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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作文二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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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作文二百字(精品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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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作文二百字篇1

我有一个朋友,她有一双圆圆的眼睛、挺挺的鼻子、又长又浅的眉毛,还有一根粗粗的辫子。哈哈,她就是我班的杨紫媛同学。

她是我一个特别的朋友,那是因为我和她有时吵架,有时很好。有一次,我撞到了她一下,她就说:“你干吗啊?”接着就是一踹。“我撞到你怎么啦?我又不是不能撞你。我就撞!我就撞!”我傲慢地说。接着,她开始不理我了,不理就是三四个小时。

可当好起来,那可是好得不得了啊!我碰到她一点点,就非常客气地说:“真对不起,有没有伤到你啊?”“没事没事,你下一次小心一点就行啦!”她也非常客气地说。

她就是有一个非常特别的特点,就是当你碰到她一下,或者弄坏了她什么东西了,除非你自觉地向她主动认错,说对不起,她就当什么事也没有一样,不然的话,她就开始“报复”了。

我就是有一个这样的朋友,如果你也想做我的朋友,就和我一起玩吧!

我的朋友作文二百字篇2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没当我听到这首歌时,我就会想起儿时的一些小伙伴,尤其是我的好朋友小孙。

以前,我们院的小孩子玩的一个游戏,叫“野外生存”。这个游戏限时三个小时,任何一个参加的人在这两小时内只有按规则打败别人,才可以吃饭喝水。每个人手里都有一张卡片,上面写上自己的名字,只要卡片被其他伙伴抢到并送到门卫,就证明被打败了,被打败的人就被退出,每打败一个人,获胜者就有权利吃一口饭和喝一口水。我们一共有15个人参加游戏,最后只能剩5个人。

比赛开始了,我找了一个地方藏了起来,突然,一个对手出现在我的眼前,我一看,好胖好强壮,显然我不是他的对手,我不能强拼,只能靠智慧取胜。他在我前面躲着,我一边往其他方向吸引他的注意力,一边轻轻地从他屁股口袋里移出那张卡,并迅速送到了门卫,我终于战胜了一个对手!正当我美滋滋地吃口美食的时候,有一个大胖子从我身后偷袭,要把我弄躺下,这时,我的好朋友--——孙金玉来了,把我解救了。比赛结束了,我有幸是幸存者中的一个,要不是好朋友小孙,我早就被打败了。这尽管是一个有趣的游戏,可也看得出有个贴心的小伙伴是多么的重要!

后来由于搬家,我已经离开了那个小区,但我常常会想起那些伙伴们。因为友情没有中断,我们的心是连在一起的,我们一定还会见面的!

我的朋友作文二百字篇3

我的表弟才出生10个月,他可爱极了,虽然不会说话,但依依呀呀的说着不明白的“爸爸、妈妈”。说起他来,故事还挺多呢!

他六个月时,经常说:“妈,我不哇。”我们故意逗他,学着他说。他呢,不说了,“嘻嘻哈哈”地笑起来。

上周星期六,我们上山玩,在滑冰场滑冰,大舅妈抱他来看我们,我们滑过去,见他在说:“爸爸,爸爸。”我们又学着他叫起来,他笑了笑,把脸扭过去,又“爸爸,爸爸”的叫起来。你说好笑不。

大姨说,会爬的孩子才聪明,外婆、三姨就抱他到地毯上去爬。他却不爬,坐在那“哇哇”的哭起来。外婆把他最喜欢吃的手指饼干拿来,让他爬过来拿,可他呢,手一伸,把手指饼干拿来就吃,外婆生气了,说:“真笨,爬都不会。”他却“哈哈哈”地笑开了。

你们不知道吧!他可是个好吃狗,牙齿没长几个,什么东西都要吃。早在他没长牙齿的时候,他就可以把手指饼干咬得“咯嚓咯嚓”的。什么面啦,泡粑啦,都要吃。要是他看见你有什么好吃的,你不给他,他就要哇哇地大哭起来。

