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电动汽车销售方案

|小龙

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有关策划电动汽车销售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策划电动汽车销售方案精选篇1

(一)创新新能源汽车营销推广的理念体系

其一,营销者应当创新新能源汽车营销推广新理念。新能源汽车营销者应当将倡导绿色消费作为新能源汽车营销工作的重心。在当前的新能源汽车技术条件下,新能源汽车所独有的节能环保功能优势日益突出,由此带来的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效益也日益明显。新能源汽车所具有的独特市场竞争优势是为广大消费者所认可的,但是新能源汽车的销售价格相对较高的问题也是新能源汽车销售者难以和回避的客观事实。为此,新能源汽车营销企业应当在制定和实施新能源汽车销售方案时,将新能源汽车所独有的绿色环保理念凸显出来,通过各类营销推介会来让各阶层消费者对于新能源汽车的生态环保和低碳功能印象深刻,从而可以有效刺激消费者形成对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消费行为。

其二,营销者应当积极推广体验型新能源汽车消费理念。新能源汽车的体验式消费理念的本质是通过引导有益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潜在消费者展开先期的试用型消费,然后根据消费者的消费满意水平来作出消费与否决策。为有效吸引更多消费者参与新能源汽车的体验式消费活动,新能源汽车营销者可以制定面向特定潜在用户群体的免费试用型消费活动,从而迅速扩大新能源汽车的潜在销售空间。为杜绝部分缺乏对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能力或消费意愿的客户参与到新能源汽车免费体验活动,新能源汽车营销者可以采用以旧换新式营销模式,专门针对拥有指定价位的旧车车主来开展此类活动。此举可以在有效控制新能源汽车营销者的免费体验活动成本的同时,将更多具有真实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的新能源汽车潜在顾客群纳入到营销企业的目标客户群中。

(二)拓宽新能源汽车营销推广的营销渠道

其一,营销者应当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拓展新能源汽车的网络营销渠道。当前我国的互联网网民总量规模迅速扩张,网络营销平台已然取代了传统的平面媒体平台和电视媒体平台,成为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核心营销平台。与传统媒体平台相比,借助网络营销平台来实施新能源汽车的营销推广工作有着显著优势。网络营销平台的运营成本相对较低,新能源汽车营销企业可运用网络营销平台来实现低成本的营销推广。再者,网络营销平台特有的互动性功能可让新能源汽车营销企业深入了解那些对新能源汽车有较强消费意愿的消费者的切实消费诉求内容,及时将消费者意愿反馈到新能源汽车的生产和营销工作中,提升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生产和营销活动及产品本身的满意度。

另外,新能源汽车的消费群体主要集中于较为时尚的年轻消费者群体中,而网络世界中的主流群体也是具有时尚性特点的中青年网民。由于网络市场和客户群体的特点,新能源汽车营销者无需开展强势促销活动,只需创造条件让顾客容易获得即可(李佳霖等,2010)。新能源汽车消费群体和主流网民群体的内在特征的一致性可以显著提高新能源汽车的营销工作的针对性,提升新能源汽车营销推广工作效率。

其二,营销企业应当积极推进营销渠道整合策略的落实。相对于传统燃料动力型汽车的价格劣势是阻碍新能源汽车营销能力提升的关键硬约束。针对高价格难题,新能源汽车营销企业应当采取营销渠道整合的策略来压缩新能源汽车的营销渠道环节,减少新能源汽车的营销中介机构数量,有效降低新能源汽车的渠道运作成本。新能源汽车营销企业可以采用还利于民的策略,将企业通过营销渠道整合策略所获得的渠道运作成本节约的份额让渡给终端市场的消费者,让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切实享受到营销企业在渠道管理创新上的经济实惠。新能源汽车营销企业的渠道整合策略可以与企业的互联网营销平台策略相结合,通过运用新型的低渠道成本的网络化营销渠道的方式来绕开具有较高渠道成本的传统营销渠道,使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者可以直接通达市场的最终端消费者群体来实现企业的营销目标。

