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40周年精神心得感悟

|宋佳

为了弘扬今年的宪法40周年我们将决定开展“宪法进机关、进校园”主题学习宣传。那么关于这次的心得内容要如何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弘扬2022宪法40周年精神心得感悟范文,欢迎参阅。

宪法40周年精神心得感悟

宪法40周年精神心得感悟(精选篇1)

在上周的早自习上,我们班开展了“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同学们认真学习了宪法内容,并进行了各自想法的表达。在浓郁的学习气氛下,同学们表示收获颇多,宪法内容也牢记于心。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若想安稳,离不开宪法的保障,宪法作为最大的一国之母法,是神圣庄严、不可侵犯的。它在保卫我们公民的同时,也赋予了我们许多权利和义务,并且让道德、品行得以延续,助长了社会的良好风气。因此,作为我们大学生,学习好宪法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我们的学习,我懂得了什么是民主,民主是指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我国的民主,又是与专政辩证统一的。这些知识在没学宪法之前,对于我们这些没有接触、学习过的学生来说基本不了解,但因为这次对宪法的学习,使我也能略知一二,虽然还是很抽象,但也收获颇多。然而谈到抽象的话,宪法里面又讲到一句话,世界上从来没有抽象啊,超阶级的民主、专政,即主要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这让我明白了,宪法是一部具体的,齐全的法律,它几乎无所不包。

我国宪法中有一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这一段内容,充分反映了人人平等的原则。何谓人人平等?像那释迦牟尼所言:“众生皆苦,普渡众生”吗?也许在学习宪法以前,我会如此认为吧。毕竟如来佛祖救济苍生,造福百姓,乃大功德之事也!当我学习了宪法才发现,所谓“众生皆苦”,只是相对于各种阶级而言,而“普度众生”则更是弄虚作假,有捐香油钱,便是由普渡之利,有购买玉佛、观音方可保你无灾无祸,是否真如人人平等,还有待追问。宪法则非空口说白话,它不仅在条律上明文规定,而且加以付出实际行动,使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有了具体的法律依据,着才是真正受之无愧的“众生平等”。

也许,谈到“政治”,你可能会觉得它离自己的生活比较远。其实,只要我们掌握了宪法的知识,即使我们只是普通公民,也是可以为国家出谋划策,为人民谋福获利,为自己投出理性的一票。通过学习宪法,我更加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想要参政议政的意识也越来越明显增强。即使我还是一个大学生,但我不认为自己手中这一票是可有可无的,投出这一票,我觉得自己脚下所踏的土地更加坚实,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

宪法40周年精神心得感悟(精选篇2)

宪法,可能很多人都不怎么了解它,但你一定听说过这样一句俗话:“无规矩不成方圆”。宪法它就是这里面的“规矩”,就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宪法有着很大的作用,它与我们每一个家庭、是每一个个体,都有千丝万缕着关系,还是我们的亲戚呢。这位宪法亲戚,她可厉害了,我们中华母亲都要听她的。宪法,她规定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发展方向,让他们都乖乖地听话,不让他们肆意妄为,嚣张跋扈。宪法会给祖国母亲画上一条又长又复杂的线,至于里面那一条条细腻的小线就是我们的民法、刑法等等。同时,宪法还很具有宣传作用,它在一定程度上能提高公民的思想意识,特别是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因为它特别有影响力,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公民、每一个团体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在这个纷繁的世界,宪法会保护我们,让那些想打倒我们的人更加艰难。所以,我们应该让它更加强大,而不是变得没有人去遵守宪法。

我们已经了解了宪法,那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该怎么做呢?第一,我们应该读一读与宪法相关的书,深刻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那么这时,就会有人说:“宪法这么难理解的东西,我们应该要到高中才学呢,现在没关系,不用了解它,就算现在不了解也没有关系呀,反正对我又没有什么影响。”但是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了解过,很多国外的小朋友,他们在小学的时候就已经学习法律,他们对法律的认识和学习,已经远远超出了我们。如果我们现在不努把力,可能以后就会被淘汰掉。那时你再去学,可就晚了。所以我们应该从现在开始,学习宪法,了解宪法,让它成为我们每个人心中不可抹掉的记忆,刻在我们心中。

