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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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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关于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一

  我学习了区教委下发的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相关文件,并将落实到自己的行动当中。参照文件内容对自己的日常教学行为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情况作出如下总结

  一:有偿补课方面

  没有任何有偿家教的行为和举止;强迫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课后文化补习;从没有为社会文化办学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发放招生广告,组织学生报名;没有到社会文化办学机构兼课;按时上下课,不占用学生的休息时间补课或者上课;

  二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方面

  在教学中能够按照既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教学;能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根据学生的学习实际情况有的放矢的开展教学活动;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教育研究活动,积极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想方设法最大限度的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教学内容紧密围绕课程质量标准的要求,在解决好基本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思维的训练和培养;积极协调团结组内教师,严格执行“四统一”。

  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作业时间问题,引导学生利用好在校时间完成各项任务,对于所留作业,能够精心设计,逢留必作、全批全改。

  三;作息时间方面

  能够严格执行“早八晚五”的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到校、离校时间,在校期间专时专用。自觉执行“三表”公开制,主动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坚持做好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开展好学生社团活动,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给学生充足的自由活动时间。

  四:教学资料方面

  没有擅自组织组织学生购买或推荐各种教学用书、材料等,从不动员组织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学习资料、教辅材料,也不曾委托家长或其他人员为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

  关于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二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评估的通知》(甬教督〔2012〕339号)文件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们根据《关于开展2013学年第二学期余姚市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评估的通知》要求,对照《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评估表》认真地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们鹿亭乡中心学校是2006年9月余姚市成立的第一所(乡镇)九年一贯制学校。目前我校有教职员工22人,其中在职初中公立教师10人(含支教2人),在职小学公立教师9人(含支教1人),长代1人,代课2人。现有9个教学班,103名学生。其中小学6班,66名学生,初中3班,37名学生。

  学校占地面积14406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940平方米,校园绿化面积780平方米,各项生均指标远远高于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活动场地有4道200米环形、6道110米直跑道的室外运动场一个,还有使用面积540平方米的室内活动室一个,有篮球、排球、羽毛球场各一个。学校有图书室2个(中小学分设),多媒体教室10个,计算机教室2个,实验室、仪器室各3个,有各类其它专用教室各1个,有计算机78台(含笔记本),其中学生用电脑50台,教师用机28台,有校园计算机网络系统、校园音响系统、校园广播系统、校园电视系统、校园安防系统等。体育、音乐、美术器材及理科实验仪器等配备均达到省一类标准,学校有藏书24974册,且每年有新增。

  学校成立至今,学校办学指导思想明确,全体教师都能做到服务于人民,奉献于社会,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既教书又育人,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努力营造求真务实、团结奉献的教风和勤奋守纪、团结向上的学风,力求使学校“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让学生成人”。

  二、自查自评情况

  (一)自律机制

  1、高度重视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工作。学校每学年初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小组,制定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方案,明确学年学校“减负”工作的目标和措施,定期开展“减负”自查并有自查报告。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没有收到过与此有关的投诉和举报。

  自评意见:达标。

  2、在学校醒目位置安装统一制作的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监督公示牌,公布市、县(市)区两级举报电话。本学期开学第一周将第一学期课程安排、作息时间、课外文体活动、校历等教学活动安排在学校醒目位置及教室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自评意见:达标。

  (二)招生分班

  3、严格按照义务教育阶段要求开展招生工作。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学校对鹿亭境内的适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全部接纳,并享受与本地学生一样的待遇,学校无择校生。

  自评意见:达标。

  4、学校每一年级只有一个教学班,谈不上分快慢班,师资也均衡配置。

  自评意见:达标。

  (三)课程计划

  5、落实新课程标准,按照省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开足开齐音、体、美、信息技术等课程,中小学科学实验开出率达到100%,但限于师资,开课质量基本符合要求,小学科学、初中体育基本有相应专职教师任教。

  自评意见:基本达标。

  6、学校认真落实大课间活动和课外文体活动,由于学生大多住宿在校,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活动均有记载。

  自评意见:达标。

  (四)作息时间

  7、学校严格控制学生在校上课时间,保证不超过规定时间,不组织通校生来校参加晚自修,住校生晚自修小学80分钟,初中生120分钟,教师不占用学生的课间、午休、自修时间组织集体教学活动。

