已经展现在淘金人的眼前。可是,他陷入了生命的困境——孤独一人在荒野中行走,身体病弱,行走艰难,缺衣少食,面对饥饿难耐的野兽,他该如何走出困境?

信仰是心灵最好的朋友。饥饿是身体最大的敌人。

当金子成为负担时,舍弃是一种智慧。金子曾经是淘金人绚丽的梦想,然而,此时却成为疲惫不堪的淘金人的负担。继续背负金子前行,只能走向死亡。舍弃它,才能走得更远。比尔至死没有扔掉淘来的金子,所以等待他的是死亡。而淘金人睿智地分批扔掉了金子,也就扔掉了负担,轻装前行,走向生命。

热爱生命有感250字(篇2)

  《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所著的最著名的短篇小说。

  在广袤的美国西部荒原,两位淘金者缓步而行,然而主人公在受伤后被同伴比尔所抛弃。在接下来的几天,他无时无刻都受尽饥饿和伤痛所带来的折磨,他最终选择放弃金沙,随后,又遭遇了一头病狼;两个生灵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躯体,相互搏击。最终,他喝到了狼血,使生命绽放出光彩。

  读完本书,我不禁暗暗咂舌-这是多么令人认真思考人类自身的一本书啊!

  这本书创作于工业革命时期,由于时代背景,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美国掀起了淘金的浪潮,人们涌入阿拉斯加。伦敦与他的哥哥便是其中的人。本书将当时时代背景下人性的丑恶所写了出来。当黄金到手后,之前同甘共苦的朋友便变得无足轻重,一文不值。这毫不掩盖的折射出现代文明社会中人类灵魂的癌变-“温情”、“友爱”、“互助”,变得多么熟悉而陌生!

  我也感叹自然界的强大,在自然界面前,人类是多么渺小!主人公虽然淘得金沙,却受尽自然解锁带来的险恶环境的折磨,在理智面前他不得不将历经千辛万苦所得的金沙一分再分,最终抛弃。

  本书中还有一个细节引人注目-“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吸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体,相互猎取对方的生命。”此时此刻,人类在自然面前也不过是其一部分。在没有了刀和猎枪-蜕去文明的外壳后,他和狼一样,都是两只生灵,没有了人兽之分,人回到了最初点,他们此刻没有谁高贵,低贱,有的仅仅是最原始的求生欲。我也想起我年幼的弟弟问我:“有没有什么动物专门吃人?”我茫然了。诚然,的确是没有的。但万一有呢?我想到那时,人类必须重新审视自己的地位-人不是自然的主宰,只是其一个普通成员。

  生命的热爱,不能有高低贵贱之分,自然界中,每个生命都平等,每个生命理应热爱生命,平等对待。

 

热爱生命有感250字(篇3)

  杰克•伦敦(1876-1916)是读者熟悉和喜爱的美国作家,《热爱生命》是以作者亲历的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的一篇短篇小说。

  小说叙述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进着。面对着恶劣的自然环境,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被狼啃剩的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理智地选择抛弃辛苦得来的黄金;为了与路遇的棕熊抗争,他振奋精神,摆出一副威风凛凛的样子,吓跑了虎视耽耽地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他的大棕熊。

  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发现了一匹灰色的丑陋的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一幕你死我活的悲剧上演了,其情节之残酷,实为罕见——前头爬着一个生命垂危的人,后面跟着一条奄奄一息的狼。两个生灵在荒野拖曳着自己危在旦夕的躯壳,都想猎取对方的性命,而他前面已经望到那条救命的船,但现在离船还有四英里,尽管已经到了弥留之际,他还是不愿意死去,哪怕已经被死神攥在手里,他要跟死神较量一下,不能这样坐而待毙。他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后他幸运地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小说清晰地展示了一个人在荒原中历尽艰难的求生过程,不动声色地描绘了生命的伟岸和强大,是一曲生命的礼赞。《热爱生命》得到读者的热捧,不是偶然的,因为从中我们可以看到面对恶劣环境时人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敢于挑战和超越生命极限,创造生命奇迹。特别是在病榻上和病魔作斗争的人们,从中可以汲取生命的力量。要像书中的主人公那样,永不放弃,永不言败,扼住生命的咽喉,成为生活的强者。