第二,我们就应该遵守宪法。宪法,就像是一位神圣而不可冒犯的一位女皇。这位女皇她名气可不小,她在国际上也是一位重量级的人物。所以我们应该告诉身边的每一位家人、朋友。我们应该遵守宪法,并把它传给每一个人,把它一传十,十传百。这样传下去,每一个人都会知道宪法,我们就可以生活地更舒适了、更和谐了。

最后一点也是最最重要的一点。我们一定要把我国的宪法发扬光大,让每一位公民都知道它的存在,好好推广它、珍惜它。

虽然每个国家都有法律,但是,我们一定要把我们中国的宪法变成别人学习的榜样,让每个国家都知道我们中国的优良传统。所以,从现在开始开始,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好好遵守它,不管出于哪方面,我们都应该恪守不渝。

宪法40周年精神心得感悟(精选篇3)

听了一节生动搞笑的法制教育课,我们可谓是受益匪浅。

一个个典型的实例,让我们了解到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造成他们此刻的样貌,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总认为自我做的是小事,等到弄得不可收拾才反应过来。在这些实例中,有很多人只是一时冲动,为了解气,才范下了故意杀人罪,当初如果平下心来仔细想想,自我该不该做这些事,也就不会像此刻这样。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是把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把这最完美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一道抹不去的阴影,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

青少年犯罪,不仅仅虚度了自我的青春年华,还会连累到自我的所有家人,因为他们把一切都交给了我们,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伤害他们的事。

所以,我们要预防犯罪。首先要不断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并且要加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我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平时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交友方面还要增强决定力,决定出该交的朋友和不该交的朋友,从而更好的发展自我。

但是我想,那些青少年罪犯或许是一时疏忽而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如果身旁有这样的人,我们也要尽可能的帮忙他们,让他们感受我们对他的关心和爱护,从而给他找回自信。

宪法40周年精神心得感悟(精选篇4)

今天在音乐厅,有一个姓黄的警察叔叔给我们讲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

第一课是:大人不在家,小朋友应该怎么做?

如果小朋友自己在家玩游戏的时候有人敲门。我们应该怎么办呢?首先不要开门,也不要出声,小偷以为屋里没有人,他就会撬门,小朋友可以假装说“爸爸,有人敲门!”小偷就不敢来了。

第二课是:不能横穿马路

有些汽车开得太快,实在刹不住车,如果横穿马路有可能就会被汽车撞。如果过红绿灯路口的时候,绿灯亮的时候,先左看看,右看看,没有汽车开过来了再通过。如果有地下通道或者天桥,应该走地下通道或者天桥。如果有人抢劫,小朋友可以装死或者躲起来。黄叔叔给我们讲一个关于小女孩装死的故事,故事说明小女孩很勇敢,聪明又机灵。

这个法制教育告诉我们,如果小朋友没有大人照顾的情况下是不能给陌生人开门的,也不能横穿马路。

宪法40周年精神心得感悟(精选篇5)

学校为提高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意识、自身权益维护意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学校特邀召市派出所龙泉警官、召市交警中队副队长罗兴中警官于3月26日下午2:00在操场举办了“法制安全教育讲座”。讲座不仅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的思想教育课,而且对同学们进行了意义深远的守法教育。 通过两位警官的解读,使同学们充分认识到日常生活中,防微杜渐,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同时也为今后学会自我保护、提高避险、应急处理能力打下了思想和理论基础。