这就是我那可爱的小表弟。

我的朋友作文二百字篇4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像我们这个年龄,有人喜欢毛茸茸的兔子,有人喜欢聪明伶俐的小狗,还有人喜欢活泼好动的小猴子,而我最喜欢的是古灵精怪的猫咪。

由于妈妈不喜欢小动物,嫌她们太脏,所以一直没有小动物去我们家做客。

终于,我的好朋友要去旅游,他们家的小猫花花没人照顾,所以就暂时居住在我们家了。

花花是一只“折耳猫”,别看她一身雪绒绒的毛,蓝灰色的大眼睛,红润润的小嘴巴,衬托着整个猫身,走起路来那是一个高高在上,优雅美丽。但她特别可怜,天生耳朵就没骨头。那双可爱的小耳朵总是无精打采的耷拉着。

要说花花古怪,可一点儿也不假。

有一次要吃饭了,我连叫三声它都不肯出来吃饭,气得我径直走进它的房间,只见它横卧着身子用它那薄薄的舌头梳理着毛发,一双渴求的眼睛盯着我仿佛在和我说:“小朋友你得把我抱到那里我才吃饭。”我气得揪着它的后颈把它提起来带到餐厅,它才可怜巴巴地喵喵叫了两声,好像在说:“好啦,我知道错啦,我下次会乖乖吃饭的。”

还有一次,我正看电视看得起劲儿,它一个猛跳跳到我面前,吓得我一下子跳了起来,对它一顿训斥:“你干什么啊?没有看见我在看电视吗?”她好像听懂了我的话,乖乖地躲在一旁和我看电视。

真是个可爱古怪,淘气的小家伙。虽然在我家只住了三天。但我们已经成为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直到现在,我还是很想念这个朋友家的朋友。

我的朋友作文二百字篇5

“泛菊杯深,吹梅角远,同在京城”——刘过

友谊是歌:真诚是词,信赖是曲,尊重是友谊的主旋律。昔别多时,却再难相见。

她,有一头黑中透灰,灰中现白,白中还夹杂着一丝棕色的秀发,齐肩,若是在学校中见到她的身影,准保是一头异常整洁,干净的披肩发,在太阳之下,金色光芒映照着发尖,好像要折射光亮一般耀眼。在整齐的短刘海之,是一双不大,瞳孔不美却炯炯有神的眼睛,眼里白多黑少,透露着正气。

她,热爱书籍,很少言论;做起事来一心一意。

那一次,我们第一次体验了自习的滋味,可真不好受。本就是午后,是个人总会犯困的季节、是个人总会犯困的时间。待在我面前的是一本练习,眼睛虽专注地凝视着字,心却已随悟空飘了十万八千里了。我左看看,右看看,找到了一支没有笔盖的笔,这时,瞟了眼左手边的距离不远的她:两只手轻轻捏住书的两端,目光越过空间,跳到了书本上的文字中,眼球左右移动,速度稍快,书本向下倾斜45度,一心地投入在书本上。

我又转过头来,继续制作手中的纸笔盖。十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三十多分钟……醒耳的下课铃在黑板左右不停地大叫着,但却好像没有传进她的耳中,一副与世无争的模样,继续看书。

无数次遇上她,就会问无数的问题,无数次问了,就有无数个解答,若是碰上她也不会的,我们还会一同奔向办公室——哪科不会奔哪里,都是开心的。

她工作日一副样子——双眉紧锁,双耳紧闭,双眼紧盯(书籍或作业);周末一副样子——手捧遥控器,眼盯电视机,和读书一样,喊也听不见,之后就变了个人,连我好几次也没认出。

不过,昔日今时,不可同日而语。在人生初期的6年旅程里,我不曾孤独过,在我们生命的相册中定格了无数令人难忘的时刻;在我们青春的日记里留下了无数历久弥新的友谊———我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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