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临沂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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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临沂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公布啦!为此,咱们一起来看看以及了解下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3年山东临沂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简介,希望您能喜欢!

2023年山东临沂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3年山东临沂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简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临沂大学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临沂大学;学校代码:10452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

第七条 校本部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工业大道北段西侧

费县校区地址:山东省费县文化路33号

沂水校区地址:山东省沂水县文化路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负责举报信件及电话的落实和处理。

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编制招生计划。

2023年学校面向山东、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各省分专业分科类拟招生计划请到“临沂大学招生网”查询。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最终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等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各省招生文件精神执行。认可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招生类型、招生批次和投档比例

招生类型:夏季高考

招生批次:山东省内,省属公费师范生在提前批招生;其他专业在常规批中招生。省外招生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批次招生。

投档原则及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执行,若投档比例如无特别规定,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执行。

第十四条 报考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小学英语教育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成绩的使用

1.层次:本科

(1)山东省统考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相关专业的统考合格成绩; 舞蹈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的统考合格成绩;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体育舞蹈)专业的统考合格成绩;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健美操)专业的统考合格成绩。音乐学(招收民族器乐方向)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的统考合格成绩,要求技能1为二胡、板胡、柳琴、琵琶、中阮、大阮、扬琴、竹笛、笙、唢呐、民族打击乐。

(2)省外招生专业

使用当地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23年同类专业的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

2.层次:专科

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专业使用山东省相关专业统考成绩。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成绩的使用:体育类本、专科专业均使用生源省份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统考)成绩。

第十八条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录取规则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

我校认可生源省份投档及同分位次排序规则。从进档考生中,依据投档成绩及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生源省份未规定同分位次排序规则,则同分情况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2.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取满计划为止;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各项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二)省属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公费师范生中普通类专业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低进行排序录取;公费师范生中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低进行排序录取。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省内本科专业:

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执行。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专业,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见《山东省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播音主持类专业,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见《山东省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省外本科专业:

我校认可生源省份投档及同分位次排序规则。若生源省份按照综合分投档,则从进档考生中,依据投档成绩及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生源省份未按照综合分投档,则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书法学、音乐学专业从进档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从进档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按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3.省内专科专业:

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校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成绩投档。投档及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相关规定执行。

(四)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录取山东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照专业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录取省外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按照体育专业成绩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通过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人像比对、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临沂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对以临沂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临沂大学负责解释。

临沂大学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9)7258777

传真:(0539)7258150

学校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工业大道北段西侧

邮编:276000

山东临沂大学怎么样

临沂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都、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是一所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是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被教育部评估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学校是沂蒙革命老区唯一的综合性大学,前身是1941年由中国抗日军政大学第一分校支持建设,历经滨海建国学院、临沂第一师范、临沂教师进修学校、临沂教育学院、临沂师专、临沂师范学院等发展阶段,1998年开始本科办学,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临沂大学,201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建校82年来,始终把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沂蒙精神,践行初心使命、培育时代新人作为重要使命,积淀形成“明义、锐思、弘毅、致远”的校训和“实”的校风,铸就“有信仰、能吃苦、善创新、敢担当、乐奉献”的临大特质和“团结包容、崇实尚贤、艰苦创业、勇于争先”的临大精神,为党和国家培养了37万余名优秀毕业生,形成了革命老区大学浓厚红色基因和鲜明办学特色。

学校占地约6000亩,在沂水、费县设分校区,校舍面积116万余平方米,国有资产总值48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5.79亿元,入选山东省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和首批山东省绿色学校,获批国家绿化模范单位。设有24个学院、5个校级研究机构、5个教辅机构和4个直属机构。与临沂市人民政府共建临沂大学医学院,成立山东省高校首个实体建制的临沂大学乡村振兴学院。

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4.5万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780人、国际学生150余人。坚持人才强校,现有教职工2841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914人。有全职院士1人,国家杰青2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2人、国家级青年人才1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特聘教授、青年学者等省部级人才29人。有博士生导师89人、硕士生导师558人。获批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9个、省级科研团队43个。建有全国高校思政课名师工作室、山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首批教学名师工作室、山东省首批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工作室,入选教育部创新团队、山东省高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

在招普通本科专业76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4个,4个工程教育类专业和5个师范类专业通过认证。现有国家级一流课程11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省级一流课程45门、省级思政课“金课”2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1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省级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精品课程2门,获批山东省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山东省继续教育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山东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山东省特级教师工作坊、山东省大数据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有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山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智慧物流产业学院、金属材料智能成型产业学院入选省级现代产业学院。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8项。获批教育部卓越小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山东省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入选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

设有5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化学、工程学、植物和动物科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化学学科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培育学科。建有省级科研平台17个,其中省重点实验室2个,省工程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高校文科实验室1个,省高校实验室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省高校特色实验室2个,省高校工程技术中心2个,省大数据产业创新中心1个,省社科理论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外事研究与发展智库1个。获批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山东省高校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在沂蒙文化、教师教育、肿瘤诊疗、智慧物流、资源环境与现代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古生物学等学科领域形成了比较优势和鲜明特色。

牢固树立校地命运共同体理念,坚持融入临沂、依靠临沂、服务临沂、贡献临沂,着力打造文化传承创新、区域科技研发、区域人才、乡村振兴、民生事业服务“五个高地”,构建了“水乳交融、共生共荣”的校地关系。对接山东省八大发展战略和临沂市“八大战略”,集中打造12个应用型专业(群),获批5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与临沂市联合推进城校融合发展,参与临沂市“才聚沂蒙”行动,校地联合成立山东商贸物流研究院、山东沂蒙文化研究院等10余个应用型协同性研究院所。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入选山东省专利技术转移转化项目实施单位、山东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强化开放办学,与26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高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获批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开设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6个,建有中外合作研究机构3个,是中国——中东欧高校联合会、中俄(山东)国际教育合作联盟会员单位,在几内亚与科纳克里大学建立孔子学院,与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临沂市政府共建临沂RCEP区域合作研究中心。

学校工作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入选首批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山东省红色文化与沂蒙精神研究基地、山东省高等学校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山东省大中小学红色文化传承研究指导中心、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参与院校,红色馆入选山东省师德涵养基地,获批山东省首批红色文化传承示范校,承办全国高校党建组织员、山东省“第一书记”和全省选调大学生村官等培训工作,发起成立“三山一坡”高校联盟。

进入“十四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立“一二三五六”的总体思路,即树立“一个奋斗目标”,遵循“两高两有”工作方针,实施“三大办学战略”,采取“五大行动”和推进“五大工程”,坚持“六大原则”和实现“六个转变”,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聚焦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不断谱写“区域一流省内一流高水平综合性应用型大学”建设的新篇章。

学校代码:10452

学校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工业大道北段西侧

邮政编码:27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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