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文集序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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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圣人之学,什么又是圣贤精神?我们通过阳明先生的一篇《象山文集序》来一探究竟。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象山文集序心得体会,请看!喜欢可以收藏分享哟!

象山文集序心得体会

象山文集序心得体会篇1

本文指出了心学是孔孟之学的真正传承,“仁”就是最高境界“道心”的呈现,无善无恶的心之本体。

“孔孟之学”惟物求人,从这个角度讲 ,心学同时也就是智慧的一个传承。“仁”就在我们心中,学问之道没有别的 ,就是找回了那颗放失的心而已。

俗话说得好:跟着心的感觉走,是善是恶,也是要看心底所求。古时圣贤之士,皆有内求之心,所以大成。我们学习致良知,如果凡事也学着内求而不外求,或许也是能达到圣贤的境界的。

象山文集序心得体会篇2

王阳明先生这篇文章写于1521年,阳明先生时年50岁,这一年正德皇帝驾崩,世宗登基。王阳明先生在江西,八月份升任南京兵部尚书,十二月被封为新建伯。阳明先生在1520年农历九月就开始了致良知学说,在1521年到处讲学。上期分享的《象山文集序》和《答伦彦式书》等文章都是在这一年发表的。

这篇《与杨仕鸣》是他写给学生杨仕鸣的,杨仕鸣和他的哥哥杨毅斋都是阳明先生的弟子,广东潮州人。这篇文章的背景是杨仕鸣的哥哥去世了,杨仕鸣写信给阳明先生请他帮哥哥写墓志铭,并在信中讨论了致良知的问题。文章是阳明先生的回信,我用白话文翻译了一下,主要内容如下:

阳明先生说:听说你哥哥毅斋去年冬天去世了,坟墓已长草,我很悲伤,但因抱恙在身,就不能帮他写墓志铭了,请你找一个他深交的朋友来写,这样才更会有感而发。你来信谈及良知应按各人的理解每天在自己心上下功夫,去除心中障蔽,扩充心之本体,对此我感到安慰和赞赏。致良知就是格物致知,就是明善诚身。如果每天都自我觉察,即使致知功夫还会间断,那只是不成熟而已。仕鸣你体会到致良知的说法和其他先贤有差异,所以心生疑虑。我认为致知二字是孔门正法眼藏,致良知是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考诸三万而不谬,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此几句话出自中庸,意思是:君子治理天下应该以自身的德行为根本,立于天地之间而没有悖乱,质询于鬼神而没有疑问,考查夏、商、周三代先王的做法而没有背谬,百世以后侍到圣人出现也没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即是说致良知是天理,是人意)。所以,明白了致知,才是得道,只有得道了,才是有德。背离致良知的学说,都是异端邪说,虽然世上有很多迷惑,千魔万怪变幻多端,但一遇上致良知就触之而碎,迎之而解。就像太阳一出,鬼魅魍魉就无所遁形了,还有什么可疑惑的呢?

仕鸣又说:致良知学问是立在空中的,不沾染一点点万物事情,也不容得一丝的增减,如果不这样,就不是合一功夫了(意思是先生的学问已经很恰到好处了,不容得一丝一毫的增减)。阳明先生说:虽然你的话表达得不是很清晰,但却是你自己的见解,值得祝贺,但致良知必须在内心上切实用力,不能说说而已,否则也只是议拟仿象,到头来只是一个弄精魄的汉(空学心法的人),虽然这和近世向外格物的人稍有不同,但也是一样有病痛的。诗文词章的功夫,儒者虽然并不荒废,孔子也说有德者必有言,但有言者未必有德。如果刻意在词章上安排和组织,则是为了求胜心而去做,而不是把德行传下去的。先辈也说要求道,但却容易在词章上大做文章,仕鸣既然已知道在致知上下功夫,我在这里一点你就明白了,是瞒不了良知的。

这篇文章的中心意思是阳明先生强调了致良知的不要为了致良知而致良知,阳明心学不是落空的学问,要在修炼上狠下功夫。每天都要不断擦拭灰尘,让良知之心越来越明亮,不光是大是大非,即使是小善小恶都能及时觉察,把恶念扼杀在萌芽状态。内心的良知之力才是生命的.本源,应正本清源,格物致知。

象山文集序心得体会篇3

首先简要叙述原文内容,对所读文章做一个简要的概述。写作部分主要是为写自己的感想做一个前期铺垫。这部分写作的重点一定要突出“简”。

接着表明自己的感想,即自己的观点。围绕观点写出能支撑观点的事实,展开联想。一篇简单的读后感就完成了。

人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对于一个自然人的重要性。正因为这个问题的真相没有被认知,已成为许多社会问题产生的根源。司马谈《论六家要诣》中论及道家治身,主张“神本形具”--即视精神为生命之本,而形体为生命之具观。

但是,神(精神)是一个泛化的概念,即使是生命之本,也并不一定就是人的本质。也就是说,人的本质并不是血肉之体,不是组成身体的细胞,也不是存在于身体中的个体思想和意识,那么究竟是什么?关于人的本质,我们受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影响较大,当然大都是曲解了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本意和立论条件。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中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的说法并没有错。马克思在这里所指的人,是指哲学概念上的“人”,广义即指人类,狭义是指人群,而不是一个具体的自然人。

那么一个自然人的本质又是什么呢?马克思并没有清晰地问答这个问题。也就是说,假设一个具体的自然人的本质就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种假设本身就是荒谬的,因为当把“一切社会关系”当成一个大系统时,一个自然人所承担的社会关系仅仅是大系统中的一个元素而已,连子系统都算不上。

从整体上看,在人类思想史上,据称马克思第一次对人的本质作出科学界定。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主要有三个命题:一是“劳动或实践是人的本质”;二是“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三是“人的需要即人的本质”。

关于第一个命题,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这一思想,提出人的生命活动具有特有的方式,即实践或劳动。实践活动是人和动物的最本质的区别,也是产生和决定人的其他所有特性的根据。

在马克思看来,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物质生产,和作为动物的生命活动的生产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凡是识字的人就会看出这其中存在着偷换概念的现象。首先,“劳动或实践是人的本质”是指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而不是指哲学意义上“人”自身的本质,尤其并不是一个自然人的本质。

其次,对于“人的本质是一切关系的总和”,如上所述,这个“人”是指哲学意义上的“人”,并非是一个具体的自然人,否则结论非常荒谬。其三,“人的需要即人的本质”更为牵强,人的需要就是人的需要,与人的本质何干?或许说人的需要与人的本质有一定的关联倒还说得通。

之所以说在偷换概念,是马克思的上述描述是将“本质”偷换成“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根本没有指出一个自然人的本质究竟是什么。或许并不是马克思的问题,是翻译者故意在混淆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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