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

|吉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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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篇1】

书中的莉迪亚恋上的是一个穷小子,当传出她与威科姆私奔的消息,在生活的那个小镇上人人都觉得贝内特家是最倒霉的,但当简要嫁给宾利的消息传出后,人们又开始传开说他们家是最幸运的,唯一的区别就是,宾利很有富有而威科姆则是一贫如洗。那感情和财富究竟哪个更重要,书中没有明确的回答,可是看到夏洛特和贝内特先生的婚姻,在潜意识里,奥斯丁倾向于金钱。

书中还有许多比较的主角和情节,美恶的展现,威科姆的欺骗谎言,达西的原谅不计前嫌,贝内特太太的虚荣和愚蠢,简的单纯和完美,宾利小姐的表里不一和势力,伊丽莎白的聪慧与个性……全书对于人物的描述很细腻,多数经过语言展现,慢慢读那些用词,会感受到这个人物的气息。全书我最喜欢的主角是达西,从头到尾,他都是最真实的最坦诚最勇敢的人,在他向伊丽莎白袒露自我的喜欢的时候,他说出了他担忧和纠结的原因,完全没有隐瞒,活的坦荡荡明明白白。

当他得知自我被误会之后,也没有过激的行为,在信里解释了一切,就不再纠缠,可是却默默的继续关心着伊丽莎白,还暗地里处理了她妹妹的丑事即使是在帮自我的仇人。忠于自我的心,只要认定了就不会后悔和退缩,他的一切在感染和打动着伊丽莎白。也许这就是我的感情观,再深的喜欢都不必过多的在嘴上表达,行动才能证明一切。活的勇敢坦然,忠于自我的内心。

这本书看的很慢,不明白花了多久的时间,所以读的很细,不是最喜欢的书,却也是无法再忘记的一本书。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篇2】

提到描述爱情的著作,《傲慢与偏见》是一部谁也绕不开的作品,对我而言,看完的第一感受就是,这么晚才品读是对自己情感生活的不负责任与人生的巨大遗憾。

这样一部完美的小说,在虚拟与真实、现实与情感、文字与思想、个人与群体等等之间构筑了美妙的平衡,既有惬意的阅读体验,又有无法抑止的思考与触动。

尽管我竭力避免将自己置于小说构建的精神世界,却依然难免在掩卷之时,将自己贫瘠的情感历程完整回顾一遍,既有欢笑,也有苦涩;既有自得,也有遗憾;既有回忆,也有憧憬。那些曾经拥有的、已经破灭的、正在经历的、遗憾错过的、旁人艳羡的、独自品味的等等,夹杂在一处,五味杂陈,个中滋味,真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人生需要智慧与勇气,体现在爱情上则尤为明显。没有勇气,无法建立一个良好的开端,无从开始,而缺失了智慧,则路途必定不能平顺、久远。但是与其他的人生部分不同,智慧与勇气在爱情中并非越多越好,而是过犹不及,并且在任何阶段,都不应将全部身心完全投入进去,即便是女性也是如此。话虽如此,毕竟这是绝对理性的判断,而身临其境之时,谁又能面对美好的爱情,而控制住自己的情感,不爆发出全部的热情与能量呢?这也正是爱情的奇妙之处啊!

两个人的相遇是种缘分,而两个人的世界是种生活,需要用心经营,从相遇到相守更是一场没有观众的影片,随着胶片的延展而显现不同的画面,让我们或欢笑,或流泪,或沉思,或沮丧,或振奋,而所有的情绪,其实都来自于我们自身,我们所能做的,即是用我们的热情,诚恳面对内心最真实的自我,寻找可以为我们提供享受平静、欢愉、充实、轻松的精神世界的宁静港湾。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篇3】

英俊骄傲的绅士达西先生,美丽聪慧的淑女伊丽莎白小姐,由于傲慢和偏见而产生的爱情纠葛为线索,描写了四段姻缘故事,文笔辛辣而滑稽,是小微很喜欢的一部作品哦!有兴趣的同学赶快去图书馆吧!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也是简·奥斯汀最早完成的作品,她在1796年开始动笔,原名《最初的印象》,通过婚姻问题的描写展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生活画面。小说讲述了乡绅之女伊丽莎白·班内特的爱情故事。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并多次被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

