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兄弟读后感

|吉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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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兄弟读后感篇1

用了几个晚上,将余华的《兄弟》看完了,突然有了写点什么的念头,书中最让我感动的人是宋凡平,宋凡平一出场就镇住了我。李光头的父亲在厕所偷窥女人的屁股掉进了茅坑窒息而死,围观者聚集成千人的队伍。宋凡平二话不说,背起沾满粪便的死尸,"一个浑身粪便的活人背着一个浑身粪便的死人"。宋凡平的举动也镇住了村子里的人们,更让那个因丈夫这么肮脏死去而不知所措的女人呆住了,他和她的故事由此展开。在后面的描述中无一例外地具备了各种男人的天生特性:沉默、健壮、有扣篮时让女人心动的姿态、还不失温柔细腻…最重要的是,一言九鼎,信守承诺。总而言之,宋凡平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他像是一束阳光,射进了女人阴霾已久的心坎儿,他就成了女人的依靠,成了她的救命稻草。他是绝佳的男人范本,一如余华在作品最后让宋凡平惨烈地死在长途车站前的空地上,血肉模糊,苍蝇飞舞,血水和泥土浑合在一起,形成暗黑的红…而他只是为了信守一个承诺,他承诺他的妻子要去看她,于是从监狱里逃了出来,被追赶来的红卫兵活活打死。宋凡平预知了他的死亡,但却义无反顾、飞蛾扑火。难怪"很多年以后,李光头每次提起他的继父宋凡平时只有一句话,李光头竖起大拇指说:一条好汉。"重情义的男人,是一条铮铮好汉子。在苦难面前他坚强,在魔鬼面前他微笑,在孩子眼里他永远是座巍峨的山,在苦命的妻子心中他是她生生世世追随不离的温暖归宿。

那样一个黑白颠倒、鬼哭狼嚎、丧尽天良的年代里,他的生是种痛苦,他的死是种解脱,但是他去了也不忘记留给他妻子一份生活的勇气和力量,教给两个孩子一份对生活的期待和欢乐。

他真的是一个好父亲!好丈夫!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2

兄弟是血浓于水,刻在骨子里的亲情。兄弟是一片汪洋包纳世间万物,打破夜的孤寂,让大海映满星辰。兄弟是余华笔下李光头与宋钢两小无猜、互相信任对方的深厚友谊,他们无论世道如何改变,也就算是生死离别,他们也还是兄弟。

儿时共患难,尝尽人间百苦。《兄弟》是当代作家余华创作的长篇小说,出版于20--年,分为上下两部,作者以荒诞的手法再现历史,描述了两兄弟在面对同伴的欺压下,兄弟两人帮助彼此、安抚彼此。然而,生活总是在给他们开玩笑,因为父亲宋凡平的离世,母亲李兰不得不将宋钢送往乡下与爷爷住在一起。兄弟的分别让宋钢慢慢地步入了成年人的世界,他稚嫩的脸上多了几分成熟还有稳重,在没有李光头的日子里,他逐渐学会了坚韧、独立。面对无数漫漫长夜,我能够感受到他内心的孤独,这种孤独慢慢地化为寒风,侵入到内心并逐渐向周围弥漫,凝结成银色的冰霜。宋钢对李光头的思念,他藏于心底;对李光头的疼爱,将他捧在手心化为一丝柔风不曾退去;即使吃奶糖,他也只是闻闻气味,自己舍不得吃,为了李光头,他开始学习做饭,织毛衣,扮演上了一位贤淑的女子形象。

及冠不忘母亲之托,再尽兄长之责。“妈妈,你放心,我会一辈子照顾李光头的,只剩下最后一顿饭了,我会让给李光头吃,只剩下最后一件衣服了,我会让李光头穿。”宋钢说的每一句话,字字诛心。为了履行对母亲的承诺,他面对心仪的女子,不惜以舍身而成全兄弟;面对兄弟窘迫之境,悄悄给李光头送饭送钱,帮他度过难关;在李光头落难之时,他做了当哥哥的责任,他也不管世俗的眼光,一如既往的来到李光头捡破烂的地方,一起坐着吃盒饭,聊着天,过着属于兄弟俩共同的时光。