(三)丰富新能源汽车营销推广的营销手段

其一,营销企业可以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新能源汽车消费信贷营销模式。从新能源汽车消费群体的消费意愿层面分析,当前新能源汽车的主流消费群体是时尚型消费者和环保型消费者;从新能源汽车消费者群体的消费能力分析,新能源汽车的消费群体可以分为具有现实消费能力和具有潜在消费能力两类。针对部分不具有当前消费能力但是据有未来消费能力和当前消费意愿的消费者,新能源汽车营销企业可以向其提供消费信贷服务。通过新能源汽车消费信贷服务,部分缺乏当前消费能力的消费者可以利用其未来的现金流来偿付其当前的新能源汽车消费金额,从而让新能源汽车营销企业加快战略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时间。为减少消费者在新能源汽车消费信贷活动上支付的时间成本,新能源汽车营销企业可以与金融机构展开合作,推进汽车购买、汽车牌照办理和汽车消费信贷一条龙服务,为新能源汽车消费者提供便捷顺畅的消费体验。

其二,营销企业可以通过发展电池租赁业务的方式来增强消费者体验度。新能源汽车消费过程中的充电设施不足问题是遏制消费者消费体验水平的主要障碍。针对此问题,新能源汽车营销企业应当转变对新能源汽车的营销思维,跳开补充充电设施与设备这一高成本解决方案,转而建立起积极发展与新能源汽车营销业务相搭配的电池租赁营销业务。新能源汽车营销企业应当将电池租赁营销业务作为与新能源汽车营销业务等量齐观的企业营销工作重心,鼓励控制众多营销网点的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到新能源汽车电池租赁业务中。通过积极推广服务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租赁业务营销活动,新能源汽车营销企业可以为广大新能源汽车使用者和潜在消费者提供稳定的电源补充预期,增强消费者消费新能源汽车的信心和动力,为我国的低碳环保事业贡献力量。

策划电动汽车销售方案精选篇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35号),确保完成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发改高技术〔〕345号)部署的1500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市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年)》、《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年)》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以完成推广应用任务为核心,以应用环境建设为突破口,积极探索推动新能源汽车在我市推广应用的新路径,不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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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目标

(一)完成1500辆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

-年,我市推广新能源汽车1500辆,其中:公交车500辆,出租车400辆,专用车60辆,私人乘用车540辆。

(二)构建网络化的充电服务体系

-年,初步构建公交、出租等各类充电站、停车场、住宅小区等各类充电桩(机)构成的网络化的充电服务体系,形成保障基础设施长期运营的体制机制,满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需要。

(三)营造良好的推广应用政策环境

在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公共领域车辆运营、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建立完善的配套政策体系,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供政策支撑。

三、重点工作及分工

(一)组织推进各领域推广应用工作

各应用领域要充分结合车辆运行需求、产品支撑能力、基础设施配套等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研究提出配套基础设施选址计划,加强组织实施,先行试点,逐步扩大推广规模。

1、组织开展公交领域推广应用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财政局等配合)

结合公交车领域用车需求和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特点,分步实施,逐步开展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

2、组织开展出租领域推广应用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财政局等配合)

按照出租车行驶路线不固定、运行时间分散、运行区域较广泛等特点,选取性能可靠的新能源汽车产品,逐步扩大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规模。

3、组织开展环卫领域推广应用工作(市市政和林业局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财政局等配合)

结合珠海环卫工作实际需要,研究具体可行的车型选择(如小型垃圾收运车等)及运营模式,先行在有条件的区域开展试点,再逐步扩大纯电动环卫车应用规模及使用区域。

4、组织开展邮政、快递领域推广应用工作(市邮政管理局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财政局等配合)

研究提出车辆选型及采购计划,稳步推进邮政用车电动化。鼓励在快递用车领域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5、组织开展私人(含非公务领域机构)领域推广应用工作(市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财政局等配合)

全面开放新能源汽车私人购买市场,鼓励技术成熟、性能可靠的新能源汽车产品进入珠海市场。

(二)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工作

6、制定充(换)电基础设施总体规划,明确基础设施建设总体目标、思路和推进办法,积极引入充(换)电新理念和新技术,探索充电站与加气站合并建设的可行性,统筹协调各领域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市发展改革局、珠海供电局牵头负责,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市政和林业局、邮政管理局等配合)

公交领域,实现运营线路安排与配套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有效衔接。对于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公交车,因地制宜,灵活配置运行线路与充电设施;对于纯电动公交车,充分考虑公交路线终始站或公交夜间停车场实际情况,研究通过就地建设、新配套建设用地或企业自筹地块等多种形式,推动纯电动公交车充电站建设,并积极探索多种能源补给模式。(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珠海供电局等配合)