  自评意见:达标。

  8、严格按市教育局下发的《校历》及国务院规定安排假期和其他法定假日,从不利用节假日组织集体补课。

  自评意见:达标。

  (五)作业考试

  9、认真落实“减负”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要求教师在认真组织教学活动的基础上,科学、适量布置课后作业。实行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控制,保证每位学生的作业日日清,教师对学生的书面作业全部批改,并及时反馈,有的教师还进行面批。

  自评意见:达标。

  10、建立科学合理的学业评价机制,中小学除使用教研室的学情监测练习外,不组织其他考试,小学期末考试学业评价全部采用等级制,初中生期中、期末两次采用百分制,但不公布考试成绩,也不对考试成绩进行公开排名。

  自评意见:达标。

  (六)教材教辅

  11、严格按照义务教育阶段教材使用要求征订和使用教材、教辅资料。学生使用的教学用书只在《浙江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范围内征订,学校未统一购买规定以外的教辅材料,也不要求学生购买指定教辅材料。

  自评意见:达标。

  (七)社会评价

  1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师德建设,提高师德修养,要求全体教师更多地关注学生的成长,更多地关注后20%学生的学业。本学期我们继续开展了一次面向学生家长和学生的征求意见活动,以便改进我们的教学,近年来学生和家长对学校的课业负担评价满意度较高。

  自评意见:达标。

  三、存在的困惑

  1、山区学校生源数量骤减,生源质量每况愈下,师资配置结构性缺编,保证课时的开足开齐有一定难度。

  2、由于山区青壮年劳动力常年在外,学生监护人大多为祖辈,家庭教育严重缺失,如何配合学校搞好学生自律教育,培养学习兴趣,营造家庭学习习惯,需全校教师群策群力。

  四、上次督查问题及改进措施

  1、上次督查问题:落实新课程标准,按照省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开足开齐音、体、美、信息技术等课程,中小学科学实验开出率达到100%,但限于师资,开课质量不符质量要求,如小学科学、初中体育无专职教师。

  2、改进措施:小学科学教学基本有专职科学教师任教,初中体育教学基本有专职科学教师任教。

  关于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三

  为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一年来,我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现就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进行汇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规范办学行为作为学校重点工作之一。

  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规范办学行为领导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各科室、各班级规范办学的组织领导;分管校长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对规范办学的组织落实和贯彻实施。

  二、制定方案,自查自纠、确保规范办学行为的有效实施。

  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省、市、区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见,领会文件精神,明确规范的任务。

  2、根据上级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北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并与教育局签订了《规范办学责任书》。

  3、利用各种形式进行自查自纠。如对各班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召开学生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等。

  4、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5、写出自查报告。

  三、按章办学,按规操作,规范办学行为成效显著。

  ㈠严格执行区招生“三定标准”招收一年级新生。

  ⑴定规制——双轨;⑵定班容量——每班不超过45人;⑶定学区——切实保证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保证本学区范围内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和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接受同等教育(四证齐全),不招一个学区外的学生。

  ㈡均衡配备教师,未开设“重点班”。

  ㈢严格按照“一费制”标准进行收费,认真做好“两免一补”工作。

  ㈣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⑴每学期都要组织教师重温《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要求。⑵每学期末都要对教师进行师德考评。⑶教师无一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⑷没有一位教师在工作日期间到辅导班上课的现象。⑸在职教师无一例对本校及本班学生进行有偿家教、家养或补课现象。

  ㈤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活动时间。 统一执行区规定的作息时间表,年级组和班主任没有另行规定学生到校和离校时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没有超过6小时,确保学生每日有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从不组织学生上早晚自习。

  ㈥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没有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按课标要求进行教学,没有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并科学把握教学进度,不搞突击教学。严禁占用体育、美术、品德、科学等课时补习其他文化课,确保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㈦家庭作业布置适中。一、二年级的学生基本不留家庭作业,3——6年级学生每天晚上的家庭作业不多于1个小时。

  ㈧严格按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征订教材、教辅读物,学校和教师没有向学生推荐或统一购买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或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练习资料和复习用书。

  ㈨严格教育教学秩序管理。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没有随意停课放假,没有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非教育性社会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没有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

  ㈩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记录详实,并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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