依依惜别之息,仍不忘兄弟之誓。日落时的天空红彤彤的,映得浮云闪闪发光,层峦叠嶂般的色彩仿佛大海的潮水一般涌动着,风拂过时是麦的世界,也是光穿梭的世界。在红霞的渲染下,那锈迹的铁轨上镀上了一层金红色的光晕,一块石头上放着一幅古色的眼镜,由于光线的原因,眼镜的镜片发出了淡淡的光芒,也就是在这一瞬间,世界仿佛一切都安静了,时间也永远的定格在了那一瞬间,一个鲜活的生命陨落了,消失在了夕阳里。宋钢生前向妻子的承诺打工挣钱;向母亲李兰的承诺,他照顾李光头;因为李光头的承诺,他遵守兄弟之间那最后一处底线。宋钢仿佛活在了三个承诺之下,也许世态炎凉,他逐渐选择释怀,选择成全,他选择了去寻找另外一片人间的乐土。他在最后的信中写道:“李光头,你以前对我说过,就是天翻地覆慨而慷了,我们还是兄弟,现在我要对你说,就是生死离别了,我们还是兄弟”。我的心被宋钢信中的内容给深深地敲击了一下,我想到他们兄弟两人,不管是经历时间的沉淀,还是风雨的考验,他们仍然记得彼此之间的承诺。面对李光头,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表示歉意,他最后坐上了飞船,飞往太空,抱着宋钢的骨灰盒,望向了蔚蓝的星球,他明白了一切,但是似乎太晚了,太晚了……

我望着着远方,任思绪在脑海中飞速的运转,顿时脑海中跳出了陶潜的一句话“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是啊,真正的兄弟是跨越亲情种族,跨过所有人的眼光,眼里却仍然有你一人的那份纯真;兄弟是篝火在照亮黑夜的同时,也给予你温暖和鼓励,让你不再孤寂与害怕,也不愁前路无自己,何处不逢君,正如宋钢与李光头之间那永不变的誓言:“即使生死离别,我们还是兄弟”,这便是兄弟之间的情谊。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3

大学毕业之后就经常给自己找借口,虽然买了很多书,想读很多书,但是一直都没有去实施。最近开始下定决心好好读书了。

其实这段时间还看了《烟与镜》。但是可能我理解能力太差了,而且这本书的译文痕迹太强了,需要读了以后去网上找其他人的读后感才能理解黑童话其中的dark。于是读了一半就弃掉了。因为我读《烟与镜》的契机也是因为最后一篇的白雪公主篇,所以还是还是坚持着把最后一篇看了,原来我只能看懂这篇哈哈哈哈。不过看网友的读后感《结婚礼物》这篇我也挺震撼的。第一遍读我没敢确认地往那方面想,后面看了网友的解读才确定了那样的想法。“一个爱你的爱人,有爱的家庭,健康的家人,但你的爱人早幺无法陪伴”vs“一个出轨的爱人,一个病态的家庭以及病态的儿女,但长久而甩不掉的互相折磨”你的选择呢?文中人选择了后者,她宁愿要折磨和陪伴。或许人生来就是害怕孤独的吧。选择不予评价,我也不想面对选择。

好的,说回《兄弟》。不得不说余华真的很会写!看书的前1/4的时候一直觉得余华在纪实。我仿佛就是一个刘镇的旁观者。李光头的父亲死的时候我感受李兰的尴尬以及窘迫,虽然我不甚理解李兰只敢趁着月光出行,但是我努力设想自己在那个年代,突然又可以理解那个年代女人的不易了。那个时代的女人她自己的成就不能代表自己,她自己的行为也不能代表自己,她的家庭,孩子,他的丈夫在世人看来才能代表她自己。可能我太崇尚自由,我设身处地地为她觉得憎恶,憎恶那个年代施加给女子的枷锁。我时而憎恶那些喜欢背后指指点点的恶习,时而感动于那个年代人们单纯地热心。在这样矛盾的心理中,终于李兰嫁给了宋凡平。我真的为她高兴,仿佛我也吃了一把蚕豆和硬糖。宋凡平是一个真汉子,像李兰感受的那样,宋凡平带给了她尊重与爱,所以宋凡平死的时候她才骄傲承认“对我是地主婆”只要是你给我的,哪怕是地主婆的名号我也要。可能他们也不懂爱情,但是在那个把体面看的比命重要的年代,不得不说,宋凡平给了李兰足够的体面。从那个万人广场的灌篮,举着李兰像举着奖杯一样骄傲穿行。宋凡平活着的那些年,李兰的头扬了起来,她第一次知道,原来作为妻子可以这么幸福。后面宋凡平的死包括那个长发被剃头死掉的种种死亡描述,让我觉得戏剧性的同时,又觉得无限揪心,同时也感慨于余华的文笔。他总能给人身临其境的感受,余华的文笔非常细腻和细节,让我在读的同时可以脑补出很多当时的画面。与朋友聊起来这些的时候,朋友说所以当年的很多人的孩子都选择了离开这片土地,再也不回来,我突然表示理解。如果是我,我可能也永远无法原谅吧。