出租领域,采取“分散慢充为主、快充为辅、网络布局”的方式,配套建设基础设施。按照1:2.5车桩比分散建设出租车专用交流充电桩,尽快形成新能源出租车配套基础设施网

络化布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珠海供电局等配合)

环卫领域,根据环卫车辆运营需要,合理选择充电设施类型,原则上按照“一车一桩”的比例,科学规划充电设施布局。(市市政和林业局牵头负责,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珠海供电局等配合)

邮政领域,以保障车辆使用方便性和安全性为前提,选择经济合理的充电方式。原则上按照“一车一桩”的比例,协调推进配套充电设施建设。(市邮政管理局牵头负责,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珠海供电局等配合)

私人领域,按照“桩随车走、按需配置”原则,做好社会停车场、商业区、住宅区等区域私人用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对社会停车场、商业区、住宅区等区域私人用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由各区政府(管委会)牵头;收集各商业区、住宅区等业主需求,配套建设一定数量社会公用交流充电桩和小型社会公用充电站,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社会公共停车场,根据需求配套建设一定数量交流充电桩,保障新能源汽车使用需求,由市市政和林业局牵头。(各区政府(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政和林业局牵头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局、珠海供电局等配合)

7、明确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申报流程和用电报装流程。(珠海供电局牵头负责,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市政和林业局等配合)

8、建立有利于基础设施长期运营的充电收费价格和运营收费机制,引导市场建立投资收益可行的商业模式。(市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珠海供电局等配合)

(三)落实配套政策

10、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根据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精神,结合珠海实际,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纳入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范围内的车辆,参照省财政补助资金标准,市财政原则按照1∶1安排购车补助资金。落实与国家、省财政资金的对接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牵头负责,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等配合)

11、出台其他配套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出台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于年底前制定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用地、城乡规划、通行便利等细化政策和配套措施,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营造良好环境。(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安局分别牵头负责)

(四)组织实施

12、加强组织保障。调整珠海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作用,近期重点协调解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牵头推进实施综合性政策,定期督促、检查各项重大工作。

在联席会议框架下,结合部门职能和推广任务分工,设立若干专责工作组。其中,公交和出租领域专责工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环卫领域专责工作组由市市政和林业局牵头负责,邮政领域专责工作组由市邮政管理局牵头负责,配套基础设施专责工作组由市发展改革局、珠海供电局牵头负责。各专责工作组负责落实相关领域推广应用工作,建立责权清晰的工作机制。相关领域的一般性事项由专责工作组统筹研究解决,重大综合性事项由办公室报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策。

13、抓好督促落实。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能源汽车推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出台各自承担任务的具体政策、方案和措施(包括年度计划)。

策划电动汽车销售方案精选篇3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要求,我市计划推广新能源汽车5000辆。其中,第一批次推广1600辆,主要包括:乘用车843辆、客车554辆、专用车203辆(一汽轿车现有30台电动轿车在厂内作为公务用车使用)。同时,建设满足1600辆新能源汽车充电的充电站、充电桩群。

二、任务分工

(一)组织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加快推进技术研发攻关,不断提高产品性能,促进对外合作和产业联盟,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规模优势、布局优势。(牵头部门: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二)制定,做好推广目标的分解和落实。(牵头部门:市交通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房地局、市公用局、市园林局、市市容环卫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南关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净月区管委会、汽开区管委会、长春供电公司)

(三)组织和推进新能源汽车研发和技术攻关,设立科研专项,引入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等方式,在重大科研专项的产业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牵头部门:市科技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四)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每季度将市交通局审核通过并经市工信局备案的生产、销售企业提供的实际销售数据及相关购买、注册登记等资料进行确认和审核,上报上级科技、财政部门。(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交通局、相关企业)

(五)研究制定在我市商业、住宅等建设项目中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规定。(牵头部门:市规划局,配合部门:市建委、市国土局、市房地局、市公用局、长春供电公司)

(六)长春供电公司负责充电网络建设的各项供电服务。

(七)完善并细化我市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规划,重点做好中心城区公共充电基础布局专项规划,合理安排充电基础设施数量、网络布局和实施进度。(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规划局、市建委、长春供电公司)

(八)负责审核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申请国家和地方补贴资金的数据资料;负责申请、拨付、监管国家和省、市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并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方案,组织落实国家和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市交通局、相关企业)

(九)建立新能源汽车车辆落籍绿色通道,方便生产、销售企业,以及用户办理登记、注册业务。制定新能源汽车通行优惠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上线运 ..........