  热爱生命,就要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挫折,不能自暴自弃,生命既是脆弱的,又是剽悍与强大的,只有热爱生命的人,才能敬畏生命,拥抱伟大的生命,尽享生命的美丽和神奇。

  热爱生命,同样要善待他人的生命,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唯一的,不可复制的。关爱他人,才是人间的大爱。药家鑫之所以受到全国网民们的一致声讨,是因为他在开车撞伤别人时,不是想到自己的责任,及时地弥补自己的过错。而是对苦苦哀求他放过自己的受害人张妙连捅八刀。这种漠视别人生命的行为,最终使他成为人人喊杀的对象。正是因为他挑战了国人的道德底线,犯下了不可宽宥的罪行,最终也把自己推向了绝境。一个不尊重他人的生命的人,想要保住自己的生命,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正如有网友指出的:药家鑫能够不判死刑,除非中国彻底废除死刑,大家无话可说;否则,只要中国存在死刑,第一个判的就是他。那些拿出药家鑫数十张获奖证书为他辩护的人,能证明他是个好学生吗?只能证明药家鑫所在学校的教育彻底失败。因为他们没有教会药家鑫最起码的一点,怎样做人。一个没有人性的人,获奖证书又有什么用呢!

  热爱生命,就要牢记生命是最重要的。小说中的主人公之所以能够重新获救,是因为他意识到了这一点。为此,他抛弃了他辛苦淘来的黄金。而他的朋友比尔原本比他更有希望走出困境,因为舍不得丢掉黄金,轻装上阵,而最终黄金反成了累赘,并为此而丢了命。这使我们想到我国频发的矿难,这背后就是对GDP的盲目崇拜和对生命的蔑视。如果管理者们把职工的生命放在第一位,那么,矿难一定会减少许多。

  热爱生命,珍爱生命,才能使我们避免一切伤害,才能使每一个生命都生气勃勃,散发出耀眼的光芒。

  

热爱生命有感250字(篇4)

《热爱生命》这是我读的这位作者的第二部作品了,依然跟读第一步作品时的感觉类似,震撼又真实。

我们是幸福的一代,没有忍受过饥饿的一代,我们只知道饿了的时候肚子会咕咕叫想吃东西,会心慌不能专注做事情,顶多会有些像我似的饿久了会胃疼的,饥饿带来的痛苦我们是没有亲身体会的。在《热爱生命》里就讲述了这么一个饥饿的人为了活下去一步步艰难前行寻找生机的惨烈故事。长期的饥饿是什么感觉?主人公在饿的初期只觉得胃在被啃食,不好受,身上的疼痛能明显感觉到;饿的衰弱了,会饥不择食,只要能有可以吃的就是好的,可惜就只有那么一丢丢;饿的虚脱了,会扔掉一切阻碍活下去的物质,包括现在诱惑力最大的金钱; 饿的再久一些,主人公就产生幻觉,意识逐渐不再清晰,只是对死亡的恐惧依然清晰;主人公最后饿的生命和意识都已经分离了,是生命的本能再驱动着继续前进,还要跟一只饥饿快要病死的狼展开你死我活的拼斗;最后,主人公靠着求生的本能被救援了,但是他花了一段时间才变得正常,一度沉浸在担心食物不够的恐惧中。

从有身体知觉到没有知觉,从意识清楚到完全没有意识,从在乎身外之物到只在乎活下去,从一开始走到一瘸一拐再到爬行……结局算是安慰人的,过程岂能是一个“惨”字能形容的?!不禁发问,一个人想要像我们现在再普通不过的方式活下去为什么就这么难呢?生命是可贵的,一个在这种际遇中的人最后变得面目全非都想方设法让自己活了下来,他仅仅是想活下去,而生活在当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活,又有什么理由去要求那么多呢?活着,是最重要的,也许这就是小说想表达的吧。