突然想起来宋凡平下葬的时候,作者戏剧性地加了折断腿的一节,为他的死更加了些悲壮。脑子里开始联想,怎么宋刚一点也没遗传他爸的能说会道,他爸可是中学教师,转念一想,宋凡平在的话,宋刚一定会很优秀的,至少结局不会那么惨。又禁不住联想,宋刚死的时候小心翼翼放在石板上的眼镜,是不是他和李光头刚工作的时候用第一个月工资配的?总之,宋凡平的死是我的意难平,就像李光头说的他爸是个真汉子。我甚至联想宋凡平放在现在也是阳光男孩,少女的春闺梦里人。

我在读上下册之前看到网上评论,下半册不好看,写的不好。我抱着对这样的评论的好奇看书。此时此刻在写读后感的时候突然觉得是啊,我对前半册的各种戏剧性各种悲壮印象深刻,后半段李光头辉煌了,我一面为他高兴,一面为他难过。

突然想单独开一段写写宋刚。他一生可以说是平凡的,只有死的时候悲壮。少年丧母后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完整的家,父亲缺也死了,之后随着祖父生活,却也时刻挂念与他相处了一年半的兄弟。他们的童年围绕着宋刚带给李光头的大白兔,这袋大白兔是李兰从上海带回来那袋吧,宋刚一颗也没吃过,只每次来见李光头的时候带上几个用树叶包着压在李光头门前的石头下面。想起来余华对于大白兔这段的描述:宋刚一天没吃饭了,赶了几十里路来看李光头,最后饿得不行也只舍得闻一闻大白兔,不舍得哪怕舔一口。宋刚在我看来是标准的三好学生,不说脏话,爱好文学,做事循规蹈矩,一切为别人着想,甚至自己爱的林红也险些让给李光头。就是这样一个无私奉献的人,一生都在奉献的人,在那样一个大浪淘沙的时代,中规中矩的他注定无法有所成就。林红选择他不能说是错,我甚至理解林红年轻时的选择。但是将林红从羞涩少女,变成幸福女子,又变成哀怨少妇,出轨少妇,最后变成妈妈桑的到底是沉默寡言的宋刚,还是这个翻腾的时代还是过分喜欢干涉和讨论别人的小镇人民?

《兄弟》里的每一个人可以说都是悲哀的,就算是最后腰缠万贯的李光头,在我看来也不算是成功。如果人都生而孤独,那么最终拥有不需要用金钱购买的陪伴才是幸运和幸福的吧。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4

《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动乱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宋凡平———————李兰一对患难中的苦命鸳鸯,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零七个月的夫妻,但他们的爱却不同凡响,穿越了至死不渝的人生磨难,直至到天堂相依相伴。这里着重描述的是宋凡平的智慧、善良与坚强,一个正直善良的体育教师,在那特殊时期的特殊身份(地主成分),就遭受了如此不公的命运,直到为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他注定是悲剧的命运结局。

在看守所,因为被打断了胳臂,以至断臂象一根棍子一样郎当地吊在肩膀上,面对孩子们恐惧的眼神,他竟然轻描淡写地解释说是因为这只胳臂累了,让它好好的休息休息,并用他惊人的善良与智慧,教会了孩子们如何使胳臂休息的绝招,让孩子们觉得爸爸真的有什么独门绝技而感到无比的兴奋与自豪,消除了恐惧和悲伤,作者的这一段描写,简直可以与揭示法西斯残忍的美国影片《美丽人生》相媲美。对李兰,那怕是在历尽折磨的看守所,他的那份爱还是那样的执着,那一封封充满爱意的书信,丝毫没有透露那怕是一点点的痛苦,一直在编织着那份美丽的谎言,给妻子带去心灵上的慰藉,最后为去兑现那个美丽的约定,而付出生命的代价,无论是对妻子,对孩子他都是一个大大的人字特写,以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了孩子们的一生。

