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GDP十强城市

|丹梅

随着各地陆续公布2022年经济运行数据,最新的全国(不含港、澳、台)GDP十强城市排名出炉。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去年GDP十强城市,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去年 GDP 十强城市

十强分别是:上海(44652.8亿元)、北京(41610.9亿元)、深圳(32387.68亿元)、重庆(29129.03亿元)、广州(28839亿元)、苏州(23958.3亿元)、成都(20817.5亿元)、武汉(18866.43亿元)、杭州(18753亿元)和南京(16907.85亿元)。

去年GDP十强城市

根据最新排名,北京仍是十强城市中唯一的北方城市,与上海双双站稳4万亿台阶。深圳继续独占GDP3万亿档。成都首次突破2万亿。全国GDP“两万亿俱乐部”城市扩员至7个,分别是上海、北京、深圳、广州、重庆、苏州和成都。

从增速来看,十强城市中只有武汉和深圳的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武汉增速最快,同比增长4%,深圳同比增长3.3%。

对比2021年数据,10强城市的GDP排名主要有两大变化:重庆首次超过广州,成为中国经济“第四城”;武汉超过杭州,重回全国第八。

重庆能够晋升到全国第四,实现历史性突破,离不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国家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重视。

去年,重庆规模工业营业收入达到2.75万亿元,排名全国城市第四位。特别是规模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近5年平均增长12.5%,新能源汽车、光伏电池、工业机器人、液晶显示模组、服务机器人等高新技术产品产量去年分别增长1.4倍、40.1%、31.8%、21.4%、19.5%。

为唱好成渝“双城记”,重庆去年加大两地互联互通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在建10亿元以上基础设施项目达到354个,水利、城建、铁路、民航投资分别增长28.7%、11.1%、49.0%、34.4%。

受疫情影响三年之后,武汉再次反超杭州,重回全国第八,但经济总量与杭州并未实质性拉开距离,两座城市2022年GDP仅相差113亿元。

两座城市各项经济指标不分伯仲,武汉的优势在规上工业增加值和固定资产投资上,增幅分别比杭州高出4.7个百分点和4.8个百分点,杭州的优势在消费和现代服务业上,其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武汉多出358亿元。

实际上,在疫情之前,武汉的追赶对象是成都,2019年武汉距离追上成都仅一步之遥,两城GDP只相差112亿元,三年后,武汉与成都之间的差距已被拉开至1951亿元。

新的一年,疫情影响逐渐减弱,各地都在火力全开地拼经济。根据各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增速,全国10强城市中今年或有9座的GDP总量将突破2万亿,前五强城市将全员迈入GDP“三万亿俱乐部”。

GDP主要由四部分组成

1、消费。

消费在宏观经济学中,指某时期一人或一国用于消费品的总支出。在GDP核算中,消费就是家庭部门的消费支出,指的是除购买新住房以外的最终的产品和服务支出。消费又包括有三大板块,分别是:耐用品消费,如汽车、电视等;非耐用品消费,包括食品、服装等;劳动力消费,如医疗、教育等。购买新住房不算是消费,而算是投资。

2、投资。

在GDP核算中,投资就是企业部门的投资支出,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存货投资两大类。固定资产投资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变化情况,包括房产、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企业用于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大修理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等。存货净值的变化就是存货投资,存货投资包括企业持有的原材料、零部件、最终物品库存的所有变动。

3、政府购买。

在GDP核算中,政府购买是指各级政府购买物品和劳务的支出,它是政府支出的一部分。政府支出中的转移支付、公债等部分不计入GDP。政府购买有从居民那里购买劳务和从企业或公司购买商品两种公共支出形式。政府购买是西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中财政支出政策的重要内容,它的扩大和减少,有助于克服萧条和消除通货膨胀。

4、净出口。

净出口,即出口产品价值与进口产品价值的差额。在GDP核算中,只计算净出口是因为从外国进口的货物并不是本国生产的一部分,但会被计入为本国的消费支出、投资支出和政府购买的一部分,所以进口部分需要被减去,否则GDP就多计了。