热爱生命有感250字(篇5)

今天要讲授蒙田的《热爱生命》,我一直认为现在的.学生还小,还不适合接受关于生命之类的沉重话题。但是文章确实是经典。

文章开头,蒙田变亮明自己的观点:生命是值得称颂,富有乐趣的。继而,作者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去看待个体的生命。他说: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或是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这就进一步告诉世人,人生并不存在什么不能承受的重,到处都是色彩斑斓,时时都是阳光彩虹,只不过我们还没有修炼到这重境界罢了。

文中,蒙田还引用了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的名言: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这似乎是在说宗教的消极性,因为宗教往往认为此生的痛苦是合理的,是人类在赎罪,赎罪结束了,人就可以在来世进入天堂。看来,蒙田对这种观点是持怀疑态度的。

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文章的结束,作者告诉了读者怎样去热爱生命。热爱生命不是简单地享受生活,而是勤奋创造,充实自己的人生。只有这样,人的一生才不会在碌碌无为中度过。

禁不住又想起了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话: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

热爱生命有感250字(篇6)

读完《热爱生命》这本书,我感触良多。热爱什么就能得到什么。热爱不是一般的爱,一般的爱几乎人人都有。而热爱却属于少数了不起的人。热爱就是炽热的爱,就是一团烈火。它具有无穷的魅力,它能使被热爱者爱上热爱者。它能激发出热爱者的潜能——即使这潜能埋得很深很深——去获取所热爱的东西。

爱是高尚的,它犹如朝阳和夕阳一般。而热爱却是正午之阳,光芒四射,温暖无比,可以融化一切冰块和冻土。热爱之所在,定无寒风与冰雪。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中的主人翁,因为热爱生命,所以即使他所处的境地极其恶劣——饥寒交迫、疲倦虚弱、受伤负重、迷失道路等等——但是他却能一次次地战胜这些,直到尽最后一丝努力。当然只有这种人才能最终享有生命。

“你热爱生命吗?”如果你用这句话问你身边的人,那么他们一定会说:“当然啦!谁不会热爱自己的生命?只有傻瓜和找死的人才不会热爱生命呢!”其实这些说热爱自己生命的人,未必就是真正热爱生命的人。热爱什么一定要为所热爱的东西付出全部的精力、智慧和勇气。一句话,热爱体现在热爱的行动上。热爱生命的人也一定会为生命付出一切的。

正如《热爱生命》中的主人翁那样会为了生命舍弃金子、苦寻食物、与狼博斗。热爱生命的人不仅会为生命的存在付出一切,更会为生命的价值付出一切。那种只说不做的人不是真的热爱生命,而是自欺欺人。

热爱生命有感250字(篇7)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人们那~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热爱生命有感250字(篇8)

《热爱生命》的作者是美国人杰克·伦敦。他一生写了150多篇短篇小说、19篇长篇小说。《热爱生命》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热爱生命》主要写了两个淘金者,在加拿大北部地区淘到了金子,走在了回家的路上。但这时,我们的故事便开始了——一个淘金者,甩下了另一个淘金者独自离去,而那个被甩掉的人没有粮食,只有毯子、水罐、火柴,一杆没有子弹的枪,而且还扭伤了脚。这位淘金者知道有一个地方有食物与子弹,于是他便在头脑中形成了一个印象——我知道哪里有食物。但是,不幸的是,他需要走好几天的路程,现在他身上没有一点可以吃的东西。于是他就“觅食”,找到了一种特别苦辣而又难吃的小浆果——尽管不好吃,但他必须吃。可是情况一天比一天糟糕,他连浆果也找不到了。于是他只能去挖一些草与草根来充饥。功夫不负有心人,后来,他有时会抓到几条小鱼(只有他的小指头那么大!),还有一次竟然找到了一窝刚出壳的小鸡——他不分青红皂白就像蛇一样把小鸡塞在了嘴里。就这样,他走出了山谷,但是外面的荒原更加危险——狼群,还有熊(不过它们都没有见过人)——有一次,他还与一头熊正面相对(不过那只熊最后被被他的勇气吓跑了)。他有时会碰上一堆枯骨——那是狼吃剩的驯鹿骨头——他也会拿起一根来疯狂的嚼,嚼不动就用石头砸碎……他千辛万苦地来到了海边,最终被一艘科学考察船上的船员救起,带了回去……