第2页销售给单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车辆买卖合同、车辆销售发票、购置税完税凭证、交强险保单、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销售给个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车辆买卖合同、车辆销售发票、购置税完税凭证、交强险保单、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

以上资料经市交通局审核后,由市工信局备案并提供给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审核后,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季度呈报上级科技、财政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长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姜治莹任组长,常务副肖万民,副孙亚明、白绪贵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房地局、市公用局、市园林局、市市容环卫局、长春供电公司组成。领导小组第一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

产业链形成;第二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负责制定,做好推广目标的分解和落实。

(二)政策保障

1.政府涉及新能源汽车推广职能的部门建立绿色通道,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机构)及用户提供快捷的服务。

2.加大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在车辆更新过程中,凡属地方财政支出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3.鼓励出租车行业使用新能源汽车。

4.鼓励社会资本成立新能源汽车租赁公司。

5.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对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补助政策,在此基础上,对采购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按照国家购车补助政策,省、市两级政府按照1:1比例进行配套补贴,配套资金中省、市财政各占50%。

6.供电部门和相关企业应组建专业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公司。对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公司投资建设符合扶持条件的充电设施,地方财政给予资金支持;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支持,对新能源公交车实施财政补助。

7.新能源汽车充电电价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1668号)和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财〔〕1069号)文件执行。

(三)充电桩建设

1.购买新能源汽车,拥有长期固定车位的,供电部门和物业公司应为车辆安装充电设施提供必要的服务。

2.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新建充电站的,可采用协议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政府提供独立新建的充电站用地,按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管理,应采取招标拍卖挂

牌方式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可将建设要求列入供地条件,底价确定可考虑政府支持的要求。

3.进一步简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行政审批。采用一站式审批服务流程,通过绿色通道加快相关手续的办理。

4.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适当补贴。市财政按充(换)电站项目总投资的10%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补贴。

5.支持小区内充电桩布局建设。将充电设施场地和供电装置纳入新建和改造小区建设标准予以考核验收。

6.编制中心城区公共充电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在专项规划指导下,在大型商场、停车场、医院、学校等开展公共充电桩建设,鼓励单位自建,适度超前布局,加快推进建设步伐。

7.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自行建设充电桩。

(四)安全及服务保障

建立由车辆运营、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基础设施保障及研究机构等单位组成的车辆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确保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组建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平台,全面采集运行车辆的动态数据,监控车辆的运行状态。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要全部安装车载监控系统,实现车载实时通讯。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建立售后服务及充电设施保障体系,制定完善的运行保障预案。供电部门要组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专职队伍,建立充电设施检查、维护、维修制度,保证充电设施的完好。

策划电动汽车销售方案精选篇4

当前,发展新能源汽车成为缓解城市生态环境问题,降低人类对不可再生的化石类能源的依赖性有着重要社会意义和经济价值。新能源汽车明确地指引了我国汽车工业企业的重点发展方向。但是,由于我国是一个制造业大国,多数汽车行业企业多擅长于汽车制造而在汽车营销领域与国际同行相比相距甚远。众多汽车企业虽然在制造领域占据了新能源汽车工业制高点,但由于当前社会各界尚未形成消费新能源汽车的消费习惯,众多车企缺乏针对新能源汽车制定并执行有特色的新能源汽车营销方案,从而制约了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稳健发展能力。

新能源汽车营销推广的SWOT分析

(一)新能源汽车营销推广优势(Strengths)分析

其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具有显著的政策优势(王丰超,)。中央政府为扶持以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促进汽车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稳步推进,特制定面向新能源汽车的消费税优惠政策,将包括电动汽车在内的新能源汽车排除在当前消费税的税收征缴范围之外。此举税收减免政策将有效帮助消费者节约购车成本,增强新能源汽车价格的市场竞争能力。