一国的进出口贸易收支是其国际收支中经常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影响一个国家国际收支的重要因素。当出口总值大于进口总值时,出现贸易盈余,称“贸易顺差”或“出超”。当进口总值大于出口总值时,出现贸易赤字,称“贸易逆差”或“入超”。

gdp的计算方法

GDP的计算方法有三种: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

1、生产法

生产法是从生产角度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的一种方法。从国民经济各部门一定时期内生产和提供的产品和劳务的总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的价值,从而得到各部门的增加值,各部门增加值的总和就是国内生产总值。计算公式为:

总产出-中间投入=增加值

GDP=各行业增加值之和

(1)总产出:也叫总产值,是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价值总和,既包括新增价值,也包括转移价值,反映一定范围内各部门生产经营活动的总规模。总产出按生产者价格计算(各主要行业总产出的计算方法见各行业相关内容)。

(2)中间投入:是常住单位一定时期内在生产过程中,消费和使用的非固定资产货物如原材料、燃料、动力和各种服务的价值。

(3)增加值:是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后的余额,是生产单位生产的物质产品和服务的价值超过了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中间投入价值后的差额部分。反映一定时期内各部门、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

2、收入法

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中各生产要素创造收入的角度计算GDP的一种方法。即各常住单位的增加值等于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四项之和。这四项在投入产出中也称最初投入价值。各常住单位增加值的总和就是GDP。计算公式为:

国内生产总值(GDP)=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1)劳动者报酬:是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而从生产单位得到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包括劳动者通过各种渠道从生产单位获得的一切货币形式和实物形式的收入和个体劳动者通过劳动而获得的收入。

(2)固定资产折旧:是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生产活动中所消耗固定资产而提取的价值。固定资产折旧并非本期生产活动新创造的价值,而是生产中消耗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是属于转移价值。

(3)生产税净额:是指各部门向政府缴纳的生产税与政府向各部门支付的生产补贴相抵后的差额。生产税是政府向各部门征收的有关生产、销售、购买、使用货物和服务的税金。

(4)营业盈余:是指总产出扣除中间投入、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后的剩余部分,它是常住单位所创造的增加值在对固定资产进行了补偿,对劳动者进行了分配和上缴国家税金以后所余下的份额。

3、支出法

支出法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来计算GDP及其使用去向的一种方法。GDP的最终使用包括货物和服务的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和净出口三部分。计算公式为:

国内生产总值(GDP)=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净出口

(1)最终消费:是指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用于货物和服务的最终消费支出,包括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其中,居民消费是常住单位居民在核算期内满足个人最终消费需求而购买的全部物质产品和服务,包括商品性消费、文化生活服务消费、住房及水电气消费,主要根据住户调查的核算期人均支出水平和同期的平均人口数计算;政府消费是社会公共服务部门为了满足公共的需要而向全社会提供的服务,以及企业为了满足企业职工的公共需要而向他们提供的服务,主要根据财政决算、投资统计、第三产业普查及相关调查资料计算。

(2)资本形成总额:是指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投资支出的合计,分为固定资本形成和库存增加两项。固定资本形成是指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购置、建造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包括各种有形的固定资产和无形的固定资产,主要根据统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资料计算。库存增加是指常住单位在核算期末与期初存货变动的价值,主要根据统计部门年报、部门会计资料计算。

资本形成总额=固定资产形成+库存增加

库存增加=期末库存额-期初库存额

(3)货物和服务的净出口:是指出口总额减去进口总额的差额,如进口总额大于出口则用负数表示,该指标数据直接从外汇管理职能部门编制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经常项目中取得。出口是指常住单位向非常住单位出售及无偿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总值;进口是指常住单位从非常住单位购买及无偿得到的货物和服务总值。

净出口=货物和服务出口总额-货物和服务进口总额

从理论讲,通过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这三种不同方法计算出的GDP是相等的,即生产法计算的GDP等于收入法计算的GDP,也等于支出法计算的GDP,称为三面等值。也就是社会最终产品的生产及收入分配的结果与最终使用应是相等的,因此必须保持三种方法的计算口径一致。但在实际计算中,由于资料来源不同,计算结果会出现一些差异,称为统计误差,是正常的。三种方法各有特点,相互补充。一般而言,核算年度GDP时三种方法都采用,核算季度GDP时通常采用生产法和收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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