同样坚强的李兰,为守住那份爱,保持了几年不洗头的发型,只为了对丈夫坚贞不渝的守侯,到临死的那几天,洗过的一头黑发,瞬间变成了满头白发,而后有条不紊地安排好自己的后事,到天堂陪伴宋凡平,那特定时期的爱情啊,是何等的惨烈。

小说中那些小人物的命运,同样是触目惊心,拉宋凡平尸体回家的陶青,小店老板娘苏妈,在那精神狂热,信仰混乱及人格扭曲的非常态下,依然保持着那本真的善良,也不难理解那时的李光头,一次又一次机械地重复着的那句话:“你会有善报的”,既是本能的反应,也是对善良的肯定,但愿吧,好人有好报,不管怎么说,好人是占大多数的。美好善良还是亘古不变永恒的主题。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5

买到《兄弟》一书后,饥渴般一饮而尽后,却发现是一杯质量不太好的饮料,喝完后嗓子更加干渴。

还是先说这本书的亮点吧,与余华的其他作品一样,余华在描写感受方面的笔力是一流的,这是余华的强项,我还不知道当代作家有谁能超过他。“坑里的土升起来,形成了一个坟墓”;写李光头被关起来后,阳光的变化,都非常真切,这样入骨的描写在书中比比皆是。尤其是第17章,宋凡平横尸街头,宋刚和李光头兄弟俩个手牵着手寻找他们的父亲。这两个可怜的孩子就如走在我的眼前,他们的无助和惶恐让我流泪。我想没有人在读到这章时心里依然平静。

除了这些,还有什么出色的?语言的幽默上也很棒。还有呢?似乎没有了。

做为一部长篇小说,余华将其中的人物形象刻画的一塌糊涂。在他的笔下,人物都失去过去和未来,也不存在人际关系网,成了没有生气的木偶,根据情节的需要,牵来牵去。宋凡平的挨斗,没有一点铺垫,就写了。如果说是为了造成突兀的效果,那么之后总要交代一下来龙去脉吧。宋凡平的那些邻居,纸捏的人一样,苍白无力。还有宋凡平的父亲,李光头和宋刚的爷爷,这么重要的人物,可以说宋凡平的命运都是由于他造成的,怎么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余华对他笔下人物的轻蔑到了让人无法容忍的地步。那三个少年,每次出现总是在练“扫荡腿”,太假了。宋凡平的乐观、不屈,也太假了,都什么年代了,余华怎么还在写这样高大全的人物。还有宋刚,《兄弟》里的另一个主角,完全成了李光头的陪衬,没有一点自己的个性。小说里的人物刻画,是这部作品最大败笔。我不敢相信,这些人物居然出自余华的笔下。

《兄弟》另一个让人失望的地方是时代和环境背景。文中总是出现“我们刘镇”这样的字眼,全部情节也是在刘镇展开。可是刘镇是什么样子的,它相对于李兰去的上海的地理位置,它的街道环境是怎么样?一片模糊。在余华的笔下,只是如老年人的记忆般,通过零碎的事物呈现,与白纸上的线条一样简单。回想起来,余华所有作品的环境描写都有模糊的感觉,只是《兄弟》这篇更明显了。所以有理由相信,这方面是余华的一个弱项。

大量排比的运用也损害了作品,我知道余华的用意是在加强笔力,可问题是什么都不能过了。余华的排比不只限于句子,而是成段成段的,一件事出现了,非要在后面跟一件相似的事,而且用笔均匀,分不出轻重。也许余华太专注于煽情了。余华曾说,写小说越成熟越不需要技巧。可《兄弟》里技巧的运用,又是那么的刻意。读到后来,我几乎能猜出余华要怎么写,这很没劲,这些篇幅我是一扫而过的。

《兄弟》还有一个奇怪的地方,就是全书二十多篇中,单读哪篇都很好,绝对是优秀的,个别地方称的上伟大。可就是连起来看,让人反感。有点象书中的“大白兔奶糖”,吃第一颗,香甜无比。如果一下把一袋的糖都吃进去,就只有难受。

总的来说,《兄弟》这部作品比起余华以前的,比如《活着》,差了很远。在余华沉寂十年后,写出了这样另人失望的作品,我想只能有两点解释:一个是余华的文笔的确不如以前,一个是商业化的文坛,让余华耐不住寂寞,将尚不成熟还需要修改的作品提前发了出来。我一直喜欢余华的文字,对于我来说,我更愿意相信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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