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六个严禁自检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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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六个严禁自检自查报告一

  一是立足“早”,早安排,同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同志专门抓”工作格局。并召开动员大会,将此项工作同廉政建设、反腐倡廉有机结合一同部署。

  二是立足“实”,重实际,严审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不找准问题不放过、不挖出思想根源不放过、不明确责任不放过、不明确整改措施不放过),针对反对“四风”和厉行“六个严禁”的13项内容,结合矿管办实际,要求各股站班长以上干部必须实事求是,善于剖析,逐项排查。

  三是立足“改”,改作风,肃正气。要求各部门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对查找出的问题,立即整改,明确整改措施与时限。对未找出问题的部门和个人,则本着“肃政风、树正风”的原则,各股站负责人签订反对“四风”和厉行“六个严禁”责任书,要求工作中严于律已,生活中作风端正,将反对“四风”和厉行“六个严禁”工作列入常态化管理。

  2016年六个严禁自检自查报告二

  按照中共安宁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办通〔2015〕11号)文件精神和中共安宁市纪委《关于明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中自查自纠相关材料报送的通知》(安纪发〔2015〕12号) 要求,安宁市档案局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责任明确

  我局领导对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 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收受红包礼金问题。同时按照纪委的文件要求,把专项自查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做到责任分工,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专项自查工作圆满完成。

  二、自查自纠情况

  经开展自查自纠,本单位只涉及第五项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

  1.及时学习文件,领会文件精神。档案局及时召开了支部大会,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加大对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相关政策法规、制度规定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纪律意识,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求各位领导干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扎实做好违规违纪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治理工作,做到及时查纠存在的问题,防止腐败案件的发生。

  2.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完善了规章制度,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大额度资金支出均通过支委会研究讨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审批、报销等程序,及时纠正和处理领导干部用公款发送“红包”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对重要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经查,我单位无用公款发送“红包”的情况。

  3.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了专项工作检查和重点抽查,严禁领导干部以任何名义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经查,无此类情况发生。

  4.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规范管理。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为准绳,从建章立制入手,着力规范和完善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进一步严明了政治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档案系统干部职工风清气正、纪律严明、作风优良。

  2016年六个严禁自检自查报告三

  为深入贯彻中央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州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全县党风政风持续、根本好转,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按照省委、州委总体部署要求,河口县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

  及时动员部署。河口县及时召开“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和州委部署要求。县委常委等县级领导出席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6个主责部门领导及县属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省、州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研究制定河口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对具体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任务分解。

  明确整改目标。抓好“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县专教办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围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这六个方面进行一次深入的 “体检”。有权不可任性,要深刻认识到专项整治是贯彻中央从严治党总体部署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具体要求,也是开展“三严三实”及“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的工作任务,要准确把握好专项整治的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把“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贯穿于“三严三实”及“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始终。

  严格自查整改。县委督查组严格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加强对省、州、县“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的传达学习,明确整治范围、整治重点、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迅速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针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对照 “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开展自查,在规定时间内形成书面情况报告。县专教办要求,各单位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

  严肃追责问责。各级领导干部在自查自纠中自觉及时纠正问题到位的,可以依纪依法从轻从宽处理。对整改不力、拒不纠正、顶风违纪甚至抱团阻挠反腐败调查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典型案件要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服从、不配合牵头领导和主责部门的安排调配,不及时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部门,县纪委、监察局将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领导及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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