像这样的情况,任何人,如果将那个淘金者换成任何人——都会坚持不下去——慢慢等着,直到死亡。而这位淘金者,他有着强烈的求生的意识,有着热爱生命的本能——而这些,使他一步一步的向生存进发,永不放弃的性格让他一直没有崩溃——坚持到了最后一刻……

唯有热爱生命,才能使生命永不枯竭。

热爱生命有感250字(篇9)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热爱生命》的书,从中感到,人的求生渴望是无比巨大的,无论如何都要活下来。

故事讲的是,一个到北极去的淘金者,他和同伴走失了,陷入了一片沼泽地,在途中,食物吃完了,被子丢失了,但是这个人丝毫没有放弃,他靠挖野草、抓小鱼吃,维持生命,还要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艰苦的周旋和搏斗,与饥饿和疲劳展开难以想象的斗争,直至在地上爬行甚至是蠕动着向前。终于获得营救。在旅途中危险重重,如果他没有顽强的求生意志,他很有可能饿死或者被野兽吃掉,他后半生可做的事和梦想也会破碎,所以,活着才更有意义。

这本书让我对生命的意义更加深刻了。那个人活了下来,也许,他后半生会发一笔大财,成为百万富翁,也许他会成为一家小店的老板,平平安安的度过一生……。他可以用这后半生做许多有意义的事情,他还有用不完的能量去做他想做的事情。人的生命很有意思,你可以领悟到许多道理,看见许多事物,了解世界,为世界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创造更多的财富,造福更多的生命,燃烧自己点亮世界,即使耗尽了所有的能量,你的一生也会变得很有意义。但是,如果他没有活下来,他的前途就什么都没有了。

生命虽然短暂,如果我们很好的珍惜它,利用它,生命就会有意义。

热爱生命有感250字(篇10)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名作,热爱生命这四个字似乎很容易脱口而出,真正完全实践的,是不容易的。

一个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两个生灵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躯体——这样的境况,活着便是最大的希望。他一直在寻觅着伙伴比尔的痕迹,心中有一个念头,就是比尔没有放弃自己。浆果,灯心草,用来充饥,在身体极度衰弱之际,还不忘数火柴,捉松鸡,捕鱼,同时还与棕熊等抗争。直到发现病狼,找到一种相互支撑的力量。当疲倦将意识淹没,凭着某种奇怪的心灵法术,也要反抗。他最后战胜病狼,获得胜利。作为一个人,其实已经抛弃了,不愿在挣扎拼搏了,唯独身体的生命不愿死去,鞭策向前。正是知道了死亡不可逃避,活着才拥有了真正的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感悟。在面临疾病,意外,或者生命出现危机的时候,人有一种本能的求生,无限的涌现出来。这种体验只有亲身经历过,无法想象。当我身体瘦骨嶙峋,疼痛难忍,生命即将枯萎之时,在不能坚持,又不甘愿放弃,我还是挺过了这一关,因为,活着,哪怕一分钟,也是生命的意义所在。

四川地震,无数的生命被掩埋在废墟之下,那牙牙学语的孩子,还未学会生命二字,就剥夺了生命;那学前班的孩子,还在练习人生的比划,就终止了人生;那还未举办婚礼,享受生命中最美好的一课,就被地震夺去了生命——地震中出现的生命奇迹,又是让人感慨万千,生命以最高价值而重生。

人的一生,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苦难,苦难是一所大学,主要从中学到什么。感恩,珍惜,热爱生命。泰戈尔有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万物之中为此长存,活着,并经历苦痛,能做到这一点,便是胜利,即使这场赌博已不再金光灿灿。诗人食指写道---我能顽强的活着,屡经挫败,决不轻从,活到现在,就是因为,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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