讲座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如何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当前学生犯罪案件、各种事故的特点,对同学们进行以实用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制知识教育;通过事故分析,对同学们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同学们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通过讲法律、讲故事、事故分析、法律知识宣传的活动形式,充分调动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帮助同学们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掌握基本避险常识,深受大家的好评。

通过此次法制安全教育讲座,使大家明确了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自我保护的重要性,进一步激发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同时同学们也都纷纷表示,这次法律校园教育讲座,使大家懂得了许多的法律、避险知识,树立良好学生形象,坚决抵制不良风气,机智地防范各种不良行为的侵害,为创造和谐、平安校园作出努力。

宪法40周年精神心得感悟(精选篇6)

每年的12月4日是国家宪法宣传日,我们学校的法学社每年的这个时候都会在人民广场摆好展台,与其他相关部门一同对于宪法进行宣传。同时也会安排大三大四的同学与老师一起给大家答疑解惑,学以致用。刺骨的寒风也吹灭不了大家的热情,一大早许多老爷爷老奶奶就在积极的收集各种宣传册,来了解认识法律。

我们也不例外,这对我们来讲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去认识了解一下有关部门,是不是各个部门各司其职,一切按照规则来,按照程序来,似乎法律就是很简单,很容易的。

但是在专业老师郑建国老师交待给了我们一个任务后,我对于法律,对于规则又有了些困惑。

问题的大概意思是:如何把小区规划的草坪改成停车位?老师先让我们去咨询了规划部门,他们给的解释是要只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以更改。

但是在拿出《物业管理条例》后,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对于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我们大家有一些困惑,然后李洁,李纯谊和我在老师的授意下进行更进一步的询问,规划部门说这个手续是找城管部门和园林部门办理,我们紧接着又前往城管部门,城管部门给出的答案是找物业(房管局)询问,我们去了房管局的展台,他们给出的回答是还是要找规划部门办理手续。一切仿佛又回到了原点(因为当时没有园林部门的展台没有前往),绕了一个大圈,结果又推了回来。

我紧接着往深处想了想,如果是在实践中,这些部门互相推脱的话,这个事情一直解决不了,业主费时费力不讨好,那么这个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今天在这里他们离得近我们都转了半天,那在他们回去后,真遇到这种问题是如何解决呢?

本次宪法宣传日确实收获了很多,也深刻的认识到即使法律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还是有很多很难实现的地方。

还有在以前前往市总工会去进行了一次宣讲,有过一面之缘的马科长特别亲切的握住我的手给我们送了很多电子读书卡,实在受宠若惊,万分感谢。

宪法40周年精神心得感悟(精选篇7)

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它确立了我国的国体和政体,规定了我国现行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锚定了我国国家机关的职责和权限,具有的法律效力。在我国,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行为都不能违反宪法,任何组织机构制定的法律规章制度文件等都不能与宪法相抵触。而且,所有公权力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行为不但要符合宪法的规范,还须符合宪法的原则和精神。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尊法守法首先是尊宪守宪,学法用法首先是学宪用宪。所有组织和个人都须将宪法信仰根植于心,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做新时代宪法法律至上的坚定捍卫者、忠实履行者。

宪法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宪法规定了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国家尊重并保障人权的公开宣言。宪法于我们每一个人之所以如此重要,正因为宪法是人民权利和自由的保障书,因而关涉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尊严和福祉。它保障我们每一个普通公民免遭来自任何公权力的侵害,并确保我们的基本权利在受到损害时能够获得及时而有效的救济。因为宪法的存在和施行,作为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们得以全力追求幸福自由的生活,得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昂首阔步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迈进。

正是基于上述理据,宣传普及宪法,筑牢宪法根基,释放宪法伟力,才显得如此重要;设立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才具有如此非凡的价值与意义。

宪法的全部生命在于实施。让我们付出更多辛勤努力,做出更多积极作为,真正推动宪法走近广大职工群众,走进百姓日常生活。从而使宪法“活起来”,让宪法的阳光充分普照,点亮并温暖更多人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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