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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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总结一

  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培养公民意识,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道德、法制意识,根据永宁县教体局关于转发《中共永宁县委宣传部,永宁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法制工作实际,我校认真开展了以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为主题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现将此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法制教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马兆成 副组长: 马义彪

  成 员:杨占军 翁延 马世展 雷旭峰 万千及各班班主任 。

  二、确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

  通过宣传,让全校师生明白了今年12月4日,是第13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又正逢我国改革开放35周年,让大家知道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明白今年“12·4”活动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弘扬法治精神,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确立宣传重点,让法制教育深入人心。

  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主题,结合重点宣传内容组织全体教师工开展了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活动。

  一是大力宣传了我县民主法制建设取得的成就;大力宣传了我县依法治县的重大成果;大力宣传了我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大力宣传了我县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重要成绩。

  二是在广大师生中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公民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观念、公平正义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为“平安永宁”建设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三是积极开展了国家基本法律、热点和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四是开展了环境整治和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活动。加强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环保意识。积极配合政府开展环境整治,形成人人保护环境、人人维护环境秩序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是开展了文物保护法制宣传活动。加强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促进全体师生关心爱护并依法保护身边的文物古迹。

  六是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及社会治安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依法维护交通秩序的自觉性,养成遵守公共秩序的良好行为习惯。

  四、开展的具体活动和取得的成绩。

  1、充分挖掘了地区法制教育资源。学校成立了由马兆成校长任组长杨占军万千等任组员的法制教育领导小组,聘请了李俊派出所干警余四忠任学校法制教育副校长。由学校牵头组建以学校政教主任、大队辅导员、中队辅导员、各班班主任、部分家长、安全教育基地的安全员为成员的法制与安全宣传教育队伍。

  2、将法制教育融入少先队的争章活动中,设立了法制知识章、守法公民章、护法卫士章等特色章,组织全体少先队员开展争章活动,通过争章,引导队员培养正确的法制观念。

  3、在12月4日这天,组织全校师生学习了“交通法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聘请法制副校长余四忠给教师、家长、队员进行 “治安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法制讲座,从而强化了教师、学生、家长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意识。

  4、组织少先队员参观了安全教育基地,参观图片展览,观看安全教育影片,自救自护知识培训、模拟道路驾车、开展安全教育征文等活动。使队员从小树立安全第一、生命第一的意识,并掌握一些自救、自护的知识和技能。

  5、邀请了马义彪副校长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法制与安全知识讲座”。校园内少先队利用旗下讲话、队会、广播板报等形式向少先队员进行法制与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利用“家校通”及时向家长传递“法制与安全小知识”、“生活小窍门”。对孩子进行法制宣讲,如禁放烟花爆竹、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生活小常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有位家长说“当孩子们面临危险的时候,能否大声地喊‘救命’,其实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相当一部分孩子面对危机时头脑一片空白。所以,在家庭中要经常向孩子传递自护知识,帮助孩子掌握适合自己的技能和技巧。”

  通过开展这次法制安全教育活动,整合了各种社会教育资源,协同教育,拓展了少先队工作,全校师生“守法与安全”的意识明显提高,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让全体师生努力做到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依法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总结二

  2015年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我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加大了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增强了全师生的交通安全观念,牢固树立了“文明交通,告别陋习”的思想。现把活动总结如下:

  我校成立“学校交通安全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安排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把学生的交通安全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根据文件精神,提出活动的方案;开展全校性的教育活动,通过国旗下讲话宣传的同时,还通过学校的LED、学生自做手抄报、黑板报等形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等等。具体活动如下:

  1、利用班会课,专门设置“小学学生冬季交通安全知识”为内容的课程,备好课,上好课,使全校师生都能受教育,实现了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的目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使全体学生深受教育。

  2、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开展“文通安全日”活动。在学校电子屏上宣传交通安全日,各班黑板报出“交通安全专版”进行宣传;学生利用网络查看交通安全教育标语和宣传画等,学习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3、加强对学校师生各种车辆的管理,教育师生严格做到“安全行车、规范停车”,12周岁以下学生不得骑自行车等,通过教育、检查等形式制约师生遵守交通法规以及校纪校规。

  4、通过手抄报的形式,每个学生自做手抄报,通过手抄报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5、通过发校讯通、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下发至学生,这样对家长也能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必要的走路和行车安全提醒,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决不乘坐三无车辆,不乘坐指超员车辆,并要求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或出行时遵守交通法规,保障孩子安全,这样,不仅提高了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而且扩大到家长,规范了家长的交通行为。

  通过交通安全日活动的开展,交通安全意识已深入人心,老师、学生和家长都深有感触。学生了解了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了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安全走路,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己成为学生们的自觉行动。可以说,我们开展的这样活动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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