其二,我国汽车产业的后发优势使得我国的汽车产品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习惯更易于转变。与已经普及了汽车消费的先进国家相比较,我国尚处于汽车消费总量增长过程的消费爆发期。虽然发达国家采取了更多的政策激励措施来推广新能源汽车的营销和使用,但是由于其传统汽车工业规模过于庞大,石油基础设施建设较为健全,从而给消费者改变对传统汽车消费的习惯,转而建立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行为习惯制造了障碍较高的转换成本障碍。由于我国汽车工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传统化石动力汽车工业规模和汽车普及度相对较小,这给我国汽车工业积极转型发展新能源汽车营销事业提供了比较优势。

(二)新能源汽车营销推广劣势(Weakness)分析

其一,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执行力度不足。与政府采取的补贴政策相比,国家税务总局在车辆购置税免征方面的优惠政策可给予新能源汽车产业以巨大推动力。但是,由于国家税务总局的车辆购置税免征优惠政策的落实需要在基层政府的积极配合下由基层税务部门来有序完成,而各地政府从保护地方非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角度出发,采取惰政、懒政等行为来恶意延迟或阻碍面向新能源汽车的税收政策的落实,从而导致中央政府对于新能源汽车的优惠税务政策难以切实转化为新能源汽车的价格竞争优势,阻碍新能源汽车的有序推广。

其二,新能源汽车的营销推广工作受到价格相对较高的威胁。通常认为,只有购买和使用的直接成本不高于或稍高于传统汽车,新能源汽车的生产和消费才能进入良性循环(肖安妮等,)。而当前市场上的新能源汽车售价普遍较高。以电动汽车为例,与同类型型号的汽车相比,纯电动汽车的销售价格普遍比同等动力类型的其他传统化石类燃料汽车的价格要高出1-2倍。虽然针对新能源汽车的政府价格补贴可以降低部分消费者的负担,但是无法影响新能源汽车与传统动力汽车的市场价格基本格局,从而给新能源汽车的营销工作造成难以被克服的障碍。

(三)新能源汽车营销推广机会(Opportunities)分析

其一,国际化石类能源价格的剧烈波动给新能源汽车营销推广工作提供了契机。随着石油这类不可再生能源的储量逐年缩减,由此带来的石油等化石燃料保持着长期市场价格攀升的趋势。石油价格的长期攀升趋势使得传统燃料动力汽车的使用价格存在长期攀升趋势,从而有力削弱了传统燃料动力型汽车相对于新能源汽车的购置价格成本的优势。当传统燃料动力型汽车的使用成本和购置成本之和超过新能源汽车的相应成本时,将会带来新能源汽车销售总量的快速增长。

其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日益强化增强了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营销的满意度。在传统汽车大幅发展的同时,传统燃料动力型汽车所引致的石油耗费量亦与日俱增。由此产生的温室气体大量排放问题导致了生态环境平衡的被打破。环境污染的加剧也引起了广大消费者对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关注度,由此激发了广大消费者对于包括新能源汽车在内的各种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消费热情。虽然在当前阶段新能源汽车的售价普遍高于传统燃料动力型汽车的售价水平,且新能源汽车的消费便利度普遍不如传统燃料动力型汽车。但是在当前的体验型消费经济的引领下,新能源汽车能够给消费者带来传统燃料动力型汽车所不具备的生态环境保护体验价值,由此构成了新能源汽车营销工作的重要卖点。

(四)新能源汽车营销推广威胁(Threats)分析

其一,国际汽车工业巨头给我国的新能源汽车营销工作造成巨大的外部压力。当前以特斯拉为代表的国际新能源汽车工业巨头已经在新能源汽车项目上投入巨大的研发力量,并由此形成了显著的新能源汽车技术领先优势地位。国际新能源汽车工业巨头还具有长期在发达国家开展汽车营销工作的丰富经验,由此导致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中充满了国际化竞争气氛。虽然我国汽车工业在新能源汽车项目上投入不菲,但是由于缺乏雄厚的资金与技术基础,以及缺乏丰富的汽车市场营销经验,从而导致我国新能源汽车制造和营销行业在开展新能源汽车营销工作领域处于后发劣势地位。

其二,基础配套设施不健全制约新能源汽车营销工作的有序推进。制约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在于当前与新能源汽车配套的基础设施与设备建设力度不足问题,由此导致了众多的新能源汽车消费者因缺乏充足的充电设施支持而产生了“消费焦虑”。导致这一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各新能源汽车试点示范城市缺乏完善与新能源汽车相配套的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积极性,而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与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的建设者之间缺乏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严重限制了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与设备的投资力度,进而制约了消费者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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