《傲慢与偏见》或许是全世界最伟大的爱情小说之一,它“告诉你女性有权过得更好,而不应认为女性理所当然就该怎样”。“反对日常性别歧视”组织的创始人劳拉·贝茨说,是“第一次有人说女性的思想值得倾听”。《傲慢与偏见》于1813年问世。这本书在评论界得到欢迎,沃尔特·斯科特爵士赞扬奥斯汀“笔法巧妙”,“把平凡普通的事务和角色变得有趣”。

《傲慢与偏见》描写中产阶级男女的爱情与婚姻。在奥斯汀之前,18世纪后期的英国小说中有一股女性感情潮流,充满伤心流泪的感伤情调和为忧郁而忧郁的嗜好。《傲慢与偏见》克服了这种倾向而接近于现代生活。她在小说中运用喜剧的手法表达对生活的严肃批评,探索女主人公从恋爱到结婚中自我发现的心理过程。女主人公和达西的婚姻是作者颂扬的“为天下有情人树立一个榜样”的幸福婚姻。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篇4】

这本书是由简·奥斯丁作,出生于1775。这部小说或详或略涉及了五门婚事。

小说主要墨于伊丽莎白和达西。他们两人有着不同的性格。伊丽莎白外向,活泼可爱,而达西内向,给人的感觉非常傲慢。在一次舞会上,达西得罪了伊丽莎白。后来伊丽莎白又听信了别人对达西的看法,觉得他可恶至极。同时他们门第与财产也有区别,达西大富大贵,伊丽莎白家只算中产阶级,由于膝下无儿,财产还得由一个远亲继承,而且她的母亲脑子笨,常出洋相,妹妹行为不轨,都被达西瞧不起。然而伊丽莎白的聪明被达西深深吸引,无形中坠入爱河,把门第之差抛到了一边。伊丽莎白了解了事实的真相后,不但消除了误会,发现达西心地善良、品德高尚。而且觉得性格正好互补,这两人的婚姻有爱情又有财产作基础,是美满的婚姻。

伊丽莎白的姐姐简与宾利的婚姻和伊丽莎白有相似之处,就是既有感情又有财产作基础。

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真心喜欢威克姆,结了婚,却无幸福可言,因为她只注重外表。

伊丽莎白的好友夏洛特与牧师柯林斯结了婚。夏洛特只求生活依靠,柯林斯只要取道一个女人就行。虽然远远比不上伊丽莎白和简,但比莉迪亚强多了。

伊丽莎白的父亲和母亲。伊丽莎白的父亲以为找一个漂亮的女人就能幸福,虽然如愿以偿的取道了一个漂亮的女人,却不幸福。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篇5】

书中的莉迪亚恋上的是一个穷小子,当传出她与威科姆私奔的消息,在生活的那个小镇上人人都觉得贝内特家是最倒霉的。但当简要嫁给宾利的消息传出后,人们又开始传开说他们家是最幸运的,唯一的区别就是,宾利很有富有而威科姆则是一贫如洗。那爱情和财富究竟哪个更重要?书中没有明确的回答,但是看到夏洛特和贝内特先生的婚姻,在潜意识里,奥斯丁倾向于金钱。

书中还有许多对比的角色和情节以及美恶的展现,威科姆的欺骗谎言、达西的原谅不计前嫌;贝内特太太的虚荣和愚蠢、简的单纯和美好、宾利小姐的表里不一和势力、伊丽莎白的聪慧与个性……全书对于人物的描写很细腻,多数通过语言展现,慢慢读那些用词,会感受到这个人物的气息。全书我最喜欢的角色是达西,从头到尾,他都是最真实的最坦诚最勇敢的人,在他向伊丽莎白袒露自己的喜欢的时候,他说出了他担忧和纠结的原因,完全没有隐瞒,活的坦荡荡明明白白。

当他得知自己被误会之后,也没有过激的行为,在信里解释了一切,就不再纠缠,但是却默默的继续关心着伊丽莎白,还暗地里处理了她妹妹的丑事即使是在帮自己的仇人。忠于自己的心,只要认定了就不会后悔和退缩,他的一切在感染和打动着伊丽莎白。也许这就是我的爱情观,再深的喜欢都不必过多的在嘴上表达,行动才能证明一切。活的勇敢坦然,忠于自己的内心。

这本书看的很慢,不知道花了多久的时间,所以读的很细,不是最喜欢的书,却也是无法再忘记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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